導讀:當前的社會中,在就業、出行、購物等各種情形時,都是可能會遇到一些法律權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多學習了解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面對這些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來維權了。在本文內容中我們對出租房屋沒簽合同的效力是什么進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問題。
出租房屋沒簽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一、出租房屋沒簽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出租房屋沒簽合同的租賃行為也有效。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不是房屋租賃生效的必要條件,所以即使沒有簽訂租賃合同,只有租賃事實存在,租賃行為也是有效的。
不過對于沒有簽訂租賃合同的租賃行為會被認定為不定期租賃。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二、租房簽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審查:
1、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比如審查租賃雙方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2、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如果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真實。合同雙方對合同內容知悉并了解,在對合同內容認可的情況下,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后即為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有什么
導致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權代理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越權代理人簽訂又未經追認的房屋租賃合同。
3、違法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
4、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間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則所訂租賃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認的情況下將被認定無效。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將房屋轉租,出租人有權主張承租人與次承租人簽訂的轉租合同無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對于出租房屋沒簽合同的效力是什么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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