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要辦不動產權證書的需要攜帶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房地產調查或者測繪報告等材料到當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申請,然后是不動產登記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會進行登記。
一、民法典中拆遷安置房如何辦不動產權證書
獲得拆遷安置房后,當事人可以持土地使用權材料、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等材料,到房屋所地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不動產首次登記,是指不動產權利第一次登記。
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不得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2.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材料;
3.房屋已經竣工的材料;
4.房地產調查或者測繪報告;
5.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6.其他必要材料。
二、拆遷安置房能夠貸款嗎
滿5年取得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能夠辦理抵押貸款。拆遷安置房貸款的首要條件是已取得房產證,同時借款人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還款意愿、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并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于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三、拆遷安置房一房二賣如何處理
提醒您,拆遷安置房一房二賣的處理是:有效合同的當事人有權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銷合同的當事人和無效合同的當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內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合同,要求開發商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