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是指雙方對于離婚沒有太多的爭議,一般是簽訂一份離婚協議然后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就可以了。但是離婚協議的內容也與雙方緊密相關,并不是隨便找份協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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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約定支付巨額補償款有效嗎?
四川漫江律師事務所余明揚律師解答:
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巨額補償費,如果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離婚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是有效的。經過離婚登記后,男女雙方便應當遵守協議書當中約定的具體條款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雙方離婚時,可以就補償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四川漫江律師事務所余明揚律師解析: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并就子女撫養、夫妻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形式。按《民法典》、婚姻登記條例等規定,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
3、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
4、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7、違反協議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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