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子女均已成年工作不涉及撫養問題,也沒什么財產不涉及財產分割問題,主要是想要有個正式文件,表示兩個人橋歸橋,路歸路,一個不要來騷擾另一方。
感謝
編輯補充一下:
雙方是80年代的時候結婚的,農村,沒有領結婚證也可以上戶口。我主要困惑的點是事實婚姻是否可以請求法院強制解除,給雙方一個一刀了斷的證明文件。經過樓內uu以及私信uu的耐心解答,得知事實婚姻已經沒有法律效力了。所以主樓問題不在法院受理范圍內,只能調解。
會跟女方建議樓內uu的做法,各個群通知雙方已經解除夫妻關系,算作正式一刀了斷吧。
謝謝大家的耐心解答,也請不要再過多討論為什么沒有領證了,更不要因為沒有領證而對女方進行貶低。女方是我的親戚,她已經很辛苦很痛苦了,我發貼的目的也是想幫她尋求幫助,而不是看別人重復她的“問題”:為什么不領證?此類評論就不必再重復了哈,感謝。
我的問題已得到解決,真心感謝幫忙的每一位uu!祝大家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