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緊急情況下,大家都知道打報警電話110。如果不是緊急情況下,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發生后,到公安機關哪個部門報案更加快捷有效呢?公安機關內部有很多警種,各警種之間的管轄案件分工不同,可能大家不一定知道,為減少受害人的往返跑,下面我談一談除緊急情況下撥打110電話報警外,還可采取以下方式報案:
一、如果發生了治安案件,可以向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就近的公安派出所報案,也可以向公安機關的治安大隊報案。
二、如果知道案件歸由某個警種管轄時,可直接向某個警種報案。公安機關內部警種較多,分為:刑偵、經偵、網偵、治安、巡警、食藥安環、交通警察、出入境等多個警種,公安部對每個警種關于案件辦理都有嚴格分工的,每類案件都有一定的專業性,所以專業警種辦案其專業性更強,案件辦理的質量可能更高,效果可能更好一些。如:經濟類犯罪案件歸經偵大隊辦理,盜竊、搶劫、殺人等歸刑偵部門辦理,交通肇事案件歸交警大隊辦理等。
三、如果你確實不知道你所報的案件是什么性質,也不知道是刑事案件還是治安案件,分不清楚屬于哪一個警種管轄,有兩個方式報案:
一是可以到公安機關的“案件管理中心”(簡稱“案管中心”)報案,案管中心針對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接受報案。接受報案后,“案管中心”將案件流轉給相關警種辦理,并對辦案流程進行監督;相關警種進行受理初查后,根據證據情況,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決定。
二是可以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受理后,根據公安機關內部分工,再將案件通過“案管中心”分流給專業警種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