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陸平婚外認識已婚女子曹倩后,兩人發展成情人關系。因懷疑曹倩與另一男子周世峰有外遇,陸平冒充曹倩的丈夫,采用毆打持刀恐嚇的方式,逼問周世峰并要挾其支付人民幣3萬元。近日,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陸平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他人實行威脅、恐嚇,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行為。敲詐勒索罪的既遂有一個基本結構:行為人對他人實行了威脅、恐嚇的行為對方產生恐懼心理對方基于恐懼心理處分財產行為人或第三者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全媒體記者羅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