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已交定金不想要了,購買者先跟買房協商。協商不成,因為購買者個人原因違約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若因買方的原因以及其他原因的,購買者可以要求賣方返回定金,承擔違約責任。
一、買房已交定金不想要了怎么辦
買房交完定金后不想要了的處理辦法是與賣方協商解決,因為合同約定交的是定金時,買房違約,根據法律規定賣方不需退還定金;但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可以退,則另當別論。定金是指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其中一方違約時,適用定金罰則。
故,買房交了購房定金后,買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棄購買此房屋,不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那么作為不履行約定的義務一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若是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若因開發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或者開發商存在欺詐等行為,而不想買房的,定金可以退回。
二、購房定金能退的情形有哪些
提醒您,購房定金能退的情形有:雙方按約履行的,定金應抵作價款或退回;因特殊情況天然要素導致不能簽定生意合同的、對協議及補充協議內容未能達成合意而無法簽約不歸責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單方違約導致不能繼續履行的,定金能退雙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三、買房定金不退找誰
買房定金不退找房屋所在地的住建委,房管局,工商局等政府部門投訴,還可以向新聞媒體曝光。
1.政府部門作為行政機關可以對開發商進行處罰,可以對開發商起到一定的監管作用。
2.政府等部門并不能夠強制開發商退還定金,政府有關部門并不能夠起到強制執行的作用。
3.如果投訴舉報的方式不能夠達到目的,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保留好繳納定金時簽訂的認購合同、收據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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