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婚后還貸是共同財產嗎?,首先,婚前買房和婚后還貸是否屬于共同財產需要根據情況進行討論。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購房,婚后夫妻共同償還貸款,房產以夫妻名義登記,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不動產是以支付定
首先,婚前買房和婚后還貸是否屬于共同財產需要根據情況進行討論。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購房,婚后夫妻共同償還貸款,房產以夫妻名義登記,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不動產是以支付定金的一方的名義登記的,該不動產一般被認為是登記產權的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夫妻婚后共同償還抵押貸款,房屋的共同貸款償還部分和相應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一半可以在離婚時要求分割這一部分。婚前個人財產用于償還婚后貸款,且房地產以付款人名義登記的,視為財產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向銀行貸款。婚后,他們將用共同財產償還貸款。如果房地產是以首付款人的名義登記的,離婚時將通過雙方協(xié)議處理房地產。
《婚姻法》第19條:丈夫和妻子可以約定婚姻期間獲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他們自己所有、共同擁有或部分擁有和部分共同擁有。該協(xié)議應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夫妻之間關于婚姻期間獲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協(xié)議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如果丈夫和妻子同意擁有婚姻期間獲得的財產,如果第三方知道該協(xié)議,丈夫或妻子擁有的財產將用于清償丈夫或妻子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