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是房屋征收部門對被拆遷人的一種補償。被征收拆遷安置房時,被征收人必須注意房屋質量。只有具有房屋質量標準的房屋才能投入使用。如果拆遷安置房的質量不合格怎么辦?
拆遷安置房質量不過關怎么辦?
如果房屋質量不符合標準,有辦法解決。我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證辦法》明確規定,房屋建設單位和建設單位有相關的保修義務。建設單位和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證書中約定保修范圍。雙方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責任。保修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1)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具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的防滲漏為5年(3)采暖和制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和制冷期(4)電氣管道道和設備安裝為2年(5)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施工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拆遷安置房質量不過關怎么辦?(安置房房屋質量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換言之,在竣工后的法定最低保修期內,如果房屋質量有問題,施工方或施工方必須承擔保修責任和維修工作!
在保修過程中,所有維修費用由施工責任方承擔,如因相關質量缺陷造成財產損失,責任方也應賠償。
如何補償拆遷房屋。
現在,從各地的實踐來看,拆遷補償有三種形式,即產權交換、定價補償與產權交換與定價補償相結合。
1.產權交換。
是指拆遷人在其他地方或者原土地上重建的房屋與被拆遷人的房屋進行交換,被拆遷人的原房屋被拆遷后仍保留相應的房屋產權。產權交換對拆遷人的負面影響,但有利于保護被拆遷人的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也符合住房制度改革的總體趨勢。此外,地上附屬建筑物的拆遷也不實施產權交換,而是支付拆遷補償。
2.定價補償。
是指拆遷人支付房屋拆遷造成的經濟損失。定價補償是拆遷人愿意采取的一種形式。它不僅可以一次性解決房屋拆遷安置中的各種問題,而且可以有效地提高房地產經營的效率。缺點是拆遷人的使用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初始投資過大。
3.產權交換與定價補償相結合。
產權交換與定價補償相結合,是指在拆遷補償中,部分被拆遷房屋實行產權交換,部分實行定價補償。這是一種折衷形式,有利于協調雙方在補償形式上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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