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人生大事,對于很多情侶而言,尤其重要。然而,在現代社會中,許多人因各種原因分散在不同的城市或地區。那么問題來了:雙方在外地能否辦理結婚證呢?
首先看一下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準新郎、新娘應當同時到達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書。”這個簡單明了的條款暗示著必須要親自到場進行登記。
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為了貼近民眾需求,一些省份出臺了相應政策——異地聯合辦理結婚登記業務。例如北京市就可提供異地領證服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76條也表明可以分別前往各自戶籍所在縣(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城市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鄉鎮街道)辦理各項手續。
再次說明,在某些情況下允許異地領證并不等同于完全取消需要本人親臨領證的要求。例如,“互聯網+婚姻登記”(即通過網絡申請登記,但仍需雙方到達指定地點確認身份和簽署相關協議)就是一種創新形式。
在這里還需要提醒各位準備異地領證的情侶們,在辦理當中一定要注意遵守當地有關規定。因為不同省份乃至不同縣市都可能存在差異,具體操作仍需撥打電話或前往婚姻登記機構進行詳細咨詢,并確保按照程序出示完整有效的材料。
雖然目前我國大多數情況下對于結婚證書頒發并沒有取消“本人親臨領證”的原則,但是隨著技術和政策法規等各個層面的調整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審查逮捕涉及離婚案件犯罪行為問題的意見》等文件或部門也明確了類似外來務工員工、跨省度假回家等特殊情境已得到合理化解決,且各地婚姻登記機構也在探索新的辦法,以便更好地為群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