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地方可以辦理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公證
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關規定改制的公證處,應成為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類型
涉外民事類公證:學歷、學位、成績、未受刑事處分、婚姻狀況、出生等。
國內民事類公證:委托、遺囑、繼承權、聲明書、保證書等。
涉外經濟類公證:公司章程、法人委托書、完稅證明等。
國內經濟類公證:抽獎、招投標、拍賣、證據保全等。
基本性質
公證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第六條規定: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設立條件
設立公證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
(二)有固定的場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證員;
(四)有開展公證業務所必需的資金。
設立公證機構,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程序批準后,頒發公證機構執業證書。
業務范圍
1.辦理各類法律行為公證。包括:各類合同、協議、委托、聲明、招標、投標、拍賣、
公證處
貸款、抵押、股票發行、股份制企業的創立、有價證券轉讓、票據拒付、提存、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商品房的買賣、預售、房屋租賃、各類社會活動、保全證據以及繼承、收養、遺囑、贈與等。
2.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包括法人資格證書、公司章程、資產負債表、董事會決議、資信證明、商標注冊證書、存款證明、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結婚證書、離婚證書等。
3.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事實的公證。包括:意外事件、空難、海難、出生、生存、死亡、親屬關系、國籍等。
4.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上的簽名、印鑒屬實,付本、節本、譯本、影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事務。
5.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此外公證處還可向當事人提供公證法律咨詢、代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并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辦理相應的抵押物登記,以及向當事人提供其他非訴訟法律服務。
公證程序規則
公證程序規則(摘要)
一、公證處依事實、法律、獨立辦理的公證事務。
二、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法律行為或事實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管轄。
三、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并提供相關的材料,如屬公證處業務范圍,公證處應受理。
四、公證承辦人通過詢問當事人,調取書證等方法對提供材料進行核實,審查,屬真實、合法、充分,應擬出審批報告,送領導審批。
五、公證處應及時辦理各類公證,從當事人提供材料齊全時起十天內辦結(不含寄送副本),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公證書由當事人到公證處領取。
六、公證當事人對公證處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絕公證,撤銷公證書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內可向公證處本級司法行政機關復議。
申辦公證須知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二、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三、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四、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五、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身份證公證需要什么,辦理要多久
一、身份證公證的辦理當天即可完成,具體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證明符合申辦用途的材料(公證書的證詞中,明確限定公證書只用于該項公證申辦事由,用于其他事由無效)。
二、辦理身份證公證的溫馨提示:
1、上述辦理身份證公證所要提交的資料都必須將原件提交給公證處存檔,所以在辦理公證之前準備相關資料的復印件,所有復印件用A4紙清晰復印。公證員查驗辦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除居民身份證需復印多份外,其他資料僅需復印一份。身份證需正反兩面復印,戶口本需復印首頁和申請人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記卡。
若公證書需要翻譯,居民身份證應復印的份數為所需公證書份數+3;若公證書不需翻譯,居民身份證應復印的份數為所需公證書份數+2。
2、居民身份證公證必須由當事人親自申請,不能代辦。
3、居民身份證公證由當事人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居民身份證的信息應與戶口簿信息一致。
擴展資料:
一、身份證公證的有效范圍:
公證書不僅在國內具有法律效力,而且還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因為,公證書是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證明文書,被廣泛地運用在國際交往中。
在國際上,公證書得到了廣泛的承認,在域外也具有法律證明力,是進行國際間民事、經濟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文書。這是公證證據效力在空間上的延伸。
二、身份證公證開始實現“網證:——“互聯網+可信身份認證”:
南沙作為國家“互聯網+可信身份認證”示范基地,身份證“網證”上線的應用越來越多,現已普及政務服務、酒店入住、網吧上網、實名快遞等多個民生和社會管理方面。下一步,警方還將繼續探索,上線更多與群眾生活相關的場景。
“身份證‘網證’的到來,一方面使得身份確認更加方便快捷;另一方面也較好地保護了我們的隱私,提高了安全性。”南沙警方微警團隊介紹,“身份證網證”通過實體證件芯片生成,它的領取和使用,每次都需要用戶的手機聯網到公安微警系統,進行“刷臉+刷證”身份核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網——公證簡介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身份證“網證”?可以辦公證
身份證公證需要什么,辦理要多久?
A、身份證公證所需資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冊;已注銷戶口的,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掃描件;
2、公證人員認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作為輔助材料。
B、身份證公證書辦理時間:
各地公證處辦理時間有所差別,正常受理后3-5工作日即可完成公證書,最久也就2周,按公證協會規定受理后2周內出具公證書。
C、身份證公證書模板如圖
身份證公證書模板
供參考,祝好!
公證處在哪里辦理
公證人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所需的材料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請問武漢哪個公證處可以個人身份證公證呀?然后寄往臺灣海基會的,有哪位知情人士幫幫解答下,給高分。
一、經湖北省司法廳審查批準,武漢市江天公證處負責辦理中國公民出國(或前往港、澳、臺地區)定居、旅游、探親、留學、勞務、索賠、繼承財產所需在域外、港澳臺地區使用的各種公證文書和來漢的華僑、港澳臺同胞、外國人申請的各類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公證證明。二、申請辦理涉外、涉港澳臺公證,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同時攜帶可以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如: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和戶口簿)。如果當事人在境外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臨公證處的,可委托他人代為申請,代辦人應持有申請人的委托書信(含電傳)和本人的身份證件。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如父母)代為申請,同時提交證明其為法定代理人的相關證明(如戶口簿、獨生子女證等)。申請辦理遺囑、收養、贈與、委托、聲明等與當事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辦。三、申請公證必須向公證處書面或口頭說明所需證明的事實,并提交真實的證據材料。申請時應首先提交所在單位、組織或街道的證明(證明內容及要求詳見相關證明格式樣本)和相關當事人戶口簿,并填寫相關《公證申請表》(下載或到公證處索取)四、公證處對于當事人提供的證明,認為不完備或有疑義時,有權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或者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索取有關證件和材料。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有關單位、個人有義務給予協助。滿意請采納
如何辦理公證
以保定市滿城區為例,辦理公證當事人須向公證處提交申請材料,經公證處審核審批通過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公證書。
一、申請
(1)本人申請:提交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填寫公證申請表;
(2)代理申請:除提交本人身份證和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
(3)特殊規定:下列公證須本人親自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托、聲明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
二、受理??
1、受理條件
(1)申請人與申請公證事項之間有利害關系;
(2)申請人之間對申請的公證事項無爭議;
(3)符合公證業務范圍;
(4)屬于本公證處管轄范圍。
2、制作筆錄:公證員制作談話筆錄,當事人簽字確認。
3、要求回避:當事人要求公證員回避,經查屬于《公證法》規定應當回情形的公證機構應當改派其他公證員承辦。
4、收費:按冀價經費字【1999】第7號收取公證費用。
三、審查??
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并通過詢問證人、當事人收集證據,現場勘驗,委托專業機構鑒定等方式核實。
四、審批
按規定需要審批的,由承辦公證員擬制公證書,連同被證明的文書,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及核實材料,公證審批意見報公證機構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公證員審批。
五、出證??
符合規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在回執上簽收。
擴展資料
《公證程序規則》中規定:
第二十條?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向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回執上簽收。
第二十一條?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辦理公證過程中享有的權利、承擔的義務。告知內容、告知方式和時間,應當記錄歸檔。
第二十二條?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按照規定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公證辦結后,經核定的公證費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者補收手續。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收或者免收公證費。
參考資料來源:保定市滿城區人民政府-辦理公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