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必然會談到違約相關的話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違約金應該如何計算,遇到違約的情況應該如何處理?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違約金”的那些事。
要了解違約金,首先應當知道什么是違約金?
租房合同的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chǎn)。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qū)Ψ街Ц兑欢〝?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那么合同的違約金一般是怎樣計算的呢?
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一般根據(jù)合同的相關約定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復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而不同。
1.如果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就按約定;但如果發(fā)生一方違約,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而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fā)生的損失時,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2.如果對違約金沒有約定,違約金應相當于違約造成的損失。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租房違約金一般是就哪些方面進行約定的呢?
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租房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有了租房約定,需要嚴格實行約定。對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執(zhí)行合同的約定的,沒有約定的可以協(xié)商補充約定,另外對方退租的也是屬于違約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以及實際損失賠償,與對方協(xié)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起訴。
很多人都不清楚,如果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押金是不是就當違約金直接扣除了呢?
首先應該明白,押金不是違約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租房時,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般都會涉及房東預先收取幾個月租金(一般為一個月)為押金的問題,如果雙方發(fā)生什么爭議,尤其是租客提前解約,房東往往會扣留押金作為違約金。
而實際上,押金并不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押金是為了確保租客在使用過程中給租賃物造成的損害能得到賠償才設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結(jié)束租賃關系,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除非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方違約解除合同,以押金為標準確定約定的違約金數(shù)額。
其次,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一個明確的違約金數(shù)額標準。在合同法中對于違約金數(shù)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
對于違約金應該如何計算,應當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具體約定,并且在合同中寫明,可以參考下列方式:
1.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以不低于原租賃合同的條件,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則承租人不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2.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應該承擔3個月的租金為違約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時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區(qū)為承租人另外尋找到與原租賃房屋、租金標準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費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的提前解除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是屬于違約的,如果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就不是屬于違約行為,如果只是一方表示的,到時候要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就是關于租房“違約金”一定要知道的事。在生活中如果遇到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又不知道怎么辦的,可以多去查查相關資料尋求幫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