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暴力正在發(fā)生,當事人應盡量與行為人保持距離,并及時向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如果情況緊急的。如果情況緊急的,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
一、遇到家庭暴力有哪些解決方式
1、如果暴力正在發(fā)生,當事人應盡量與行為人保持距離,并及時向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2、如果情況緊急的,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是舉報家庭暴力問題的重要途徑。
3、人身遭受威脅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一條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wěn)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fā)現(xiàn)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二、被家暴法院是否會判決離婚
1、被家暴法院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其實,遭受到家庭暴力以后,最有效的處理方法就是報警,另外要考慮跟當事人解除夫妻關系,只要有家暴的證據,人民法院一般情況下都會判決離婚的,被家暴方還可以要求家暴方支付損害賠償金。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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