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4月12日訊近日,在滕州市北辛路與北留路西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大貨車右轉時將同行右轉的電動車碰倒,導致一死一傷。
監控畫面中顯示,貨車在經過320省道和北辛東路路口時,準備向北轉彎,在轉彎的過程中,貨車的右前腳有一輛電動自行車也準備右轉。沒想到,右轉的這輛大客車直接帶倒了電動車,并將電動車卷入了車底,悲劇瞬間發生。
事后,經交警部門了解,這是外地河北的大貨車,剛卸完貨,準備回河北,當時對路況不是很熟悉。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李繼成介紹說,貨車轉彎的過程中,由于車體大,有死角,引發悲劇。“在轉彎的過程中,它的右前角有一個電動自行車,他這時也沒有發現,等聽到小女孩的叫聲,和拖行電動自行車的摩擦聲這時才發現這輛電動自行車。”
事故的發生令人痛心,十一歲孩子失去生命,給她身后的家庭帶來的傷痛更是無法彌補。記者從滕州市交警大隊了解到,電動車駕駛人與乘車人是祖孫關系,事發當天是要去送孩子返校上學,不曾想,在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
“由于貨車很高,電動車在右前角,電動車很矮,有一個死角,貨車根本沒發現電動車,導致貨車的前頭先把電動車碰到,導致小女孩當場死亡,傷者盆骨骨折。”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李繼成說,事故認定是大貨車的全部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律第38條第一項規定有紅綠燈控制的路口,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要讓直行的車輛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