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的規定,現就開展2015年度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年報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含)前在長沙市各級工商、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其他經營單位(以下統稱企業),均需報送2015年度年度報告。
二、年報時間
2016年1月1日—6月30日。
三、年報方式
企業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http://gsxt.hnaic.gov.cn)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選擇不公示年度報告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注冊地工商、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報送紙質年度報告。
四、注意事項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可以選擇工商聯絡員登錄或者數字認證方式進行身份認證。企業辦理工商聯絡員備案流程按照《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開展工商聯絡員備案工作的公告》要求進行。相關表格可在長沙工商紅盾信息網(http://www.zhaofabang.com//)下載。
應當報送而未報送2013、2014年度報告的企業,須補報未報年份年度報告后,再報送2015年度報告。
各級工商、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企業報送年度報告和公示其他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歡迎企業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長沙市工商局投訴舉報電話:0731-89971648
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