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大常委會4月28日下午召開《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條例》頒布實施會。《條例》經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準,決定于6月1日頒布施行。
德宏州人大常委會主任余麻約,副主任柳五三、董成寶、王明山,副州長蘇洪濤,州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趙立新出席會議。
余麻約指出,《條例》是根據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在總結多年艾滋病防治工作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一部規范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地方性法規;是對《國務院艾滋病防治條例》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條例》的延伸、拓展和細化;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以及州委、州政府《關于加快衛生事業發展的決定》的具體體現;是著力解決我州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實際問題,深入推進艾滋病防治人民戰爭,全面保護各族群眾的身心健康,全力維護邊疆地區的和諧穩定,全面促進我州經濟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全州各級各部門和各族干部群眾積極參與艾滋病防治人民戰爭的智慧結晶。
余麻約強調,《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德宏州艾滋病防治工作步入了一個新的法制化軌道,將對進一步推動艾滋病防治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起到重大作用;對全面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推進依法治州,全力推動“開放前沿、沿邊特區、美麗德宏”建設有著重大而深遠的意義。希望全州各級各部門和各族干部群眾認真學習《條例》、廣泛宣傳《條例》、自覺遵守《條例》;希望相關職能部門充分運用好《條例》、嚴格執行好《條例》;希望全社會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積極參與艾滋病防治人民戰爭,為德宏的和諧穩定和人民的平安幸福作出不懈努力和積極貢獻。
蘇洪濤要求,德宏州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把貫徹落實《條例》列入政府和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實抓好;要依據《條例》及時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細則,構建起一個以《條例》為龍頭,實施辦法、細則為支撐,科學系統完備的全州艾滋病防治法規政策體系,確保《條例》作用發揮的最大化,為全面提升德宏州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奠定堅實的基礎。
據了解,即將頒布實施《條例》不分章節,共有三十六條。包括總則、保障措施、宣傳教育、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監測報告、法律責任、附則等8個方面的內容。為了認真研究制定《條例》,2014年3月,州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深入各縣市、部分鄉鎮和村組,對制定《條例》進行立法可行性調研。2014年6月報請州委同意,將制定《條例》納入州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2014年7月正式啟動《條例》立法工作。(記者陳子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