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來和大家聊這樣一個法律問題:在適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是什么?我們先來看一下民法典關于法定繼承的規定。
《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據此可知,法定繼承人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兩類。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繼承開始后,如果被繼承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則被繼承人的遺產全部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權繼承。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順序繼承人才有繼承權。
在第一順序或者第二順序繼承人內部,如果有多個繼承人的話,每個繼承人的繼承權是平等的。對于被繼承人的遺產,每個繼承人均有權分配。通常情況下,是在每個繼承人之間均等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