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 河南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是什么?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司法鑒定收費是指司法鑒定機構依法接受委托,在訴訟活動中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由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收取服務費用的行為。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應當按照有利于司法鑒定事業可持續發展和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的原則制定。司法鑒定機構在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鑒定服務過程中,單方邀請專家參與鑒定或者出具咨詢意見的,其費用由司法鑒定機構承擔,但經委托人同意的除外。司法鑒定機構在為委托人提供司法鑒定服務過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給司法鑒定人的異地鑒定差旅費,不屬于司法鑒定收費范圍,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八條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國家監察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接受其監督。
第九條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并接受其監督。河南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是什么?
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二__九年九月一日第二條司法鑒定收費是指司法鑒定機構依法接受委托,在訴訟活動中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由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收取服務費用的行為。第三條司法鑒定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平等有償和委托人付費的原則。第四條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應當按照有利于司法鑒定事業可持續發展和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的原則制定。第五條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管理。第六條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以及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基準價(《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試行)》附后)。第七條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參照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基準價制定具體收費標準,或者在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基準價的基礎上制定浮動幅度。在《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試行)》以外,新增的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新增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情況,適時制定全國統一的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以外的司法鑒定收費,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價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權限。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八條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于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于其他鑒定。第九條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鑒定服務,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并載明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金額、結算方式、爭議解決辦法等條款。第十條司法鑒定機構需要預收或者墊支費用的,應當事前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第十一條司法鑒定機構在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鑒定服務過程中,單方邀請專家參與鑒定或者出具咨詢意見的,其費用由司法鑒定機構承擔,但經委托人同意的除外。第十二條司法鑒定機構在為委托人提供司法鑒定服務過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給司法鑒定人的異地鑒定差旅費,不屬于司法鑒定收費范圍,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第十三條司法鑒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證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補貼,不屬于司法鑒定收費范圍,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后交付司法鑒定機構。第十四條司法鑒定費用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相關費用由司法鑒定機構統一收取。司法鑒定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費用。第十五條在訴訟活動中,當事人申請并經人民法院批準直接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的,所需鑒定費用應當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司法鑒定機構,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十六條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鑒定費用,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據。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結算代其支付的相關費用時,應當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費用清單及合法票據。不能提供合法票據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第十七條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受援人,憑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有效證明,申請司法鑒定的,司法鑒定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減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鑒定費用。對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但確有困難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酌情減收或者免收相關的司法鑒定費用。第十八條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顯著位置公示司法鑒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第十九條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司法鑒定收費的監督檢查,對司法鑒定收費違法行為,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第二十條任何公民和組織發現司法鑒定機構有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或者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的,可以向司法鑒定機構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舉報、投訴。第二十一條因司法鑒定收費發生爭議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司法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是什么?
一、云南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一)司法鑒定收費是指司法鑒定機構依法接受委托,在訴訟活動中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由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收取服務費用的行為。(二)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面向社會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鑒定服務,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向委托人收取服務費。(三)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應當按照有利于司法鑒定事業可持續發展和兼顧社會承受能力的原則制定。(四)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基準價,制定我省的管理實施辦法及收費標準。新增的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沒有全國統一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前,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司法行政部門制定。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以外的司法鑒定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國家及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五)我省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標準為最高收費標準,具體詳見(《云南省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試行)》附后),司法鑒定機構在不超過省定最高收費標準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六)涉及財產案件司法鑒定中的物證類文書鑒定、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二、財產案件具體收費標準(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上述(五)的規定執行;(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6%收取;(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4%收取;(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2%收取;(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司法鑒定機構在不超過以上分段標的額比例的范圍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且每件鑒定最高收費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綜上所述,云南省司法鑒定的收費標準與其他地區差異不大,總的來說,財產案件司法鑒定的收費根據訴訟標的或者鑒定標的的數額大小確定,也就是通過被鑒定財產的價值按比例收取費用,其他司法鑒定收費按鑒定種類分別進行,但收費數額不得超過云南省收費最高標準。司法鑒定要收費嗎
司法鑒定要收費。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鑒定費用,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據。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結算代其支付的相關費用時,應當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費用清單及合法票據。不能提供合法票據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收取司法鑒定費用,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據。司法鑒定機構向委托人結算代其支付的相關費用時,應當向委托人提供代其支付的費用清單及合法票據。不能提供合法票據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請問甘肅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1、為推進解決司法鑒定領域存在的多頭管理、多頭鑒定、違規鑒定以及收費不合理、不規范等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制訂《甘肅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確定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類“3大類”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3大類”以外的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2、辦法明確,適用于經省司法廳核準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服務并收取服務費的行為。公安、檢察、國家安全等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有償司法鑒定業務。3、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具體收費標準按《甘肅省司法鑒定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試行)》規定標準執行。法醫、物證、聲像資料類以外的司法鑒定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具體收費標準以規定標準為基礎,按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執行。司法鑒定費用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相關費用由司法鑒定機構統一收取。司法鑒定人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費用。4、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并載明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金額、結算方式、爭議解決辦法等條款。無《司法鑒定協議書》不得收費,未提供協議規定的服務應當退回相應費用。在訴訟活動中,當事人申請并經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的,所需鑒定費用應當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司法鑒定機構,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5、對于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受援人,辦法規定憑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有效證明申請司法鑒定的,司法鑒定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減收或者免收受援人的司法鑒定費用。對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但確有困難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酌情減收或者免收相關的司法鑒定費用。6、辦法要求,任何公民和組織發現司法鑒定機構有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或者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的,可以向司法鑒定機構所在地物價、司法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投訴。近日,省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了《甘肅省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各類司法鑒定收費內容做了明確標價。《辦法》明確規定,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但收費總額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辦法》還規定,常見的交通事故鑒定一件收費5000元;開棺驗尸收費一具尸體6000元,且規定,這項費用包含照相錄像、尸體解剖、死亡原因、致傷鑒定等;筆跡鑒定一項1000元。酒駕檢測中最主要涉及的就是人體體液中乙醇定性定量分析,此次新標準也規定,此項檢測每個樣本需300元。最新司法鑒定管理辦法有哪些
最新司法鑒定管理辦法有哪些?最新司法鑒定管理辦法有規范相關條例,明確各司法鑒定機構的相關信息,明確司法鑒定人員的選用標準,明確司法鑒定的范圍,明確司法鑒定結果的負責人以及明確相關處罰措施。為加強對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的管理,規范司法鑒定活動,提高司法公信力。第十三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司法鑒定業務登記或者備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司法鑒定機構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符合規定的資金;(二)有明確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和必需的儀器、設備、執業場所;(三)有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四)申請從事的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三名以上司法鑒定人。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行業有特殊資質要求的,除具備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相應的行業資質。行業資質被取消后不得從事司法鑒定。已取得行業資質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備案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原行業資質主體一致。成立法醫類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由具有醫學或法醫學專業的高等院校、科研性質單位或醫療機構申請。市(地)醫療機構申請的,應具有三級甲等級別醫院資質;縣(市)醫療機構申請的,應具有二級甲等以上級別醫院資質。第十四條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應當是專職司法鑒定人;受到停止執業處罰期滿后未到五年的,不得擔任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司法鑒定機構法定代表人和機構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機構負責人可以依據章程產生,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授權或者申請設立的主體任命。第十五條申請司法鑒定執業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司法鑒定工作需要;(二)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相關的行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三)申請從事經驗鑒定型或者技能鑒定型司法鑒定業務的,應當具備相關專業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和較強的專業技能;(四)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行業有特殊規定的,應當符合行業規定;(五)擬執業機構已經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司法鑒定許可證》或者司法鑒定備案的。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三)被司法行政部門撤銷司法鑒定人登記或者備案的;(四)所在的司法鑒定機構受到停業處罰,處罰期未滿的;(五)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無責任的司法鑒定人申請變更執業司法鑒定機構的,不受前款第四項規定限制。第十七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執業、收費、公示、鑒定材料、業務檔案、財務、投訴處理等管理制度;(二)在登記或者備案的業務范圍內接受司法鑒定委托,指派司法鑒定人并組織實施司法鑒定,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時限完成司法鑒定;(三)有權拒絕不合法、不具備司法鑒定條件或者超出登記或者備案業務范圍的司法鑒定委托;(四)管理本機構人員,監督司法鑒定人執業活動;(五)為司法鑒定人執業活動提供與司法鑒定業務相適應的辦公場所,設置案件受理室、司法鑒定室、鑒定檔案室和必要的鑒定實驗室等;(六)依法開展司法鑒定法律援助;(七)組織本機構人員的業務培訓;(八)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九)協助、配合司法行政部門調查、處理涉及本機構的舉報、投訴;(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第十八條司法鑒定機構變更原登記、備案事項的,應當向省司法行政部門申請。司法鑒定人變更登記或者備案事項的,應當由其執業的司法鑒定機構向省司法行政部門申請。偵查機關所屬的司法鑒定機構及司法鑒定人變更備案事項的,應當通過其主管部門在七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省司法行政部門。省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變更登記或者備案后十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第十九條司法鑒定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注銷登記或者備案并予以公告:(一)依法申請終止司法鑒定活動的;(二)自愿解散或者無正當理由停止執業一年以上的;(三)登記或者備案事項發生變化,不符合設立條件,且在六個月內沒有補足的;(四)《司法鑒定許可證》或者司法鑒定備案有效期限屆滿未申請延續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綜述,司法鑒定結果能夠很大程度影響法庭的最后判決,因此司法鑒定員對于鑒定結果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發現有的司法鑒定員為牟取私利將結果更改或毀壞相關證物,不僅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而且終身不得再從事司法鑒定類的工作。安徽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是怎么收費的?
如果當員工因為受到受傷而去做司法鑒定的時候,可能會收取相應的費用,那么這里我們一起來討論一下關于安徽的收費標準,那么安徽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是怎么收費的?根據相關規定,根據受傷賠錢的標準,收取0.1%到1%的費用。詳情請看下文。一、司法鑒定是怎么收費的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1、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2、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4、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5、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6、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7、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8、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二、司法鑒定新舉措。下放定價管理權限,一方面,可以使司法鑒定收費標準體現地區差異,更加符合本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符合人民群眾支付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價格調整更方便易行。國家發改委、司法部在2009年制定過一個收費標準基準價,雖然經濟社會發展很快,但由于全國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太大,多年沒有進行調整。以一個省(區、市)為單位管理收費標準,可以及時監測成本變化、供需關系變化情況,當地物價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及時進行調整,發揮價格調節器作用,保持供需平衡,引導鑒定資源合理布局。今年以來,司法部、國家發改委指導各地加快工作進度,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制定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收費標準體現地區差異,比如同樣一個常染色體DNA檢驗,北京的標準是800元,寧夏是700元。對于傷殘程度評定鑒定項目,在黑龍江需要910元,上海的標準是1050元。新收費標準的制定著重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如文書筆跡鑒定按標的額收費導致收費水平高的問題,與2009年司法部、國家發改委頒布的標準相比,多數省(區、市)都下調了按標的額比例收費的標準。再如,按照有關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對于疑難復雜的鑒定案件可以上浮收費,但哪些案件屬于疑難復雜又缺乏認定標準,致使一些鑒定機構對一些簡單的案件也按照疑難復雜案件的標準收費,新收費標準制定過程中,北京、上海等地都對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作出了相應規定。下一步,司法部將對新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測、評價,不斷完善收費管理規定,及時、動態調整收費標準。同時,司法部將協調國家發改委,懲治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違法違規收費行為,一經發現,依法嚴厲查處,絕不姑息。閱讀過本篇文章之后,我們就能夠知道,關于司法鑒定的一些流程,以及相應地市收取費用的標準,文章也只是以安徽為例,子在講述了安徽司法鑒定收費標準是怎么收費的,如果讀者想了解其他地市的消費標準的話,還需要進行其他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