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也叫醫療事故鑒定,是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相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結論。那么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流程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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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技術鑒定流程是怎樣的?
青海佳一律師事務所竹文清律師解答: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鑒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鑒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托醫學會鑒定。
2、醫學會受理鑒定委托。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鑒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鑒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關專科專家名錄并選出需回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鑒定組。
7、召開鑒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后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鑒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鑒定報告,向省醫鑒會提起再次鑒定。
青海佳一律師事務所竹文清律師解析:
醫療事故責任認定原則包括過錯責任原則、推定過錯責任原則等。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對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的損害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且存在違規操作、隱匿病歷資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醫療事故責任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