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此時可以起訴,但是不能直接向法院提交起訴狀,遇到這類問題,員工要先向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維權,仲裁機構受理之后會出具書面的仲裁意見,勞動者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才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維權。以下是關于公司工傷不賠償可以直接起訴嗎的問題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工傷不賠償可以直接起訴嗎
一、公司工傷不賠償可以直接起訴嗎
工傷賠償問題可以起訴,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傷賠償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產生工傷賠償糾紛的,按以下情形處理: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與用人單位就工傷賠償產生爭議的,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結果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沒有工傷保險怎么賠償
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可以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可能構成傷殘的,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最后根據具體的情況,要求公司賠償各項費用。
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法律上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三、勞動糾紛怎么處理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發生勞動爭議的,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的可以口頭形式,也可書面形式,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必須履行。
3、仲裁: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縣(區)市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者必須注意及時申請,否則申請事項將被駁回。
4、訴訟: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是訴訟的必經程序,不經仲裁不能直接提起訴訟。另需注意,訴訟的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否則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仲裁《裁決書》即發生效力。
公司工傷不賠償可以直接起訴嗎,遇到工傷保險不賠償的問題可以起訴維權,但是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再去法院起訴;出現工傷事故時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賠償的費用需要由用人單位自行支付,要按照勞動者的傷殘等級進行確認,要給醫療費,誤工費,必要的營養費,若是繳納過工傷保險,賠償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查看了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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