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準駕車型不符扣幾分
隨著交通管理的深入推進,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學習和考取駕照。然而,在實際行駛中,卻有許多司機存在一些違規行為。其中比較常見的違法行為就是“駕駛準備車型不符”。那么這種違法行為會扣除多少分呢?
首先需要明確,“準備車型”指的是持有某一類別(如A1、B2、C1等)機動車或者工程作業車輛所需具備摩托車或非機動車等特定類型牌照并通過相應科目考試但未辦理相關牌照情況下,擅自以此類載重能力不相符合牌照的車輛代用其本應獲得牌照類型。換句話說,如果你只擁有B2證,并沒有A1證,但仍開著A1所需載重能力更大的摩托車上路,則屬于“駕駛準備車型不符”的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定:“未按規定參加培訓考試或者使用其他人員代替參加培訓考試;使用無有效期內二次以上未接受安全宣傳教育的機動車;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合車輛上道路行駛,情節嚴重的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可以看出,該違法行為將被扣除12分,并且會被吊銷機動車駕照。這對于司機來說是一個非常沉重的打擊。
因此,我們在開車時一定要注意是否持有相關牌照和證件。如果遇到準備使用但未獲得相應牌照類型的載重能力更大的摩托車或工程作業車輛時,請確保自己具備相應資質后再進行操作。只有這樣才能夠杜絕“駕駛準備車型不符”的違法現象并提升整體交通管理水平。
遵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必然導致不良后果。所以每個人都需要在遵守本國道路交通規則方面做好本職工作,共同創造一個文明、和諧、安全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