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正當防衛的要件是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行為、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正當防衛在合理限度內、正當防衛所針對的是不法侵害者本人等。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區別是危險的來源不同、實施對象不同。
一、怎么構成正當防衛
構成正當防衛的要件如下:
1.存在現實的不法侵害行為;
2.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當防衛必須基于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區別是什么
1.危險的來源不同。
2.緊急避險必須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當防衛無此要求。
3.對主體的要求不同。
4.實施對象不同。正當防衛只能對不法侵害人實施,而緊急避險必須是向第三者實施。
三、正當防衛過度判幾年
正當防衛過度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3年以上10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手段殘忍致人重傷或者嚴重殘疾的,10年以上,無期,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