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了嗎,以后汽車保養可以不去4S店啦!沒有吧,不是說不到4S店做保養,就視同脫保了嗎?汽車三包出新規定了!2022年起,汽車保養解綁,新能源車、動力蓄電池納入三包,汽車重大問題七日內可退換貨,三包內汽車……
聽說了嗎,以后汽車保養可以不去4S店啦!沒有吧,不是說不到4S店做保養,就視同脫保了嗎?
汽車三包出新規定了!2022年起,汽車保養解綁,新能源車、動力蓄電池納入三包,汽車重大問題七日內可退換貨,三包內汽車維修第6日提供備用車……
是嗎,這么多新內容啊,這個三包規定實際生活中都用得到的,我要好好了解了解,你是哪里看到的?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在7月22日就發公告了,網上一搜就有。不過,新三包規定真正施行要明年1月1日了哦。
想知道有哪些亮點條款嗎?
小編從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
亮點條款共有四個方面
一起往下看吧!
禁止“強制保養”行為
相關法條:第三十二條: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經營者對下列質量問題承擔的三包責任:(一)消費者購買時已經被書面告知家用汽車產品存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瑕疵;……(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對家用汽車產品維護、保養的企業,并將其作為拒絕承擔三包責任的理由。
專家釋義:新《汽車三包規定》明確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對家用汽車產品維護、保養的企業,并將其作為拒絕承擔三包責任的理由,避免了因消費者在非指定維修網點進行過維護、保養行為而導致的三包糾紛。
友情提示:但如果因消費者保養不當造成車輛損壞的,經銷商可不承擔三包責任。如發生爭議,經銷商可要求消費者提供在外保養記錄及保養的零部件名稱等信息。因此,消費者要保存好在非指定維修網點維修的有關憑證和記錄。
新能源汽車、皮卡車
納入三包
相關法條:第四十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家用汽車產品,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的乘用車和皮卡車。乘用車,指按照有關國家標準規定的除專用乘用車以外的乘用車。
專家釋義:新《汽車三包規定》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作為與發動機、變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車主要零部件,納入免費更換總成的規定范圍,更進一步提高了普通消費者的購車保障。此外,皮卡車實施三包,亦將進一步保護皮卡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效促進皮卡車行業的快速發展。
車輛重大質量問題
7日內可退換
相關法條:第二十二條:家用汽車產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憑購車發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專家釋義:該條規定對產品質量的可靠性提出更高要求,倒逼企業強化車輛售前質量檢查,進一步加強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關聯規定
1、使用補償更合理:與“7天退換”相配套的,新《汽車三包規定》退換車輛“使用補償費”的補償系數n不得超過0.5%,再次降低消費者退換車成本。同時,如果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的相應情形時,消費者是無須支付使用補償費。
2、退換車損失要賠償:新《汽車三包規定》中,銷售者為消費者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者退貨時,應當賠償消費者曾支付的車輛登記費用、銷售者收取的扣除相應折舊后的加裝、裝飾費、銷售者向消費者收取的相關服務費用等。
明確提供備用車時間
相關法條:第二十一條:家用汽車產品在包修期內因質量問題單次修理時間超過5日(包括等待修理零部件時間)的,修理者應當自第6日起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向消費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方式予以補償。
專家釋義:新《汽車三包規定》明確要求修理者應當自第6日起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向消費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讓修理者再不能抓住法律空子推卸責任。
新《汽車三包規定》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基礎上,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擴大了家用汽車三包調整范圍,并對經營者提出更加嚴格的三包責任要求,進一步加大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
以上僅僅是
新《汽車三包規定》的部分內容,
其他亮點
就等大家繼續發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