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在一個地方居住有戶口簿,如果搬遷到另一個地方,如果戶口沒有遷移過來,則需要辦理居住證,方便公安機關的管理,如果在居住證的辦理過程中,出現了讓人不滿的情況,比如辦理人員態度不好,當事人可以進行投訴監督,在恩施居住證辦理怎么投訴?下面由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恩施居住證辦理怎么投訴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網上平臺、現場投訴等幾種方式,投訴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224號恩施市公安局5樓督察大隊507辦公室。
二、恩施居住證辦理申請條件
在恩施市居住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三、恩施居住證辦理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流動人口暫住證明;
3、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4、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5、就讀證明(學生證或就讀學校、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
6、社保繳納證明;
7、結婚證。
四、恩施居住證辦理法律依據
《居住暫行條例》
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恩施居住證辦理的一些相關知識,依據法律規定,我國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達到時間,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居住證,如果在辦理過程中,對辦理方式或者服務不滿意,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監督,以上小編為大家介紹了恩施居住證辦理投訴的方式和地址,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話,歡迎隨時到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