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不按照最新賠償標準怎么辦
要看賠償標準是否合理。
如果政府確實給了村民合適的賠償,村民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起復議,也不愿意交出土地,政府是可以去法院申請司法強征的,如果政府給出的賠償不合理的話,是可以拒絕交出土地的。
1、合法的土地征收的補償安置標準,不可能全國統一標準的,因此國家不可能規定具體的標準,這要由當地市縣政府制定,如果農民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異議。
2、如果是合法的征地,當地市縣政府應該依法發布《土地征用方案公告》,國土局要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這兩公告要張貼于被征地所在的村組。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基本上可以認定征地不合法。對不合法的征地,農民應得到賠償而不是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征地補償糾紛一般由哪個部門處理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解決土地征用補償糾紛共有4種方式。
一是用協商的方式.自行解決,這是最好的方式;
二是用調解的方式,由有關部門幫助解決;
三是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機關解決;
四是用訴訟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糾紛的解決。
征地不按照最新賠償標準怎么辦?在遇到對方不按照征地最新賠償標準賠償時,那村民也可以不同意征地計劃,不在征地協議書上簽字。拆遷戶面對拆遷方征地不按照最新賠償標準的情況該怎么做,為對自己有利應該找律師進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