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此舉合法嗎?”12月9日,廣西柳州市新柳大道正和城小區C區的業主李先生等幾名業主向今報反映,因為對物業代收的水電費存在諸多疑問,他們暫緩繳納,家里的水電就被物業停了。物業此舉,引發相關業主的質疑。
“家里水電被物業斷了”
9日上午,記者在正和城小區見到被停水停電的李先生等幾名業主。他們介紹,12月8日開始,他們家里的水電就被停了。
李先生稱,12月8日,家人發現家里的水電被停了,而其他業主家里則是正常的。由于此前物業沒有發布停水停電通知,他便打電話詢問樓管和正和城物業服務中心,對方均稱并不清楚。之后,他再次找物業服務中心核實情況,得到的反饋是——物業領導說,他沒有繳納水電費,所以把他家的水電給停了。
圖為業主們展示催費通知單。
李先生說,之后,他要求物業先恢復供電,再就相關問題進一步協商,但遭到拒絕。
其他幾名業主也表示,他們遭遇的情況和李先生類似。
據了解,正和城小區C區是公寓,目前尚未實現水電“一戶一表”,水電費由物業代收。此前,物業也曾向業主發送《催費通知單》。
公攤費用不清晰,業主暫緩繳費
據了解,李先生一共拖欠兩個月約1400元的水電費。李稱,之前他一直按時繳費,這次之所以欠費,是因為認為小區水電公攤出入比較大,分攤到業主身上的部分并不合理。
“小區公攤的水電費不清不楚,公攤費用包含什么具體項目也沒有公示。為了搞清楚公攤具體情況,做到明白消費,當初業主們找了物業負責人,要求核對水電費詳細清單,但是物業并未給出明確的解釋,也沒有公布更加細致的清單。”李先生說,他們并不是不交錢,只是暫緩繳費,希望繳費要明明白白。
李希望物業盡快恢復供水供電,并和相關業主進一步溝通;如果協商不成,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其他幾位業主也表達了與李先生類似的意愿。
物業是否存在李先生所反映的情況?隨后,記者來到正和城小區物業辦公室。不過,等待了近一個小時,物業負責人并未出面回應,記者于是留下手機號。但截至當晚10時30分發稿時,也未接到物業打來電話。
律師:公開透明可化解矛盾
廣西至和律師事務所李發翔律師表示,物業停水停電是否違法需要分情況來看。現實生活中,電費、水費、燃氣費等帶有公共服務性質的費用,是存在相關單位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收取的情況的。若業主因欠繳相關費用,且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業主仍不繳納上述費用的,物業服務公司應當根據相關委托單位的要求,對欠費業主采取相應的措施,如停水、停電等。
若不存在物業代收相關費用的情況,則業主僅與供水、供電相關單位形成供水、供電合同關系。而物業則僅能依據其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享受物業服務的相關權利、義務。這兩個合同是相互獨立的。因此,即使業主欠繳水電費,物業也無權采取單方面采取停水停電的措施。此時物業服務公司采取擅自停水停電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受損業主可以追究物業服務公司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李發翔表示,由于政策只規定了需要物業公示公攤電費的繳納及分攤情況,對于公示的內容規定得不是特別具體,各方站在自己的角度上理解不一,導致物業公示的內容業主不認可,進而發生了沖突和矛盾。
“在協商過程中,信息的透明很關鍵。此事中,物業越不公開,業主的質疑就越強烈,透明公開的信息傳遞是化解業主質疑的重要手段。”李發翔說。
來源:南國今報記者黃遠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