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在五項保險中算是一個相對冷門的險種,因為涉及的人員數量不像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那么多,使用頻次也相對較低,所以很多人對這個保險知之甚少。有些人甚至失業了都不知道自己還有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從而錯失了原本應該享受的待遇。下面就來講講失業保險怎么領,什么情況可以領。
一、哪些人可以領失業金?
按《關于統一城鄉勞動者失業保險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5月1日起統一全市城鄉勞動者失業保險政策,農民合同制工人與城鎮職工同等繳納失業保險費,同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也就是說自2021年5月1日起,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一樣繳納失業保險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只要繳納了失業保險的勞動者都可以進行申領。
二、需要什么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現在很多勞動者都是出于個人的主觀意愿,也就是主動辭職的。這種情況是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條件,所以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三、如何申領?
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APP,在線錄入本人身份證號、銀行賬號信息,即可申領相關失業保險待遇,無需再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個人提交信息后,經辦系統通過調取、比對多方數據,驗證失業人員享受待遇的資格,審核結果會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到本人。一般情況下,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審核通過的次月16日,失業保險待遇會直接發放至失業人員指定的銀行賬號中。
四、能領多少錢?
北京市的規定是:失業保險金平均發放標準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照繳費時間長短,每滿5年,提高一個檔次。目前,北京失業保險金每月最低可領取2034元,最高可領2143元。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每月一律按2034元發放。
五、領取期限?
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2年至4年的,每增加一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增加3個月;累計繳費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完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