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被打后回家,很多家長第一反應就是給出一招“打回去”!甚至很多家長在孩子還沒有被打的時候,就這樣教育孩子。
這種情況下你的孩子打回去只會遭到更嚴重的傷害,不光是身體上,心理上也會有很大的創傷。打回去,如果雙方實力相當是可以打回去的。但是我們想一想既然對方敢先動手大部分的情況就是對方實力更強。就拿我們自己舉例子,前不久唐山那個事情。我們面對那樣的對手敢不敢打敢不,敢不敢上?如果你自己都不敢上,憑啥不分青紅皂白,就一句讓孩子打回去?
我在某電視節目中看到過一個事情,一個二十幾歲的小伙子面對鏡頭說出了自己小學時的經歷。說自己有一次在學校被同學打,回到家中他媽媽不但沒有安慰他,還罵他沒用,讓他第二天必須打回去,第二天他很多次鼓起了勇氣,他邁出第一步之前又退了回來,第三天第四天也是一樣,最終他都沒跨出打回去的第一步,他的媽媽又是對他一頓臭罵,說他是個廢物。
二十多歲的他,面對的鏡頭,哽咽的說當時打他的那個孩子,他已經忘記叫什么名字了,但他的媽媽罵他是廢物的情景,他一輩子都忘不掉。他媽媽對他造成的傷害,遠遠大于那個同學。他最后大聲對鏡頭說,我為什么一定要打回去?我就是慫不行嗎?
看到這里我們想想有多少父母跟上面那個媽媽是如出一轍,一邊心疼孩子,一邊給兒女造成二次傷害,一邊又沒有提供更多的辦法。最終孩子怨恨自己一輩子。
基于以上說的,得出第一條結論,很簡單,實力相當可以打,實力懸殊就不要打了。當然不要打并不代表就這么算了。打人者必須付出代價,后面會說怎么辦。
還有些家長就會告訴孩子有人打你就告訴老師。有用還是沒用?告訴老師基本上沒用,或者說解決不了問題。因為老師的原則就是息事寧人,最多批評教育,如果不是嚴重到已經產生身體上明顯的痕跡,也沒必要由孩子第一時間告訴老師。相反如果每次一點事就要去找老師告狀,老師還會顯得不耐煩。不要怪老師,如果你是老師你也會這樣,因為孩子是你的,不是老師的。看到這里很多家長可能不耐煩了,既不打回去又不告訴老師,難道就這樣算了?
首先所有家長要提前給孩子做好預防措施,解決了前面的是后面的麻煩就少了80%,包括以下四點。
第一,家長與孩子要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進行持續的良好的溝通,要知道家長過于強勢,平時動不動就批評甚至打罵孩子,那么教育出來的孩子,在學校基本上就是被欺負的人或者是施暴者。因為在家里孩子一直被打壓,沒有自信,那么在外面要么就是懦弱到底,要么就是把家里受到的打壓徹底釋放給同學,特別是那些懦弱的同學在學校受了欺負,大部分還不敢跟家長說,因為他不知道說了以后會不會又遭來一頓臭罵。
第二,家長要跟孩子說,爸爸媽媽永遠給你撐腰,所以你什么都不用怕,不管是孩子還是成年人,最怕的就是單槍匹馬,一旦你知道自己背后有人支持,你的勇氣會增加不少,相反你直接命令他,不管怎么樣必須打回去,他就會覺得自己獨自承受著兩方的壓力,可能就更加懦弱了。
第三,讓孩子多交朋友,如果孩子性格過于內向,家長甚至要創造更多的機會讓他交朋友。比如周末常邀請孩子的同學來家做客,甚至家長一起聚聚,總而言之要達成孩子在學校有幾個好朋友的結果。因為在學校里被打的孩子多半都是孤立的,有人幫忙情況就會不一樣。
第四如果遇到沖突,對方準備動手,要讓孩子大聲喊叫引起如果身邊有合適的東西比如小板凳的金屬鉛筆盒讓它,比如小板凳,金屬鉛筆盒讓他狠狠的往地上砸,這樣很可能對方就會被鎮住,避免了一次打斗。
首先向孩子表達你的立場,你與孩子是站在同一戰線的,然后保持冷靜,跟孩子了解事情的詳細經過和情況,包括事情的起因,誰先動的手是雙方都有傷,還是只有自己的孩子有傷。目擊者有哪些人等等,掌握了情況之后給班主任老師打電話,注意,這個時候不是向老師告狀,更不要指責老師,而是希望老師配合通知對方家長,第二天某個時間點務必到學校碰面,否則后果他們可能承受不起。
第二天到了學校見到老師和對方家長,不用啰嗦直接表示要走法律程序解決這個問題啊,我已經請了律師了,現在正在嚴厲打擊校園霸凌事件正在抓學校的典型,我們隨時也可以報警,可以調監控,人證也有,雖然未成年人不適用刑法,但也違反了治安條例,可以在你的孩子檔案里面記錄這么一筆,你以后跟著他一輩子最后,如果事情沒那么嚴重,你也可以拿出一些事情非常嚴重的架勢,總而言之要達到同時震懾對方家長和學校老師的目的,這個時候學校的老師和對方家長都會緊張起來,都會說,啊,沒必要弄這么大,都是孩子嘛,給個機會。這個退而求其次的要求,對方家長和學校都會答應的。最后你就要求這個孩子寫出深刻的檢討,并且在全校師生面前給你的孩子道歉這。
在道歉當天你自己必須到場,在對方孩子當著全校師生的面念檢討書的時候,要特地大聲呵斥一句:“聲音大點”!!這一句是喊給全校學生聽的,讓他們知道你的孩子是惹不起的。從此以后至少在這個學校不會有人再隨便欺負你的孩子了。
最后說一句,看到這里一定還是有家長會讓孩子必須打回去,其實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你就每天陪他練拳擊和散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