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于工傷情形的認定,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有詳細的規定。第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但就這一條就已經可以囊括許多工作中受到的傷害。第二是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第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如客戶上門結果傷害到了維持和平秩序的你。
第四、患職業病的,對依法取得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可直接認定工傷。第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若是職工因公外出期間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3個月內用人單位照發工資,從第四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若是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死亡的規定處理。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即在交通事故本人只要是承擔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和無責任的情況下,都可認定為工傷。第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那么工傷認定的程序是怎么樣的呢?首先工傷認定一般分為兩種方式,第一種是用人單位主動在30天內申請認定工傷,第二種是用人單位沒有在1個月內為你申請工傷,勞動者或勞動者家屬可以在一個月后申請認定工傷,但受到一年的時間限制。勞動者去人社局的工傷認定科去申請工傷認定,同樣需要提交身份證、公司的工商企業信息或營業執照、勞動合同、醫院的就診記錄、發票、診斷結論等材料。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勞動者應當提供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如打卡記錄、工服、聊天記錄等材料。
工傷法(怎么認定工傷呢)
提交完證據材料,等工傷認定書下來以后,勞動者一般情況下是等到傷情穩定或者恢復之后就可以做工傷傷殘鑒定,也就是勞動者去人社局下面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勞動能力鑒定,也稱為傷殘鑒定。做鑒定需要現場填寫鑒定申請書并提交。此外,記得帶上工傷認定書、身份證、病歷資料等材料。一般情況下,會在2-3個月內出具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最后勞動者帶著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就可以申請工傷理賠了。工傷理賠的一部分費用可以直接找人社局申請,還有一部分費用則是找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