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責任有兩方面意思:一是指個體分內應做的事,來自對他人的承諾,職業要求,道德規范和法律法規等;二是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后果或強制性義務。
第一責任人是什么意思(如何履職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安全生產:所謂的安全生產就是指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保證人身健康與生命安全,保證財產不受損失,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進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動的總稱。安全生產定義很多,這是迄今為止較為完整的定義,它所確定的目的與制定《安全生產法》目的是非常吻合的。
安全生產責任:所謂的安全生產責任是指在安全生產方面分內應當做的事,即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方面分內的事做不好應承擔的過失,即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應受到的相應的處罰。(職責+處罰)
部分單位認為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就是明確了各自安全生產職責,實際上,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清單不是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清單的建立只是第一步,還應包括明責、履責、考核和追責等,如果沒有這些環節,那么責任清單的建立就是一張廢紙。很多企業的薄弱環節在考核和追責,不易實現追責或不知道如何追責。同樣的如果缺少考核和追責,那么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清單也不會完善,因為對他來說,建立什么樣的責任清單關系不大,由于不考核和追責,他不會過問這些責任是否與他的實際相符,是否與他的職位相符。
安全生產職責:是指各個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和責任人在安全生產中依法依規所確定的應當做的事情清單,是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的具體條款。
安全生產條件:所謂的安全生產條件是指滿足安全生產的各種因素及其組合。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是安全生產職責在不同崗位上的職責要求,有時所稱“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和“安全生產職責”沒有明顯的區分,“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只不過相對“安全生產職責”更加具體而已。
“一崗雙責”:是指企業在制定管理崗位或生產崗位等生產活動有關職責的同時必須同時制定與其生產活動有關職責相對應的安全生產崗位職責,以實現“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管理要求。
安全生產責任制:所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下所形成的全員的動態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的總稱。(行動總稱,特征是“全員”二字)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一個安全責任體系,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及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建立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明確安全生產方面應做到事),通過簽字承諾,簽訂包保責任狀等方式明確各自職責和所承擔的責任(明責),各崗位在日常安全生產過程中履行各自職責(去做安全生產方面職責范圍內應該做的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對其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將履職情況與個人經濟效益掛鉤,實施獎罰兌現或者責任追究,實現安全責任制的閉環管理,促進各崗位的安全職責落實到位。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所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職責的規范性指導文件,該文件是指導開展安全生產管理的總綱。(總綱文件)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內容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為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內容很多,均可歸納為五大規章制度,即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所謂的體系指若干有關事物或思想意識互相聯系而構成的一個整體。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指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關事物或思想意識互相聯系而構成的一個整體。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是指落實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職責為源頭的全員安全生產各項職責清單,形成與企業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機結合的動態責任考核機制的運行體系。
安全生產管理三大重要板塊: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體系、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這三大內容構成了我國完整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管理制度的關系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項制度的根源,也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靈魂,各項制度的建立都來源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職責和責任應與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和責任是一致的,否則就無法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也是一個互相完善和互相補充的過程。舉例說明:如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歸綜合辦公室負責。如果在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時,把消防的具體工作又劃到其他部室,那么就相互矛盾,無法履職和追責了。
一、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職清單要點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分解到各部門、各崗位,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罰標準;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保證其有效實施;
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保證計劃的落實;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經常性地進行督促、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及時排除;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
8.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9.每年至少組織并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0.發生事故時迅速組織搶救,并及時、如實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配合調查處理;
11.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和個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二、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履職清單要點
1.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負責綜合協調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2.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及落實到位;
3.負責本單位隱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組織構建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推廣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更新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崗位精細化管理;
5.組織實施新、改、擴建設項目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
6.負責企業動火作業等高危特殊作業項目審批;
7.負責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處罰和責任追究;
8.組織至少每年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
9.參與本單位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履職清單要點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確保相關制度、規程、預案符合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實際;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以保證教育和培訓計劃符合本單位的實際,及時掌握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進展狀況;
3.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有利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是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未按規定的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5.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7.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8.組織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崗位檢查和專業性檢查,并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
9.督促各部門、各崗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職責考核、提出獎懲意見;
10.參與所在單位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四、車間(工段)主要負責人履職清單要點
1.車間主任(工段長)是車間(工段)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要按照生產作業要求,細化車間(工段)安全生產職責及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安全生產例會例檢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制定作業現場、設備設施、工藝流程安全確認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3.每天開展日常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檢查各級動火、檢維修、有限空間、臨時用電、吊裝等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做好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票證、檔案、臺賬等資料管理工作。
五、班組負責人履職清單要點
1.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直接執行者;
2.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落實崗位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督促員工熟練掌握崗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處置內容;
3.組織班組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活動。負責新員工(含勞務派遣人員、實習生等)及轉崗員工班組級的安全教育培訓;
4.嚴格執行動火、檢維修、有限空間、臨時用電等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不違章作業,確保作業安全;
5.每天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不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六、崗位員工主要職責要點
1.認真學習和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工程,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動火、檢維修、有限空間、臨時用電等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不違章作業,確保作業安全;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異常狀態,及時發現和識別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并及時整改,對不能立即進行整改的隱患有上報的義務;
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清楚應急狀態下本崗位和自身職責,在發生事故時,能按照事故預案正確處理;
5.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的違章作業要加以勸阻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