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嘉魚縣檢察院和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的同志實地調查,批準我弟弟小軍(化名)在咸安、溫泉兩地跨縣跑運輸,否則我們公司就要承擔違約責任。”近日,在湖北省嘉魚縣檢察院的見證下,該縣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批準社區矯正對象小軍可以因工作需要經常性跨縣活動,有效期為5個月。
小軍是嘉魚縣某物流有限公司的貨車司機,2018年12月,因伙同他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今年10月初,小軍到嘉魚縣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報到入矯,同時向該局提出跨縣活動的申請。
緩刑期間(|檢察為民辦實事)
按照社區矯正工作要求,社區矯正對象非必要不能出縣。為此,嘉魚縣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向嘉魚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通報此事并商請意見。隨后,嘉魚縣檢察院干警與社矯部門工作人員深入小軍工作的公司等地開展調查,證實了小軍用自有貨車入股哥哥小明(化名)設立的嘉魚縣某物流有限公司,并擔任貨車司機,為鄉鎮清運用于發電的生活垃圾。
據小明介紹,物流公司規模很小,承接到這筆業務很難,臨近年底貨車司機也不容易聘請,若小軍不能清運垃圾,每天運送到發電廠的生活垃圾就達不到100噸的標準,該公司將要承擔違約責任。
通過大量走訪調查,嘉魚縣檢察院認為小軍符合跨縣從事經營活動的條件,為了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嘉魚縣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批準了小軍經常性跨縣活動的申請,有效期為5個月。(檢察日報劉怡廷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