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_其他_中國政府網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關于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
銀發〔2021〕133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精神,按照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等七部門《關于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加快補上“三農”領域突出短板的意見》(中農發〔2020〕10號)要求,切實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的重要意義
當前,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逐步成為保障農民穩定增收、農產品有效供給、農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大力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具有重要作用,亟需加快發展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創新專屬金融產品,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的可得性、覆蓋面、便利度,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為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供更強有力的支撐。
二、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共享
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單發布制度,由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定期更新發布上級及本級認定的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規模養殖場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名單等。充分利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點對點對接信貸、保險等服務,支持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接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建立健全家庭農場名錄制度。加快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錄、土地、示范、補貼、信貸、保險、監管等相關數據目錄、標準以及共享和比對機制,鼓勵各地探索建立以農村土地和生產經營數據為核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數據庫和融資綜合服務平臺,依法合規共享數據。加強銀企融資對接,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匯集發展前景好、信貸需求強、信用記錄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單,提供給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便利。
三、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承載力
大力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高素質農民培育工程,推動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在農業農村應用,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康規范發展。鼓勵地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財務制度優化服務,幫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財務透明度、可信度和規范性,增強信貸獲取能力。鼓勵有條件的縣(區)行政服務中心增設普惠金融服務窗口,提供更加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務,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輔導,將有信貸需求且暫未獲得融資支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重點輔導對象,為其提供專業咨詢服務,推動規范經營管理。規范發展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探索建立縣(區)、鄉、村三級普惠金融服務體系。
四、健全適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金融服務組織體系
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大中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自身職能定位和業務優勢,發揮“三農”金融事業部、普惠金融事業部等服務“三農”內設機構作用,積極探索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有效模式。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堅守支農支小主業,改善公司治理和內控機制,強化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主力軍作用。民營銀行(含互聯網銀行)要在做好風險防范的基礎上,運用金融科技手段,積極提供小額、快速、便捷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在明確地方政府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的基礎上,穩妥規范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
五、推動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貸款
加快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鼓勵各地多渠道整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信息,用3年時間基本建成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探索開展信用救助。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整合利用共享信息及其他內外部信用信息,積極運用金融科技手段,優化風險評估機制,注重審核第一還款來源,為更多經營穩健、信用良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支持。針對不同類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特點,研究制定差異化的信用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等。
六、拓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抵押質押物范圍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支持農機具和大棚設施、活體畜禽、養殖圈舍以及農業商標、保單等依法合規抵押質押融資,在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等抵押貸款業務。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依法穩妥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相關部門要加快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價值評估、流轉交易、處置變現等配套機制和平臺建設,支持活體畜禽、農業設施裝備等擔保融資業務通過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統一登記,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服務機制。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及其聯合社為其帶動的家庭農場、農戶等提供擔保增信,創新訂單、倉單、存貨、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鏈金融產品,探索開展“托管貸”業務。
七、創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屬金融產品和服務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需求和特點,豐富貸款產品體系,開發隨貸隨用、隨借隨還產品和線上信貸產品,合理設置貸款期限,加大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優化“保險+信貸”模式。積極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首貸”、無還本續貸業務。要單列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貸計劃,適當下放審批權限,并在內部轉移定價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實現信貸資源增量優化、存量重組。落實盡職免責制度,改進貸款盡職免責內部認定標準和流程,如無明顯證據表明失職的均認定為盡職。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完善績效評價制度,研究將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工作納入分支機構和領導班子績效考核。探索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辦行制度,提供支付結算、信貸融資等一攬子綜合金融服務。
八、完善信貸風險監測、分擔和補償機制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信貸風險的監測,做好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檢查,確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所獲貸款資金主要用于生產經營。充分發揮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和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適當簡化擔保業務流程,維持較低的擔保費率,降低反擔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代償。加強對農業信貸擔保放大倍數的量化考核,推動其提高擔保規模、優化擔保服務。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共擔前提下,共同創設“見擔即貸”“見貸即擔”等產品模式,開展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開發首次貸款擔保產品,做到應擔盡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健全風險補償機制,通過市場化方式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信貸風險分擔,筑牢金融風險防火墻。
九、拓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
支持優質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涉農領域發展。鼓勵地方建立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債項目庫,強化培育輔導,推動更多優質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融資。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在依法合規前提下,通過注資、入股、人才和技術支持等方式,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掛牌融資。
十、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能力
探索構建涵蓋財政補貼基本險、商業險和附加險等的農業保險產品體系,更好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層次、多元化風險保障需求。積極推進稻谷、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將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做法逐步擴大到全國。探索開展一攬子綜合險,將農機大棚、農房倉庫等農業生產設施設備納入保障范圍,創新開展環境污染責任險、農產品質量險。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生產成本變動以及農業保險風險區劃和農業生產風險地圖,加快建立農業保險保障水平動態調整機制與保險費率擬訂和動態調整機制,健全科學高效的查勘定損機制。加強農業保險賠付資金與政府救災資金的協同運用。穩妥開展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發揮保險增信對信貸投放的促進作用。發揮“保險+期貨”在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中的作用。發揮好中國農業再保險公司作用,健全農業再保險制度和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保險機構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基層服務網絡。
十一、強化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激勵
繼續落實好相關準備金優惠政策,繼續運用差別化存款準備金、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貸投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券。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年度目標3個百分點(含)以內的,可不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考核評價的扣分因素。允許將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續貸貸款納入正常類貸款管理。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貸支持力度較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降低經濟資本風險權重等政策方面加大傾斜力度。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落實農戶小額貸款稅收優惠政策,對金融機構向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放小額貸款,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現行稅收優惠政策。
十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農業農村、財政、銀行保險監督管理、證券監督管理、地方金融管理等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調工作機制,結合實際細化本轄區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措施、職責分工。穩妥擴大農村普惠金融改革試點,依照程序建設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試驗區,將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重點任務。在建立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錄的基礎上,研究建立金融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監測統計制度。落實好商業銀行績效評價辦法。將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情況納入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強化評估結果運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農辦
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
銀保監會
證監會
2021年5月18日
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農戶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農戶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銀監發[2012]50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寧夏黃河、深圳農村商業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
????現將《農戶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農村金融機構遵照執行,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參照執行。請各銀監局將本《管理辦法》轉發至轄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和外資法人銀行。
2012年9月17日
農戶貸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支農服務水平,規范農戶貸款業務行為,加強農戶貸款風險管控,促進農戶貸款穩健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戶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戶發放的用于生產經營、生活消費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本辦法所稱農戶是指長期居住在鄉鎮和城關鎮所轄行政村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開辦農戶貸款業務的農村金融機構。
????第四條中國銀監會依照本辦法對農戶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架構與政策
????第五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堅持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本著“平等透明、規范高效、風險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則,積極發展農戶貸款業務,制定農戶貸款發展戰略,積極創新產品,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與考核激勵機制,加大營銷力度,不斷擴大授信覆蓋面,提高農戶貸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第六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加強產業發展與市場研究,了解發掘農戶信貸需求,創新抵押擔保方式,積極開發適合農戶需求的信貸產品,積極開展農村金融消費者教育。
????第七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結合自身特點、風險管控要求及農戶服務需求,形成營銷職能完善、管理控制嚴密、支持保障有力的農戶貸款全流程管理架構。具備條件的機構可以實行條線管理或事業部制架構。
????第八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包括建檔、營銷、受理、調查、評級、授信、審批、放款、貸后管理與動態調整等內容的農戶貸款管理流程。針對不同的農戶貸款產品,可以采取差異化的管理流程。對于農戶小額信用(擔保)貸款可以簡化合并流程,按照“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動態調整”模式進行管理;對其他農戶貸款可以按照“逐筆申請、逐筆審批發放”的模式進行管理;對當地特色優勢農業產業貸款,可以適當采取批量授信、快速審批模式進行管理。
????第九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優化崗位設計,圍繞受理、授信、用信、貸后管理等關鍵環節,科學合理設置前、中、后臺崗位,實行前后臺分離,確保職責清晰、制約有效。
????第十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提高辦貸效率,加大惠農力度,公開貸款條件、貸款流程、貸款利率與收費標準、辦結時限以及廉潔操守準則、監督方式等。
????第十一條農村金融機構開展農戶貸款業務應當維護借款人權益,嚴禁向借款人預收利息、收取賬戶管理費用、搭售金融產品等不規范經營行為。
????第十二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提高農戶貸款管理服務效率,研發完善農戶貸款管理信息系統與自助服務系統,并與核心業務系統有效對接。
第三章貸款基本要素
????第十三條貸款條件。農戶申請貸款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農戶貸款以戶為單位申請發放,并明確一名家庭成員為借款人,借款人應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戶籍所在地、固定住所或固定經營場所在農村金融機構服務轄區內;
????(三)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四)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五)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六)借款人無重大信用不良記錄;
????(七)在農村金融機構開立結算賬戶;
????(八)農村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貸款用途。農戶貸款用途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農戶貸款。按照用途分類,農戶貸款分為農戶生產經營貸款和農戶消費貸款。
????(一)農戶生產經營貸款是指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用于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包括農戶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貸款和農戶其他生產經營貸款。
????(二)農戶消費貸款是指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用于自身及家庭生活消費,以及醫療、學習等需要的貸款。農戶住房按揭貸款按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按揭貸款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貸款種類。按信用形式分類,農戶貸款分為信用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以及組合擔保方式貸款。農村金融機構應當積極創新抵質押擔保方式,加強農戶貸款增信能力,控制農戶貸款風險水平。
????第十六條貸款額度。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償債能力、貸款真實需求、信用狀況、擔保方式、機構自身資金狀況和當地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農戶貸款額度。
????第十七條貸款期限。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根據貸款項目生產周期、銷售周期和綜合還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
????第十八條貸款利率。農村金融機構應當綜合考慮農戶貸款資金及管理成本、貸款方式、風險水平、合理回報等要素以及農戶生產經營利潤率和支農惠農要求,合理確定利率水平。
????第十九條還款方式。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合理確定農戶貸款還款方式。農戶貸款還款方式根據貸款種類、期限及借款人現金流情況,可以采用分期還本付息、分期還息到期還本等方式。原則上一年期以上貸款不得采用到期利隨本清方式。
第四章受理與調查
????第二十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廣泛建立農戶基本信息檔案,主動走訪轄內農戶,了解農戶信貸需求。
????第二十一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要求農戶以書面形式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供能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二十二條農村金融機構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后,應當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對信用狀況、風險、收益進行評價,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二十三條貸前調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一)借款人(戶)基本情況;
????(二)借款戶收入支出與資產、負債等情況;
????(三)借款人(戶)信用狀況;
????(四)借款用途及預期風險收益情況;
????(五)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還款意愿及還款方式;
????(六)保證人擔保意愿、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七)借款人、保證人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情況。
????第二十四條貸前調查應當深入了解借款戶收支、經營情況,以及人品、信用等軟信息。嚴格執行實地調查制度,并與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面談,做好面談記錄,面談記錄包括文字、圖片或影像等。有效借助村委會、德高望重村民、經營共同體帶頭人等社會力量,準確了解借款人情況及經營風險。
????第二十五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完善信用等級及授信額度動態評定制度,根據借款人實際情況對借款人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并結合貸款項目風險情況初步確定授信限額、授信期限及貸款利率等。
第五章審查與審批
????第二十六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遵循審慎性與效率原則,建立完善獨立審批制度,完善農戶信貸審批授權,根據業務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的經營管理水平及風險控制能力等,實行逐級差別化授權。
????第二十七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逐步推行專業化的農戶貸款審貸機制,可以根據產品特點,采取批量授信、在線審批等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
????第二十八條貸中審查應當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規性和完備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貸前調查盡職情況、申請材料完備性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及經營風險等。依據貸款審查結果,確定授信額度,作出審批決定。
????第二十九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在辦結時限以前將貸款審批結果及時、主動告知借款人。
????第三十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外部經濟形勢、違約率變化等情況,對貸款審批環節進行評價分析,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審批政策和授權。
第六章發放與支付
????第三十一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需擔保的應當當面簽訂擔保合同。采取指紋識別、密碼等措施,確認借款人與指定賬戶真實性,防范頂冒名貸款問題。
????第三十二條借款合同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還款方式等。借款合同應當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對滿足約定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戶貸款,經農村金融機構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
????(一)農戶生產經營貸款且金額不超過50萬元,或用于農副產品收購等無法確定交易對象的;
????(二)農戶消費貸款且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三)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條件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鼓勵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進行支付。
????第三十五條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農村金融機構應當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農村金融機構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使用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三十六條借款合同生效后,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貸款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發放時,必須將款項轉入指定的借款人結算賬戶,嚴禁以現金方式發放貸款,確保資金發放給真實借款人。
第七章貸后管理
????第三十七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貸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明確首貸檢查期限,采取實地檢查、電話訪談、檢查結算賬戶交易記錄等多種方式,對貸款資金使用、借款人信用及擔保情況變化等進行跟蹤檢查和監控分析,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第三十八條農村金融機構貸后管理中應當著重排查防范假名、冒名、借名貸款,包括建立貸款本息獨立對賬制度、不定期重點檢(抽)查制度以及至少兩年一次的全面交叉核查制度。
????第三十九條農村金融機構風險管理部門、審計部門應當對分支機構貸后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十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風險預警制度,定期跟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以及抵質押擔保情況,及時發現借款人、擔保人的潛在風險并發出預警提示,采取增加抵質押擔保、調整授信額度、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并作為與其后續合作的信用評價基礎。
????第四十一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在貸款還款日之前預先提示借款人安排還款,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按期收回貸款本息。
????第四十二條農村金融機構對逾期貸款應當及時催收,按逾期時間長短和風險程度逐級上報處理,掌握借款人動態,及時采取措施保全信貸資產安全。
????第四十三條對于因自然災害、農產品價格波動等客觀原因造成借款人無法按原定期限正常還款的,由借款人申請,經農村金融機構同意,可以對還款意愿良好、預期現金流量充分、具備還款能力的農戶貸款進行合理展期,展期時間結合生產恢復時間確定。已展期貸款不得再次展期。展期貸款最高列入關注類進行管理。
????第四十四條對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的貸款,應當采取措施進行清收,也可以在利息還清、本金部分償還、原有擔保措施不弱化等情況下協議重組。
????第四十五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嚴格按照風險分類的規定,對農戶貸款進行準確分類及動態調整,真實反映貸款形態。
????第四十六條對確實無法收回的農戶貸款,農村金融機構可以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核銷,按照賬銷案存原則繼續向借款人追索或進行市場化處置,并按責任制和容忍度規定,落實有關人員責任。
????第四十七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貸款檔案管理制度,及時匯集更新客戶信息及貸款情況,確保農戶貸款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連續性。根據信用情況、還本付息和經營風險等情況,對客戶信用評級與授信限額進行動態管理和調整。
????第四十八條農村金融機構要建立優質農戶與誠信客戶正向激勵制度,對按期還款、信用良好的借款人采取優惠利率、利息返還、信用累積獎勵等方式,促進信用環境不斷改善。
第八章激勵與約束
????第四十九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以支持農戶貸款發展為基礎,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戶貸款定期考核制度,對農戶貸款的服務、管理、質量等情況進行考核,并給予一定的容忍度。主要考核指標包括但不限于:
????(一)農戶貸款戶數、金額(累放、累收及新增)、工作量、農戶貸款占比等服務指標;
????(二)農戶貸款到期本金回收率、利息回收率及增減變化等管理指標;
????(三)農戶貸款不良率、不良貸款遷徙率及增減變化等質量指標。
????第五十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根據風險收益相匹配的原則對農戶貸款業務財務收支實施管理,具備條件的可以實行財務單獨核算。
????第五十一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制訂鼓勵農戶貸款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績效薪酬管理制度。根據以風險調整收益為基礎的模擬利潤建立績效薪酬考核機制,績效薪酬權重應當對農戶貸款業務予以傾斜,體現多勞多得、效益與風險掛鉤的激勵約束要求。
????第五十二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包含農戶貸款業務在內的盡職免責制度、違法違規處罰制度和容忍度機制。盡職無過錯,且風險在容忍度范圍內的,應當免除責任;超過容忍度范圍的,相關人員應當承擔工作責任;違規辦理貸款的,應當嚴肅追責處罰。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農村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制定農戶貸款業務管理細則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四條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戶貸款業務,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五條本辦法施行前公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六條本辦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農戶小額貸款_中國農業銀行
一、產品簡介
農戶小額貸款是中國農業銀行向符合條件的農村小規模經營客戶發放的用于生產經營或生活消費用途的小額貸款。
二、貸款要素
貸款額度:3000元起步,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貸款期限:根據您的生產經營周期及收入等情況綜合確定,最長不超過8年。
貸款利率:根據您的信用狀況、擔保方式等情況綜合確定。
還款方式:根據貸款期限可靈活選用定期結息到期還本、一次性利隨本清、分期還款等多種方式。
三、適用對象
農戶小額貸款全面支持農村和城郊結合部的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商貿流通等一二三類產業。
種植養殖:牛、羊、豬、雞等養殖,水稻、玉米、小麥、茶葉、花卉、水果等種植......
生產加工:禽蛋肉奶食品加工、手工作坊、鄉村車間......
商貿流通:農家樂、農資店、小賣店、面條館、理發店、家電維修店、物流配送中心......
四、貸款條件
品行端正、信用記錄良好;
有固定生產經營項目或有穩定收入來源;
提供真實、準確、有效的家庭資產、經營、收入等信息資料。
注:具體開辦的業務種類及辦理流程、辦理條件等以中國農業銀行當地分行有關規定為準。
惠農e貸_中國農業銀行
一、產品簡介
惠農e貸是中國農業銀行專為廣大農民量身打造的便捷高效線上貸款產品,一部手機實現在線申請、在線取款、在線還款,農民足不出戶辦理貸款。
二、產品優勢
快
:批量作業、自動授信、自動放貸,線上7×24小時服務。準
:精準對接貸款需求,系統自動核定貸款額度。簡
:申請簡便,即可手機銀行線上自助申請,也可網點柜臺提交申請,借款還款手機分分鐘搞定。信
:符合條件可辦理純信用無擔保貸款,也可選用抵押、保證擔保貸款。惠
:利率優惠、隨借隨還、循環使用,實際使用貸款按日起息,不用款不計利息。三、貸款要素
貸款額度:3000元起步,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貸款期限:根據您的生產經營周期及收入等情況綜合確定,最長不超過8年。
貸款利率:根據您的信用狀況、擔保方式等情況綜合確定。
還款方式:根據貸款期限可靈活選用定期結息到期還本、一次性利隨本清、等額本息分期還款等多種方式。
四、適用對象
惠農e貸全面支持農村和城郊結合部的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商貿流通等一二三類產業。
種植養殖:牛、羊、豬、雞等養殖,水稻、玉米、小麥、茶葉、花卉、水果等。
生產加工:禽蛋肉奶食品加工、手工作坊、鄉村車間等。
商貿流通:農家樂、農資店、小賣店、面條館、理發店、家電維修店、物流配送中心等。
五、貸款條件
品行端正、信用記錄良好;
有固定生產經營項目,有穩定收入來源;
提供真實、準確、有效的家庭資產、經營、收入等信息資料。
對農村小額信用貸款的分析-百度文庫
對農村小額信用貸款的分析
中圖分類號:
f832?
文獻標識:
a?
文章編號:
1009-4202
(
2013
)
09-000-02?
摘
要
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是我國政府和中央銀行為了我解決在
新型形勢下農村金融問題的一種貸款方式。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對農
村經濟發展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和巨大化,這有助于我國農村經濟的
發展和對和諧小康社會的構建。但是由于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出臺的
時間不是特別久,因而在其發展的過程中,
不斷有問題出現。本
文從從農村小額信用貸款的基本情況,
積極作用,
風險等方面入手,
并提出改進和完善。
關鍵詞
農村信用貸款
風險意識
對策
完善推廣
為了了解常熟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中所起的
作用,筆者先后到中國農業銀行常熟市海虞分行、常熟市農村信用
合作社、東張、吳市、碧溪、海虞鎮等地進行了實地調研,得出的
結果和發展建議綜述如下:
一、常熟小額貸款發展現狀
目前在常熟已經開辦具有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主
要有中國農業銀行常熟市分行、常熟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常熟農村
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合作社等)
、中國郵政儲蓄常熟市分行,以
及一些新型的私人的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等。這些機構開辦農村小額
信用貸款業務對農村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具體體現在以
下幾個方面:
個人貸款
個人貸款分為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幾類。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產品簡介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在對農戶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及授信的基礎上,向農戶在授信額度內發放的信用貸款。貸款用于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商業貿
易、日常生活消費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服務行業、其他行業的小額信貸資金需求。服務對象
在縣級行社服務轄區內居住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信用等級被農村信用社評定為A級(含)以上的農戶。
申請條件
(
一
)
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年齡在
18周歲(含)以上,且辦理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5年(含)
(二)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家庭和睦;
????(三)借款人經營項目合法、收入來源可靠,有良好的還款意愿,并具備清償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在信用社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五)借款人及家庭主要成員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農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條件。
產品特點
(一)
是農村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發放
。
(二)
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原則,按照先評級、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辦理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產品簡介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是指借款人(住房購買者)以所購買自用的手續齊全的普通住房作抵押,并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的個人貸款。
服務對象
農村信用社服務區域內的住房購買者。
申請條件
(一)有當地常住戶口或長期居住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已簽定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且所購房屋用途為住宅;
(四)首付款比例符合國家和監管部門的現行相關規定;
(五)同意以所購住房作為抵押物;
(六)所抵押房屋需辦理保險的,要確定農村信用社為第一受益人;
(七)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產品特點
(一)貸款期限長。
(二)貸款利率低。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產品介紹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是指借款人在購買汽車時已支付一定比例金額的首期款項,不足部分由農村信用社向其發放的貸款
服務對象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申請條件:
(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且辦理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5年(含);
(二)固定(長期)住所或經營場所位于農村信用社服務區域內;
(三)有良好的還款意愿,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到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與汽車經銷商簽訂了購車合同、協議,并已經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五)個人及家庭主要成員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農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條件。
農村信用社應根據汽車經銷商的資金實力、市場占有率和業內信譽經過初選后,與汽車經銷商簽訂汽車貸款合作協議。汽車經銷商的條件包括:
(一)有合法經營的資格;
(二)已通過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備案基本信息;
(三)在農村信用社開立結算賬戶;
(四)有一定的汽車市場銷售網絡;
(五)法定代表人誠實守信,有一定的經營和管理能力。
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
產品簡介
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是指農村信用社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持有未到期的個人定期儲蓄存單作質押擔保發放的貸款。
服務對象
農村信用社服務區域內能夠提供定期存單作為質押擔保的自然人客戶。
申請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借款人及配偶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四)貸款用途合法、合規;
(五)借款人以第三人提供的存單質押,還應有存單所有人同意質押的書面證明;
(六)符合農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條件。
產品特點
(一)辦理手續快捷。
(二)利率優惠。
興農快貸平臺
??平臺介紹
興農快貸是山西省農村信用社通過晉享生活APP和山西農信公眾號線上獲客,結合線下調查、專職貸審放款,為客戶提供精細化、專業化、透明化服務的線上平臺。
適用對象
法人和自然人客戶。
業務辦理流程
客戶通過晉享生活APP或山西農信公眾號進行線上申貸→辦貸機構受理并進行線下調查→風險評價與審批→簽訂合同→貸款發放與支付→貸后管理→到期收回。
興農快貸二維碼
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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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鄉村振興局理論研究扶貧小額信貸的制度創新
扶貧小額信貸瞄準貧困農戶這一特殊群體,著力破解貧困農戶貸款難的世界性難題,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金融扶貧之路,為引領中國金融扶貧制度創新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也為世界其他國家解決貧困農戶貸款難題貢獻出中國方案,其價值和影響將歷久而彌新。
貧困農戶貸款難是一個世界性難題。為解決這個難題,世界各國一直在努力探索,也取得一些成效,但在全面解決貧困人口貸款難、貸款貴的痼疾上,一度缺乏藥到病除的特效良方。2014年以來,國務院扶貧辦等相關部門從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入手,堅持“定向、精準、特惠、創新”原則,推出扶貧小額信貸,并在實踐中不斷優化和完善,破解貧困農戶貸款難這一世界性難題,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扶貧制度創新之路。
扶貧小額信貸政策設計
國務院扶貧辦在相關部門支持下,針對貧困農戶家庭狀況、發展水平、生產規模、生產周期等特點,量身定制、科學設計“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扶貧小額信貸。
第一,5萬元以下——貸款額度。
扶貧小額信貸的貸款額度設置為5萬元以下,主要考慮有四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從生產單位看,貧困農戶主要是以家庭為生產單位,有效勞動力多數在3個人以下,5萬元以下的額度基本能夠滿足1~3個勞動力家庭的生產需要。二是從生產階段看,貧困地區產業發展水平較低,5萬元以下的額度基本可以滿足貧困戶從事農、林、牧、漁等產業發展的資金需要。三是從生產能力看,貧困農戶由于專業技能少、文化程度低,發展能力有限,短期內其發展生產的資金需求也較為有限,5萬元以內的貸款額度契合其能力素質、發展階段和發展特點。四是從資金需求看,貧困農戶需要的就是額度小、到位快的貸款,為農時變化、搶收搶種提供的資金支持,貸款額度太大容易讓貧困農戶產生“懼貸”心理,擔心背上債、用不好、還不上。
第二,3年期以內——貸款期限。
與其他涉農涉貧類個人貸款相比,扶貧小額信貸的貸款期限相對較長,一般為3年。主要基于兩點考慮:一是確保貸款周期與農業生產周期相匹配。大多數的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發展周期都在3年以內,例如農區小麥、水稻等主糧的生產周期大多為一年一熟到兩熟,一年期的貸款能夠滿足貧困農戶的貸款需求;牧區牛羊等牲畜的養殖周期大多在2年以內,兩年期的貸款能夠適應畜牧業發展需要。將貸款期限設置為3年以內,符合貧困地區實際,基本與貧困農戶的產業發展周期相匹配,為貧困農戶留出充足的時間發展生產、還本付息。二是確保貸款周期與銀行風險管理相銜接。貸款周期越長,用款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就越多,銀行風險管控的難度就越大。為了保證銀行資金安全,避免貸款期限過長增加還貸風險,將貸款期限設置為3年以內是穩妥合理的。此外,考慮到部分產業的生產周期較長,比如林果業,有的需要5~8年才能達到盛果期,扶貧小額信貸允許對貸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的貧困農戶辦理展期和續貸業務,且在脫貧攻堅期內可多次貸款。對于產業周期較長、貸款3年還未能獲得收益的貧困農戶,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提前介入貸款調查評審以后,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允許貧困農戶無須償還本金,直接辦理續貸業務。
第三,免抵押免擔保——擔保方式。
傳統的銀行信貸產品是基于陌生人社會的特點設計的,一般需要提供足值的抵質押品或者提供保證擔保,這導致貧困農戶長期被排除在信貸服務范圍外。貧困農戶之所以是貧困戶,就是因為沒有多少財產積累,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難以提供有效的抵質押品,也很難找到合適的貸款擔保人。免抵押免擔保,正是從貧困農戶缺乏抵質押品和擔保人的實際出發量體裁衣做出的特惠制度安排,消除了貧困農戶獲得貸款的門檻,真正把貧困農戶納入銀行的信貸服務范圍。免抵押免擔保貸款實質上是信用貸款。信用貸款需要以精準掌握貸款人信用信息為前提。脫貧攻堅形成了黨委政府領導、扶貧部門牽頭、各部門負責、各金融機構主動參與精準扶貧的良好局面,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村兩委、幫扶小組等基層組織共同協助銀行開展征信采集,既解決了銀行機構人力不足、無法大范圍開展信用評級的問題,又掌握了貧困戶的真實信用信息,消除了銀行與貧困農戶之間信息不對稱,使金融機構開展免抵押免擔保的扶貧小額信貸業務成為可能。
第四,基準利率放貸——貸款價格。
扶貧小額信貸政策規定金融機構以人民銀行同期限基準利率放貸,主要基于兩點考慮:一是保證貧困農戶負擔得起。農業產業發展周期較長、收益較低、風險較大,對貸款利率較為敏感。如果貸款利率過高,貧困農戶償債壓力較大,容易引發因債致貧返貧,因此將利率設置在基準利率較為合理。二是保證銀行有收益。息差收益是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扶貧小額信貸將貸款利率定為基準利率,這個利率高于1年期和3年期定期存款利息,按照基準利率放貸,銀行能夠實現保本微利。同時,銀行能夠通過扶貧再貸款籌集成本更低的資金,這進一步提升了銀行的利潤空間,提高了銀行的積極性。
第五,財政貼息——貼息政策。
財政貼息是政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對貸款貧困戶給予貼息支持,貼息利率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限基準利率。設置財政貼息主要考慮如下:一是激勵貧困農戶貸款。只有申請扶貧小額信貸發展生產的貧困農戶才能享受財政貼息政策,不申請貸款就享受不了優惠政策,這就激發了貧困群眾貸款積極性。二是激勵銀行放貸。由于貧困農戶居住分散、金融償付意識不強、路途遙遠償還利息不方便等原因,過去銀行清收貧困農戶的利息,成本高、任務重。通過政府貼息,銀行可以直接從財政部門收取利息,降低了銀行的運營成本和收息壓力。
第六,縣建風險補償金——風險防范。
縣建風險補償金是與扶貧小額信貸免抵押免擔保相配套的機制創新。從本質上講,免抵押免擔保是由政府增信來背書,主要目的是去除貧困農戶貸款門檻,方便貧困農戶貸款。但免抵押免擔保以后,銀行顧慮增加,需要通過某種機制來打消銀行的顧慮。縣建風險補償金是免抵押免擔保的配套措施,是一種風險補償和分擔機制。真正發生呆壞賬以后,可以通過風險補償金分擔風險,補償銀行損失,起到降低銀行風險,調動銀行積極性的效果。
扶貧小額信貸成效
扶貧小額信貸的推廣實施,大大降低貧困農戶貸款門檻和貸款成本,提升貧困戶獲貸的便利性。經過6年多的發展,扶貧小額信貸已經成為貧困群眾最滿意、金融機構最放心、政府部門最省心的金融扶貧產品,在促進貧困戶持續穩定增收、培育地方特色產業、推動貧困地區金融市場發育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脫貧攻堅的重要支撐。
第一,破解了貧困戶貸款難這個世界性難題。
過去,貧困戶沒有財產、沒有抵押、沒有擔保,即使有合適的產業發展項目,也很難獲得貸款。實施扶貧小額信貸政策,有效降低了貧困戶貸款門檻和貸款成本,極大提升了貧困戶獲貸的便利度。通過給貧困戶授信,對貧困戶給予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解決了貧困戶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截至2019年底,已累計發放扶貧小額信貸6101億元,覆蓋1544萬戶(次)貧困農戶,貧困農戶發展生產缺少啟動資金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以湖北鄖陽區為例,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出臺之前,全區90%以上的貧困農戶基本沒有與銀行打過交道,扶貧小額信貸政策落實以后,全區有勞動能力、有發展門路的貧困戶爭相貸款,出現了主動貸、比著干的可喜局面,貧困農戶貸款覆蓋率由原來的不足0.07%提高至62.04%,實現了貧困村全覆蓋。
第二,實現了發展產業和增加收入的雙重效應。
貧困農戶利用扶貧小額信貸資金,或擴大生產規模,或改良生產品種,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降低產業發展風險,增加了發展產業的收益。2017年,國務院扶貧辦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寧夏鹽池縣扶貧小額信貸成效進行抽樣調查和分析。研究報告表明:一是扶貧小額信貸對農戶增收的資金收益顯著。在不考慮貧困農戶自有土地和勞動力投入成本情況下,扶貧小額信貸投資種植、養殖等產業經營收入的平均資金收益率達22.5%。二是扶貧小額信貸金額與對農戶增收的貢獻呈顯著正相關關系。在貸款額較小時呈線性增長比例關系,對建檔立卡農戶產業經營收入的貢獻率達12.4%;隨著信貸額度持續增長,當年增收呈現先增后減的二次曲線形態。三是有扶貧小額信貸的貧困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高于所有農戶,前者是后者的2.5倍。四是貧困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達到了財政貼息(按4.35%利率計算)的3.3倍,財政貼息對農戶增收的撬動效果明顯。此外,扶貧小額信貸在促進貧困農戶增收的同時,也在客觀上增加了貧困地區產業發展投入,提升了當地產業發展水平。特別是各地為了讓貧困農戶用好扶貧小額信貸資金,千方百計發展優勢產業,幫助貧困農戶選擇產業項目,提高生產組織化程度,推動小農戶和大市場對接,實現了貧困農戶脫貧增收和地方產業發展雙重效應。
第三,激發了貧困群眾內生動力。
扶貧小額信貸作為金融資金,與財政資金相比,需要還本付息,這促使貧困農戶主動干、努力干,真正把“扶窮不扶懶,幫窮不幫懶”的政策落到實處。很多貧困農戶主動要求貸款發展產業,自力更生的意識和自我發展的能力得到提升,實現從“要我脫貧”到“我要脫貧”的轉變。安徽省靈璧縣溝涯村貧困戶趙雅麗,2017年申請扶貧小額信貸3萬元開展竹制品加工,當年獲得5000多元純收益。嘗到甜頭后,2018年趙雅麗組織當地26戶貧困戶成立竹制品專業合作社,其中17戶通過扶貧小額貸款各貸5萬元入社,2戶各貸3萬元入社。當年合作社貧困戶社員通過貸款增加的收益平均在40%以上,大家越干越有勁,帶動村里的非貧困戶也積極加入合作社,竹制品加工已形成規模效應,成為溝涯村的特色產業。
第四,優化了貧困地區金融生態。
扶貧小額信貸是信用貸款,貧困戶信用和貸款資格、貸款額度是掛鉤的。在縣建風險補償的基礎上,各地充分發揮農村“熟人社會”道德約束作用,通過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倡導誠信光榮的理念,淳樸了農村文明風尚,樹立了正面導向,匡正了不良行為,營造出“窮可貸,富可貸,不守誠信不可貸”的良好氛圍。此外,扶貧小額信貸工作開展以來,不少以前有失信記錄的農戶,或主動歸還積欠債務,或積極化解鄰里糾紛,或努力改變自身不良習氣,努力提升信用等級,有效改善了貧困地區的社會風氣、金融生態。
扶貧小額信貸的金融扶貧制度創新
實踐是理論之基,實踐探索往往孕育著理論創新的萌芽。扶貧小額信貸能夠在中國大地上生根發芽,茁壯成長,關鍵在于直面貧困農戶貸款難、貸款貴的難題,立足國情、大膽創新,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金融扶貧之路。
創新免抵押免擔保信用貸款制度,消除貧困農戶貸款難門檻
“擔保難”是貧困戶貸款難的首要難題。扶貧小額信貸之所以破解了貧困人口貸款難的世界性難題,就在于它創造性提出免抵押免擔保制度(或稱“零擔保制度”)并予以落實落地,與傳統的國內外金融機構農戶貸款產品相比較,這是顯著區別和超越性優勢。傳統的信貸產品一般以抵質押擔保或者保證擔保為前提,抵押物主要是房產、土地、專用設備等價值較大的實物資產,質押物主要為原材料等動產和股權、債券以及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權屬,保證擔保一般以具有還款能力的第三方為貸款申請人提供還款保證,承擔連帶責任。傳統的貸款擔保制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無形中設置了高門檻。將缺少資產、缺乏抵押物和擔保人的貧困農戶排除在外,造成貧困農戶“擔保難”“貸款難”,堵塞了貧困戶的資金供應渠道。二是造成資源閑置或浪費。一方面當實物資產被抵質押后,不能夠正常進行買賣,生產資料的流動受到限制;另一方面銀行會將抵質押物進行折價測算授信額度,貸款人往往難以獲得足額的資金支持。三是風險傳導。傳統的擔保方式容易形成相互擔保、循環擔保的擔保圈亂象,一旦一個環節還款困難,擔保鏈條上的所有擔保人均會受到影響,容易產生連鎖反應,擴大風險。
為克服農戶貸款傳統抵質押擔保制度存在的局限,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了大量嘗試,探索推出了“三權抵押”“多戶聯保”等擔保方式,想方設法讓貧困農戶達到銀行的貸款條件。但由于這些探索都是在拓寬擔保范圍上著力,始終沒有跳出貸款需要擔保的傳統模式和路徑依賴,貧困農戶沒有資產、缺乏抵押物和擔保人,難以跨入貸款門檻的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免抵押免擔保”制度,超越了傳統信貸的“擔保制度”,開創了貧困農戶貸款的“零擔保制度”,這是具有革命性意義的制度創新。第一,“免抵押免擔保”制度超越了傳統商業銀行理論范式。傳統商業銀行理論強調第二還款來源(擔保)的重要性,將設置第二道資金安全防線作為重要的貸款先決條件。“零擔保制度”突破了傳統商業銀行理論束縛,打破了貸款需要提供擔保的路徑依賴。第二,“免抵押免擔保”制度是金融供給側改革的實踐典范。金融供給側改革的核心要義是金融要回歸本源、回歸服務包括貧困農戶在內的實體經濟。“零擔保制度”創造性地從金融供需關系的供給方即強勢方入手,推動供給側改革,變被動迎合金融機構貸款門檻要求為政府調控指導、金融機構量體裁衣,提供“零擔保”的信用貸款,去除貸款門檻。第三,“免抵押免擔保”制度豐富了普惠金融理論內涵和實踐。普惠金融理念倡導為社會所有成員,尤其是傳統金融體系覆蓋不足的群體,提供廣泛金融服務。貧困農戶貸款難是傳統金融體系解決不了的老大難問題,“零擔保制度”無差別地去除了所有貧困農戶的貸款門檻,體現了真正的公正、平等和普惠理念。
創新基準利率放貸和財政貼息制度,解決貧困農戶貸款貴難題
長期以來,困擾農戶的除了貸款難之外,還存在貸款貴、用不起的難題。根據岳一帆等人2013年對湖南永州市江永縣的調查研究,農戶獲得信用社等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年利率在9%~10%之間,非正規金融機構借貸年利率超過24%。然而,農業并不是高收益、高回報、低風險的行業,農業生產不僅要面對市場價格波動的變化,還要面臨不確定性自然災害風險。國務院國資委考核分配局編著的《企業績效評價標準值2018》顯示,農林牧漁業全行業平均資本收益率僅為4.3%。因此,從事農業生產的貧困農戶根本承受不了高利率貸款。
在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出臺之前,一些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也推出過農戶貸款產品,實行比信用社等農村金融機構更為優惠的利率,但年利率也在基準利率基礎上普遍上浮20%~30%,實際年利率在6%~7%之間。這些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參與,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農村貸款市場價格,但仍然存在難以逾越的局限:一是服務對象主要局限在富裕農村的富裕農戶,這類地方產業發展基礎較好,農戶收入較高,能夠負擔較高的貸款成本。二是局限于銀行自身去降低貸款價格,缺少政府財政資金的參與,導致貸款價格的降低必然有下限,難以引領農村貸款市場價格整體下行惠及更廣泛的農戶,特別是貧困農戶。
針
對農村貸款市場價格偏高的痛點,扶貧小額信貸將市場手段與政府調節緊密結合,將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有機銜接,從貸款的供給側與需求側同時發力,創造性地提出了金融機構以基準利率放貸、對貸款貧困戶進行財政貼息的政策,大大降低了貧困農戶貸款成本,多數貧困農戶可以“零成本”使用貸款資金,真正實現“貸得起”“用得起”。這項創新性政策的推出,對于促進農村金融回歸本源、回歸實體經濟,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一是糾正了農村貸款市場的價格失靈。長期以來,農村貸款市場價格居高不下,有資金和服務成本高于城市的客觀因素,但關鍵還是市場失靈導致的資源錯配。扶貧小額信貸充分發揮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引導以銀行基準利率放貸,對貧困農戶貸款貼息,糾正了市場“看不見的手”資源配置失靈。二是引導了農村金融市場利率下行。扶貧小額信貸參與農村金融市場競爭,發揮了“鲇魚效應”的作用,激發了各金融機構降成本、強管理、優服務,競相降低貸款價格,引導了農村金融市場利率下行。三是激發了貧困群眾內生動力。扶貧工作,給錢給物易,激發內生動力難。將財政扶貧資金用于貸款貼息,貧困戶只有貸款用于發展生產了,才能享受財政貼息,幫助貧困戶克服依賴“等、靠、要”幫扶心理,能夠激發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讓脫貧可持續、致富有干勁。
創新風險補償制度,消除銀行不愿貸不敢貸的顧慮
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制度是由縣級政府出資,為承辦扶貧小額信貸的金融機構設立風險補償金,分擔銀行風險損失。風險補償制度不僅是免抵押免擔保制度的配套制度,它更有穩預期、穩信心的重要功能,消除了銀行畏懼風險、不愿貸不敢貸的顧慮,讓銀行能夠安心放貸,是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壓艙石”。縣建風險補償制度體現了風險防控思維的變化,既“治未病”,又“治已病”。以往銀行放貸,注重抵押擔保,通過抬高門檻,防控的是貸款損失之前的潛在性或可能性風險;縣建風險補償制度,要求政府設立風險補償金,在實際發生貸款損失以后,對癥下藥,由風險補償金按比例承擔風險,補償銀行損失。
之所以選擇縣級層面設立風險補償,主要基于四個原因:其一,縣域是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實際實施地,縣建風險補償金能夠做到服務下沉,監管下沉,既利于壓實縣級主體責任,督促貧困戶高效利用資金,又有利于發生實際損失時高效償付風險損失;其二,縣域是扶貧小額信貸的資金供需對接地,縣建風險補償金有利于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的聯系、對接,有利于推動當地金融機構安心放貸;其三,縣域是風險補償金的使用地,縣一級是實施主體,具體組織實施扶貧小額信貸工作,按照財權事權相匹配的原則,風險補償金設在縣級最為合適;其四,縣域是扶貧政策的落實地,扶貧工作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體制,縣建風險補償金是“市縣抓落實”的具體實踐,有利于激發縣級政府抓落實的主動性、創新性。縣建風險補償制度,花小錢辦大事,收到事半功倍、一舉多贏之功。對金融機構而言,降低了風險負擔比例,保證了貸款資金安全,打消了風險顧慮,穩定了業務發展信心;對貧困農戶而言,能夠免抵押免擔保地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這要歸功于縣建風險補償制度發揮的作用;對政府而言,建立風險補償金,投入少量財政資金,通過杠桿效應,起到“四兩撥千斤”作用,撬動了大量金融資金投入扶貧事業。
創新差別化監管制度,保障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
特惠金融產品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離不開差別化監管制度的保駕護航。在扶貧小額信貸發展過程中,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監管部門緊緊把握貧困農戶貸款特點,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區別于一般農戶貸款等金融產品的特惠性監管措施,為扶貧小額信貸提供差別化監管支持。
“差別化”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實行“四單政策”。監管部門要求重點金融機構單設機構、單獨管理、單獨核算、單獨調配資源,這是脫貧攻堅特殊時期所作的特殊制度安排,便于更為順暢地開展扶貧小額信貸業務。二是實行包干服務。監管部門根據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專長和實際情況,按照扶貧小額信貸發放、扶貧項目融資和銀行網點布設等情況,建立分片包干責任制,一個鄉(鎮)明確一家責任銀行,責任銀行包干該區域范圍內的扶貧小額信貸業務。“包干服務”有利于壓實金融機構的責任,減少惡性競爭。三是實行特別的監管考核。根據貧困地區金融機構貸款的風險、成本和核銷等具體情況,監管機構對扶貧小額信貸的不良貸款比率實行差異化監管,適當提高貧困地區不良貸款容忍度。差別化監管不僅體現在對不同地區、不同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容忍度監管的區別,也體現在不同時期監管力度的差別。比如,新冠肺炎疫情對脫貧攻堅造成一定影響,部分地區扶貧小額信貸工作面臨困難,國務院扶貧辦與銀保監會及時出臺政策,指導金融機構結合本地實際,可將受疫情影響出現還款困難的貧困戶貸款,視情況延長還款期限。
差別化監管制度是對原有金融監管制度的改進優化,是變“有”為“優”,體現了監管部門實事求是,根據不同具體情況,實施有針對性、特惠性的管理服務,實現精準監管,引導金融機構將工作重心轉移到金融扶貧特別是扶貧小額信貸上,為扶貧小額信貸的健康有序發展夯實了政策基礎。
2014年以來的實踐證明,扶貧小額信貸瞄準貧困農戶這一特殊群體,著力破解貧困農戶貸款難的世界性難題,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金融扶貧之路,為引領中國金融扶貧制度創新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也為世界其他國家解決貧困農戶貸款難題貢獻了中國方案,其價值和影響將歷久而彌新。
(作者為國務院扶貧辦開發指導司一級巡視員吳華)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_部門政務_中國政府網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部署要求,切實做好“十四五”時期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近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2021年2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莊嚴宣告,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了全面勝利,并對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各項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人民銀行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牽頭對金融幫扶政策進行調整優化,并做好與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的有效銜接,統籌謀劃,明確工作要求、工作重點和主要舉措,為金融機構開展業務提供支持和指導。
《意見》提出,金融機構要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強化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融資保障、建立健全種業發展融資支持體系、支持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增加對農業農村綠色發展的資金投入、研究支持鄉村建設行動的有效模式、做好城鄉融合發展的綜合金融服務等八個重點領域,加大金融資源投入。
《意見》對原金融精準扶貧產品和金融支農產品、民生領域貸款產品等進行整合優化,以小額信用貸款、產業帶動貸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民生領域貸款、農村資產抵押質押貸款、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保險產品等十類金融產品為重點,充分發揮信貸、債券、股權、期貨、保險等金融子市場合力,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意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服務能力提出了明確要求,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改進內部資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強化金融科技賦能。同時,《意見》明確,將通過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推動儲蓄國債下鄉、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持續完善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并通過資金支持、財稅獎補和風險分擔、考核評價和監管約束等措施,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激勵約束。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加強與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充分總結借鑒金融精準幫扶工作成效經驗,強化統計監測,推進數據共享,推動《意見》落實落地,切實鞏固好金融扶貧工作成果,不斷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質效,助力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局
關于金融支持鞏固
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
銀發〔2021〕171號
為切實做好“十四五”時期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部署,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健全金融組織體系,完善基礎金融服務,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入“三農”領域,助力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為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供金融支撐。
(二)總體目標。2021年,金融精準扶貧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同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平穩過渡,各項政策和制度調整優化。存量金融精準扶貧貸款風險可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的信貸支持接續推進,涉農貸款穩步增長,多元化融資渠道進一步拓寬。
到2025年,金融扶貧成果鞏固拓展,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自我發展能力明顯增強。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信貸、債券、股權、期貨、保險等金融子市場支農作用有效發揮,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鄉村振興重點領域融資狀況持續改善,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
(三)基本原則。
1.平穩過渡和梯次推進相結合。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分層次、有梯度地調整優化金融幫扶政策,合理把握節奏、力度和時限,確保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總體穩定,切實鞏固好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進脫貧地區鄉村振興,支持脫貧地區通過發展產業、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等,夯實發展基礎,穩步提升發展水平。對符合條件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參照脫貧人口相關政策予以支持。
2.統籌謀劃和因地制宜相結合。按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統一部署,統籌謀劃布局、增強政策合力,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同時,鼓勵各地結合發展實際,因地制宜探索形成特色化金融支持方案,加強典型經驗的總結宣傳推廣。
3.市場化運作和政策扶持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綜合運用貨幣政策、金融監管政策和考核評估手段,健全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體制機制,推動形成市場化、可持續的業務模式。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和風險分擔機制,提高金融機構開展涉農業務的積極性。
4.鼓勵創新和防控風險相結合。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工作機制、產品體系和服務模式,加強金融科技手段運用,推出更多差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持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效。同時,督促金融機構強化信貸風險防控,規范法人治理和內控機制,加強貸款資金用途和質量監測。優化農村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二、加大對重點領域的金融資源投入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過渡期內,保持主要金融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加大對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和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口的信貸投放,支持脫貧人口就業創業,增強可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支持脫貧地區發展鄉村特色產業,鼓勵擴大對脫貧地區產品和服務消費,推動產品和服務“走出去”。繼續做好易地搬遷后續幫扶工作,加大對易地搬遷安置區后續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繼續做好定點幫扶工作,選優配強干部,為幫扶地區提供政策、資金、信息、技術、人才等支持。
(二)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在總結金融精準扶貧典型經驗的基礎上,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在產品和服務創新、信貸資源配置、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等方面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予以傾斜。過渡期內,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國有商業銀行應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力爭每年對全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高于本機構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三)強化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融資保障。全力做好糧食安全金融服務,圍繞高標準農田建設、春耕備耕、農機裝備、糧食流通收儲加工等全產業鏈制定差異化支持措施。鼓勵有實力有意愿的農業企業“走出去”,支持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定價權的大糧商。繼續做好生豬、棉、油、糖、膠等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金融服務,促進農產品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四)建立健全種業發展融資支持體系。建立重點種業企業融資監測制度,強化銀企對接,對符合條件的育種基礎性研究和重點育種項目給予中長期信貸支持,加大對南繁硅谷、制種基地和良種繁育體系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種業企業和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資金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種業企業通過股權、債券市場進行直接融資。
(五)支持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積極滿足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流通體系、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智慧農業建設、農業科技提升等領域的多樣化融資需求,創新支持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村康養、海洋牧場等新產業新業態的有效模式,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發揮優質核心企業作用,加強金融機構與核心企業協同配合,因地制宜創新供應鏈金融產品。推動開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試點。推進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試點。支持創建產業強鎮、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六)增加對農業農村綠色發展的資金投入。圍繞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秸稈綜合利用、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國土綠化等領域,創新投融資方式。鼓勵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支持農業農村綠色發展。
(七)研究支持鄉村建設行動的有效模式。在明確還款來源、收益覆蓋成本、符合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規定的基礎上,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加大對鄉村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力度,推動改善農村道路交通、水利、供電、供氣、通信、人居環境整治、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農產品產地市場等基礎設施,助力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
(八)做好城鄉融合發展的綜合金融服務。支持引導工商資本下鄉,促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開發適應城鄉融合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加大金融服務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力度,支持縣域打造特色主導產業和各類人員返鄉入鄉創業就業,增強縣域經濟發展實力。完善針對農村電商的融資、結算等金融服務。
三、豐富服務鄉村振興的金融產品體系
(一)大力開展小額信用貸款。做好過渡期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強化戶貸戶用戶還原則,繼續對脫貧戶和邊緣易致貧戶發放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支持其發展生產和開展經營。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質量監測和續貸展期管理,符合條件的要及時啟動風險補償機制,推動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指導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完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政策,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利率、期限。
(二)創新開展產業帶動貸款。將產業扶貧貸款調整為產業帶動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經營主體帶動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和農村低收入人口數量,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自主確定貸款的額度、利率、期限等,充分發揮經營主體的帶動作用,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三)開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特點,開發專屬貸款產品,并在市場化、可持續的基礎上積極開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業務,增加首貸、信用貸。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定期更新發布示范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名單,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推送。
(四)加大民生領域貸款支持力度。繼續實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逐步落實免除反擔保相關政策要求,切實滿足脫貧人口、小微企業等主體創新創業資金需求。繼續實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減輕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濟負擔。
(五)拓寬農村資產抵押質押物范圍。積極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大力開展保單、農機具和大棚設施、活體畜禽、圈舍、養殖設施等抵押質押貸款業務。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依法穩妥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在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質押貸款、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林權抵押貸款等業務。相關單位要繼續完善確權登記頒證、價值評估、流轉交易、抵押物處置等配套機制,加大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業務推廣力度,暢通農村資產抵押質押融資鏈條。
(六)增加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投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努力增加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和農田基本建設貸款投放,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根據借款人資信狀況和償債能力、項目建設進度、投資回報周期等,適當延長貸款期限,積極發放中長期貸款。對于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機構在審慎合規經營基礎上,在授信審批、貸款額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給予優惠。
(七)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能力。擴大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范圍,將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以獎代補做法逐步擴大到全國,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創新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增加特色產業保險品類,提高養殖保險覆蓋面,提升天然橡膠保險保障水平。支持保費補貼資金向糧食主產區傾斜。完善農業再保險體系,健全農業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降低脫貧地區再保險業務分保費率。
(八)進一步發揮保險保障作用。積極運用保險產品鞏固脫貧成果,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商業防止返貧保險,逐步健全針對脫貧人口和農村低收入人口的保險產品體系。支持保險公司繼續做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工作,配合各地政府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等實施政策傾斜,包括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逐步取消封頂線等。鼓勵保險公司加大產品創新力度,醫療保險產品可在定價、賠付條件、保障范圍等方面對脫貧人口適當優惠。鼓勵保險公司經辦基本醫保、醫療救助,實現不同醫保制度間的有效銜接。鼓勵保險公司圍繞鄉村振興戰略,開發相應的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產品。
(九)暢通涉農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繼續做好存量扶貧票據的接續工作,推廣鄉村振興票據,支持企業籌集資金用于鄉村振興領域,鼓勵募集資金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對脫貧地區繼續實施企業上市“綠色通道”政策,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在新三板市場掛牌融資。鼓勵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等市場主體設立或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脫貧地區產業投資基金和公益基金,通過注資、入股等方式支持脫貧地區發展。
(十)發揮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避險功能。持續豐富農產品期貨產品體系,上市更多涉農期貨品種,完善期貨合約和規則體系,提供更多符合鄉村產業發展需求的標準化期貨產品,引導帶動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農產品的標準化程度,努力實現“優質優價”。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利用期貨市場開展套期保值,優化套期保值審批流程,減免套期保值交易、交割和倉單轉讓手續費。發揮“保險+期貨”在服務鄉村產業發展中的作用。鼓勵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子公司發揮專業優勢,為鄉村產業發展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風險管理服務。
四、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能力
(一)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國家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將扶貧金融事業部調整為鄉村振興部,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設立專門的鄉村振興金融部或在相關部門下單列鄉村振興金融服務條線,下沉服務重心、延伸服務半徑,保持農村地區尤其是脫貧地區網點基本穩定,支持打造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特色支行或網點。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強化支農支小定位,優化資金投向,合理控制用于非信貸業務的資金比例,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繼續做好縣域農村金融機構監督管理、風險化解、深化改革工作,督促其完善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保持縣域農村金融機構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
(二)改進內部資源配置和政策安排。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革內部資金轉移定價機制,加大對涉農業務的支持力度。對于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全國性銀行要制定明確的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方案,中小銀行可結合自身實際合理確定優惠幅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在分支機構綜合績效考核中明確涉農業務的權重,并將金融管理部門對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情況的考核評估結果納入對分支機構的考核,與分支機構及其班子成員評先評優、薪酬激勵、獎金分配掛鉤。改進貸款盡職免責內部認定標準和流程,明確從業人員盡職免責范圍,在有效防范道德風險的前提下,探索對涉農貸款不良率符合監管規定的業務網點,其從業人員免于問責。
(三)強化金融科技賦能。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有效整合涉農主體的信用信息,優化風險定價和管控模型,提高客戶識別和信貸投放能力,減少對抵押擔保的依賴,逐步提高發放信用貸款的比重。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依托5G、智能終端等技術,開發線上服務平臺或移動應用程序,推進全流程數字化的移動展業,支持涉農主體通過線上渠道自主獲取金融服務,打造線上線下有機融合的服務模式,破解農村偏遠地區網點布局難題。開展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范工程,探索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因地制宜打造惠農利民金融產品與服務。
五、持續完善農村基礎金融服務
(一)因地制宜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繼續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鼓勵開展符合地方實際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行動,不斷提升鄉村治理水平。支持市縣構建域內共享的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用3年時間基本建成比較完善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探索開展信用救助。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市場化征信機構運維地方征信平臺,引導市場化征信機構提供高質量的涉農征信服務。進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功能,擴大覆蓋主體范圍。
(二)持續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推動移動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的普及應用,積極引導移動支付便民工程向鄉村下沉。鼓勵和支持各類支付服務主體到農村地區開展業務,鼓勵符合“三農”特點的新型支付產品創新。鞏固和規范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發展。繼續推廣“鄉村振興主題卡”產品。推動支付結算服務從服務農民生活向服務農業生產、農村生態有效延伸,加強風險防范,持續開展宣傳,不斷提升農村支付服務水平。
(三)推動儲蓄國債下鄉。積極開展儲蓄國債下鄉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商業銀行加入國債承銷團,進一步豐富農村居民購債渠道,鼓勵承銷團成員在農村銷售儲蓄國債。
(四)繼續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農村金融教育,開展集中性金融知識普及活動,推進金融教育示范基地建設。深入實施“金惠工程”項目,推動金融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實現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金融宣傳教育全覆蓋,探索數字化智能化服務。提升農村居民數字金融能力,逐步彌合城鄉數字鴻溝。暢通金融消費者投訴渠道,完善訴調對接、小額糾紛快速解決、中立評估等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強農村地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六、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激勵約束
(一)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的資金支持。對機構法人在縣域且業務在縣域的金融機構實施最優惠的存款準備金率。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擴大對鄉村振興的信貸投放。存量扶貧再貸款可按照現行規定進行展期,適度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多渠道補充資本,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籌集資金,提高放貸能力,拓寬可貸資金來源。
(二)落實財稅獎補政策和風險分擔機制。積極宣傳農戶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稅收優惠政策,提高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加強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保障,確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深化銀擔合作機制,逐步減少對貸款項目的重復調查和評估,明確風險分擔比例和啟動條件。充分發揮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堅持政策性定位,努力做大擔保業務規模,根據合作擔保機構支農業務規模降低或減免擔保費用。加強對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的績效評價,提高放大倍數在績效評價中的權重,評價結果與中央財政獎補資金規模掛鉤。推動地方政府在貸款清收處置等方面提供協助。
(三)加強考核評價和監管約束。過渡期內,對位于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繼續開展金融幫扶政策效果評估工作,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資源傾斜。全面開展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加強評估結果運用。適度提高涉農貸款風險容忍度,涉農貸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年度目標3個百分點(含)以內的,可不作為監管部門監管評價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考核評價的扣分因素。落實好商業銀行績效評價辦法。
七、加強組織領導
(一)系統總結宣傳金融精準幫扶工作成效。各單位要深入總結提煉金融精準幫扶的典型模式、成功案例、經驗做法和創新機制,充分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平臺等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形式、豐富宣傳內容、拓寬宣傳陣地,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借鑒。
(二)強化統計監測。用好金融支持鞏固脫貧和鄉村振興信息系統,加強對脫貧縣、脫貧村、脫貧人口的金融信息管理。將原“金融精準扶貧貸款”調整為“金融精準幫扶貸款”,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提供的脫貧信息名錄,繼續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向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發放的貸款進行歸口統計,為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提供數據支撐。根據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等部門提供的農村低收入人口名錄,探索建立相應的貸款監測機制。
(三)推進數據共享。鼓勵各地整合農村土地確權、土地流轉、農業補貼、稅收、保險、鄉村建設項目等涉農有效數據,并積極與金融機構等共享,推動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
(四)建立完善工作機制。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加強與銀行保險監督管理、證券監督管理、財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部門的統籌協調,結合轄區實際細化政策措施,切實鞏固好脫貧攻堅成果,提高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實效。積極穩妥開展普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改革試驗區創建,加強各試驗區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經驗的應用推廣。
中國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
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鄉村振興局
2021年6月29日
《意見》提出,金融機構要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強化對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融資保障、建立健全種業發展融資支持體系、支持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增加對農業農村綠色發展的資金投入、研究支持鄉村建設行動的有效模式、做好城鄉融合發展的綜合金融服務等八個重點領域,加大金融資源投入。
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摘要
農村信用社開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創建信用村(鎮)工作,簡化了農民貸款手續,切實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幫助農民解決了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同時,也提高了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效益,實現了“雙贏”的目標,較好地發揮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但當前農村信用社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約束著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作用的進一步發揮,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本文闡述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就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提出對策建議:優化農戶信息資源,建立村貸款中心;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支部、村委會的作用,提高農民信用度;嚴格執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優惠政策;通過簡化農民貸款手續,有效地維護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對策分析
一、緒論
中國農村問題長期以來一直備受各級政府的關注,最近幾年中央更加大了增加農民收入、發展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2008年l月30日,《中共中央xxxx關于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下發;2009年2月1日,下發了《中共中央xxxx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對做好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2010年1月31日,又下發了《中共中央xxxx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千意見》后,專門把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作為標題,凸顯出對農村金融的關注。這是自2004年中央下發《中共中央xxxx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成為改革開放中央下發的第六個“一號文件”以來,連續七年的“一號文件”都事關我國“三農”問題。這集中體現了中央領導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戰略思想和基本國策。
在金融危機沖擊下,在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考驗中,我國既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成果,又積累了在復雜經濟環境中推動經濟和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的重要經驗。但也要清醒的認識到,當前我國經濟回升的基礎還不是很牢固,積極變化和不利影響還會同時顯現,短期問題和長期問題也會相互交織,國內因素和國際因素相互影響,要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進一步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經濟結構的調整難度增大。從外部環境看,世界經濟的復蘇基礎并不穩固,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仍然存在,全球性挑戰壓力很大。從國內環境看,經濟回升的內在動力仍然不足,農業基礎仍不穩固,結構性矛盾仍很突出,就業形勢依然嚴峻。
要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更好地促進農民增收,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支農作用。近年來,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的深化改革和發展需要,其分支機構及信貸業務不斷的向地(市)以上地區收縮和集中,而廣大基層和農村地區及中小企業卻因貸款需求分散、單筆數額小、抵押擔保難、成本高等原因,難以獲得它們的信貸支持,然而這些地區對信貸的需求非常大,是一個巨大的金融市場。
在我國經濟企穩回升階段,又將進入新一輪經濟增長期,今后很長一段時期中國經濟還會保持快速增長態勢,形勢復雜多變、經濟快速增長。在新形勢下,農村信用社如何盡快創新符合當前形勢的農戶小額貸款模式、開發出符合農村金融市場需要的產品,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更好地服務“三農”,并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出積極作用。農戶小額貸款雖然是近幾年摸索出的比較切合實際的信貸模式,農民對貸款需求狀況到底怎樣,農戶貸款需求滿足情況又是如何,能否實現農戶小額貸款可持續發展,這些都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筆者就農村信用社的工作實際,對農戶小額貸款的發展問題作以探索研究。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自20世紀60年代,很多發展中國家及國際組織都在試圖為低收入人群提供信貸服務。但始終沒有探索出既能為窮人提供有效的信貸金融服務,又能解決信貸機構自身生存發展的有效途徑。70至80年代,一些為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額信貸項目服務的機構,在吸取他人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通過自身的探索和不懈努力,取得令世人矚目的成績。
全球第一個具有現代意義的小額信貸機構是孟加拉“窮人的銀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博士創設的格萊米銀行(GrameenBank簡稱GB)。穆罕默德·尤努斯是孟加拉吉大港大學經濟系教授,他于1976年發起并于1983年成功創設GB,于2006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一直以來,GB是在探索低收入人群能夠進入適宜的金融信貸服務的嘗試過程中逐漸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它的巨大成果吸引了眾多政策制定者及經濟學家的注意,其小額信貸長期以來受到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關注,分別參照GB模式并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小額信貸項目。我國具有完整意義的小額信貸是1993年底,在河北易縣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在孟加拉GB信托投資公司和福特基金會的支持下,組建的第一個由非政府組織操作的專業化小額信貸機構—易縣信貸扶貧合作社(簡稱“扶貧社”),從而拉開了我國小額信貸發展的序幕。借鑒國際上小額信貸的通用做法,結合我國農村農戶資金的實際需求,中國人民銀行于1999年推出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包括農戶聯保貸款),并相繼出臺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農村信用社農戶聯保貸款管理指導意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主要基于農戶信譽,按照預先設計的科學合理的評估方法,對農戶的貸款額度和期限逐一核定,在核定的貸款額度和期限內發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的貸款,其特點主要是額度小、期限短、可循環使用,相對其它貸款來說利率比較優惠。對于有較大需求的貸款,可以采用農戶聯保的方式。
到目前為止,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仍然是我國小額信貸的主題,雖然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農民自主創業和增收提供了資金保障,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在很多地方,農戶不能按期還款而引發的訴訟案件也在不斷增加,使得農戶小額貸款業務的發展變得越來越不可持續。GB已創辦二十多年,業務在不斷發展壯大。我國也一直在效仿GB模式,并不斷摸索適合自身實際的模式。針對小額信貸發展問題的研究,各國都圍繞小額信貸的特征、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等進行研究,近年來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國外研究情況
國外學者主要從兩方面對小額信貸進行了比較全面的研究:一是原有開展小額信貸的非政府組織如何轉變為正規金融組織。主要包括:.Poyoand.Young(2004)對拉美國家小額信貸業務正規化問題的探討。在拉美國家,小額信貸的商業化已經走到世界的前列,許多實施小額信貸的非政府組織(NGO)已經轉變為正規金融機構。他們的研究認為,這種轉變主要是基于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考慮,由于NGO并不是真正的金融機構,無法開展存款和其他金融服務,利用捐助和資助資金開展業務受到較多的限制,因此,越來越多的NGO開始尋求轉變為正規金融機構以擴大業務規模獲得盈利。二是正規金融機構開展小額信貸業務的持續性。Nimal.Femando(2003)研究認為,在小額信貸領域,NGO轉變為正規金融機構主要是為了確保機構可持續發展,擴大業務獲取盈利。
2、國內研究情況
中國小額信貸大規模發展是在20世紀90年代從農村開始的,國內小額信貸的研究,更多地出現在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之后。
以何廣文為代表的學者認為:與中國農村貧困地區普遍存在的扶貧小額貸款相比,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開展小額信貸有較大優勢,主要表現在:資金實力更加雄厚;與信用評級相結合,有利于農戶信用觀念、金融文化的培育;貸款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均較低等。并認為農戶小額貸款模式,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金融機構與農戶貸款博弈中長期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和小額信貸的高成本問題,使得農戶貸款難和金融機構放貸難問題得到了解決。同時,該模式還根據常規貸款記錄決定后續貸款或累增額度,形成了動態激勵機制,有利于農戶建立主動還款意識,實現了農戶貸款較高回收率,效益明顯;
以陳浪南、謝清河為代表的學者認為:中國的小額信貸本身就應理解為一種市場經濟行為,中國小額信貸組織的性質應該界定為金融中介機構,政府應為小額信貸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他又把我國小額信貸的問題歸為兩大類,一是長期的合法性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二是沒有考慮到機構本身和項目的可持續發展問題。
綜上所述,國內外的相關研究認為小額信貸是一種成功的扶貧手段,對農村經濟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并且克服了傳統小額信貸的道德風險和信息不對稱問題,也認識到農村小額信貸應發展為正規金融機構。但是小額信貸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很多的不足,小額信貸雖然有利于緩解農戶貸款難問題,但是沒能得到有效的實證檢驗,特別是對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能在多大程度上緩解農戶貸款難、農戶小額貸款的推進對農民收入的影響程度如何、是否有利于農戶收入的增長?因此,結合我國的現狀,從供給和需求兩個角度系統性地對農村開展小額信貸的條件、農村開展小額信貸的績效和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構架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整體思路,提出能完善農村小額信貸運作模式,具有較為突出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三)研究方法
1、調查法
通過抽樣和問卷調查的方式,對個別信用社進行典型調查,得到大量第一手資料,分別對農村市場的資金需求者(主要是農戶)、資金供給者(農村信用社)及其提供的產品展開研究,并對調查搜集到的大量資料進行分析、綜合、比較、歸納,從而得出切實可行的方法。本文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調查,一是農戶對貸款需求情況和滿意程度。二是小額信貸產品的模式和農村信用社的可持續性問題。
2、歷史分析與比較分析相結合
通過對不同時期數據及不同單位之間的比較分析,運用多種指標來綜合反映小額信貸發展的一般特征。如農戶貸款率、百元貸款成本率、農戶小額貸款不良率、農戶小額貸款到期收回率、市場占有率、利潤等,進而得到農戶小額貸款發展的現狀及未來的發展方向。
3、系統分析法
把農村信用社的信貸產品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農戶小額貸款作為其重要部分展開研究,分析農村信用社以農戶小額貸款這種金融產品怎樣來滿足農村金融市場需求,并實現農村信用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的現狀
我國無論是在農村的金融改革方面,還是小額貸款推進方面都是非常良好的,幾年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業務成功運行不僅使其成為農村信用社發展的現實選擇,而且成為廣大農戶脫貧致富的法寶。
為了優化農戶貸款環境,1999年、2000年中國人民銀行相繼制定并頒布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提出農村信用社要適時開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借貸。這標志著中央銀行決定在正規金融制度框架內開展過去主要由非政府機構或組織實施的貸款方式,并希望通過金融創新的方式改善缺乏抵押和擔保能力的中低收入群體的金融服務。在中央銀行的推動下,全面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活動在2002年得到了大發展。據央行統計,2002年底,全國2000多個縣(市)范圍內就有30710個農村信用社開辦了此項目,占農村信用社總數的92.6%;兩種小額貸款余額共近1000億元,獲貸農戶5986萬戶;評定信用村46885個,信用鄉鎮1736個。農村信用社正以主力軍的身份出現在小額信貸的舞臺上。
目前,農戶小額信貸已在全國各地推行,授信對象由原來只有農戶擴大到城市下崗職工等弱勢群體。但從小額信貸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來看,由農村信用社操作的農戶小額信貸已成為我國小額信貸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國小額信貸的發展現狀。據中國人民銀行數據顯示,09年1季度我國涉農貸款余額為7.59萬億元,同比增長11.9%,占各項貸款余額的20.8%。其中,全國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余額為2518.6億元,同比增長17.5%。這些近期的數據顯示出我國涉農小額信貸正呈現出不斷改善的面貌,數字背后是各相關部門對涉農金融服務工作的不懈努力,是各金融機構響應政策對農村金融工作的持續改善。但是從我國10余年農戶小額信貸運行的總體情況來看,雖然在局部地區或在個別時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額信貸模式,但客觀地講,小額信貸在我國并沒有取得真正的成功。小額貸款在國外也不乏失敗的教訓。各國政府每年為小額貸款提供大量的資金,但真正成功的并不多。
出現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國農村商業銀行信貸的思維模式仍然停留在一般商業銀行信貸模式中,在對小額信貸中的設計、運作和評價都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商業銀行在實踐中將小額信貸的功能擴大化,使小額信貸不能充分顯示其應有的制度特征。正確地區分小額信貸和商業銀行信貸不僅可以在理論上澄清各種錯誤的認識,對小額信貸的實踐起到正確的導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還可以完善我國的小額信貸制度,填補農村貧困階層信貸服務體系的空白。本文針對目前農戶小額信貸的現狀,就其中比較普遍和重要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并根據國外的相關經驗和對國內相關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對策,以便更好地促進農村商業銀行農戶小額信貸的健康發展。
中央銀行于2001年底出臺了《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這標志著農村信用社開始全面發展小額信貸業務。2006-2011年底,在政府的大力推動下,農村信用社端正了經營方向,克服了眾多困難,其小額信貸取得了長足發展,農村信用社在服務“三農”的領域中發揮著積極的、重要的作用。表1可以顯示2006-2011年我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發放情況。
表1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的發展情況
從表1可以看出,農村信用社農戶貸款的投入量是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其中小額信貸的供給量也在顯著增加,小額信貸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戶的有效貸款需求,說明農村信用社以其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在積極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但根據表1也可以看出,一方面,農戶小額信貸余額占農戶貸款余額的比例不高,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余額占整個信用社貸款余額的比例更小,小額信貸在農村信用社的地位并不顯著;另一方面,
2006-2011年,我國獲得小額信貸的農戶數占有貸款需求并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戶的比例都在60%左右,這個比例并沒有顯著提高,而有貸款需求不符合條件的農戶數量在增加,由此說明沒有得到小額信貸產品的農戶數量在擴大。那么,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在發放過程中到底存在哪些問題,以及為什么會出現問題都值得我們思考。因此,在看到小額信貸取得成績的同時,必須正確認識存在的問題并深入分析其原因才能為小額信貸業務的可持續發展鋪平道路。
三、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探析
(二)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存在的問題
1、日益擴大的信貸資金需求與信用社“惜金、慎貸”之間的矛盾
從資金需求方面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成功運行,是解除我國需求型金融抑制的最佳途徑。一方面說明農村信用社的借貸資金不再遙不可及,另一方面,許多由于獲得了小額信貸資金支持而走上了脫貧致富道路的農戶已經成為當地農民致富的活廣告,在這種示范效應下,需要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的農戶肯定會越來越多。隨著該項業務的不斷發展,農戶的資金需求額也會越來越大。從信用社方面看,拋開小額貸款的社會效益說,小額農貸雖然風險分散,單個風險系數并不低。從以住形成的不良貸款看,小額農貸占30%左右,歷年核銷的呆帳(損失類)貸款小額農貸占70%左右。一是小額貸款需求者多是中低層收入的群體,償債能力較低,又缺乏代償能力高的擔保,信用社的管理者又管不過來,形成不良的風險系數較高;二是現在責任追究力度較大,每形成一筆不良貸款,上級部門將對放款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作為信貸資金的投放者,在有條件選擇風險低、易管理的大額貸款情況下,便不會選擇滿天星似的小額農貸。
2、難以擺脫政府的行政干預
由于農村信用社半“官辦”性質,導致地方政府的過多介入,也致使農信社難以真正市場化,形成過硬預算約束機制。目前,農信社業務被賦予了政策性支農的特點,這也為其向中央政府要求額外補貼提供了砝碼。這種額外補貼的存在無疑會進一步軟化農信社的預算約束。預算軟約束之下,一個金融機構很難真正遵循商業原則把經營搞好,嚴重的道德風險除了帶來較高的不良貸款之外,也會帶來經營管理成本的居高不下,奢華消費,有意地增加信用社職工工資,致使信用社運營成本持續增加。2000-2004年,泰安市農信社的人均營業費用一直不斷上升,從2000年的人均4萬多元上升到2004年的人均7萬多元。不健全的內部治理結構對小額信貸發展帶來很大的經營風險,即使嚴格的信貸規章制度在權力面前也不能起到應有的風險控制作用。
在我國,農村信用社一般為當地政府“自己”的金融機構,除開展正常的信貸業務外,還要承擔相當一部分的社會保障之類的政治任務。多數農村信用社依附于當地政府,受到政策影響過大。地方政府對小額信貸的參與和控制程度決定了農村信用社的小額信貸業務的開展,直接影響到當地小額信貸事業的發展。政府對于減緩貧困的政治承諾以及各種緩解貧困計劃的干預和不同程度的介入,都會不同程度增強或者弱化小額信貸的緩貧效果。九十年代正是鄉鎮企業全面發展時期。這一時期,作為農村金融主要機構的農村信用社,在資金支持上,幾乎承擔了鄉鎮企業發展資金的70%,在這巨額的貸款中,有相當大一部分是政府行為主導的被動貸款。具不完全估算,在鄉鎮企業紛紛上馬的上世紀末,信用社不良貸款的60%都是政府干預所為。
國外小額信貸主要是非政府組織資助和實施的,政府只起非常有限的作用。我國小額信貸試驗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扶貧貼息貸款或地方政府提供的財政扶貧周轉金,組織系統自然更多地依賴或受制于政府組織。由于政府參與較多,資金使用效率低下,政府甚至錯誤地將小額貸款視同無償扶貧救濟貸款挪作它用,使得小額信貸的扶貧效果在很多地區并不明顯。現有的300多家非政府小額信貸組織和項目,也由于自身操作的可持續性及財務的可持續性難以實現,能正常運行的不到1/5,不得不依靠當地政府。
3、優化信用環境的長期性與現實性之間的矛盾
開展農村信用工程創建活動,可有效改善農村信用環境,但優化信用環境是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就。在某些地方,農戶小額貸款還受到政府的不恰當干預,有的把小額農貸當作調整產業結構的一種手段,往往強令農信社發放一些特色農業貸款,而一些項目的選擇很難得到農戶的認同,結果形成潛在的風險。當然,在一些地方還存在對小額農貸認識上的誤區,逃廢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債務的現象還持續存在。這都需要長期改變認識、營造環境的過程。而小額貸款的需求正在逐步增加,對良好信用環境的現在要求很為迫切。
(二)、農信社農戶小額貸款發展問題原因探析
1、金融機構認為小額貸款無利可圖
制度經濟學認為,交易費用理論在制度研究中有重要作用。科斯的交易費用理論主要內容為:任何經濟活動都會產生交易費用,交易費用理論的產生為正規金融機構不愿為貸款額度小、居住分散的貧困群體提供信貸服務找到了理論依據,同時也解釋了貧困群體寧愿支付更高的利息向附近的高利貸借貸,也不愿意花大量的時間和費用去趕路、排隊等待和辦理繁瑣的手續從而獲得不一定能借到的小額貸款的經濟動因。從拉美地區小額信貸的發展來看,小額信貸市場具有巨大的發展前景與豐厚的潛在利潤空間,事實也證明有越來越多的正規金融機構開始進入小額信貸領域,在該領域中已經形成了激烈的競爭。而在中國當前的金融環境中,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小額信貸市場上業務的發展獨樹一幟。然而值得關注的是,隨著農村金融領域中市場機制的逐漸完善,同樣會有越來越多的機構進入這一領域,當前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開展事實上使得農村信用社占盡了“天時”與“地利”,對于其長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農村金融需求主體對小額信貸有著巨大的市場需求,因此潛藏著巨大的利潤空間。從國外小額信貸的發展來看,小額信貸己不再僅僅是少數機構為低收入用戶提供信貸服務的一種方式,而是發展成為了以為低收入用戶提供信貸服務的一個新興的產業或行業(吳國寶,2001)。事實上,小額信貸具有相當大的市場需求空間。
2、政策缺失法律地位不健全
農村信用社本來就資產質量不高,虧損大,開展小額信貸業務后,一方面由于全面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村信用社資金需求量大增;另一方面由于信用社在開戶上受到限制,如財政性存款、社會保險存款等規定不能到信用社存款,農村信用社的存款得不到相應的增長;再由于中央銀行為支持“三農”,規定優惠利率,但政府在稅收上卻沒有給農村信用社必要的照顧,這使農村信用社負擔加大。
小額信貸在更多人的心目中具有扶貧性質,這與農村信用社商業化運作之間存在著不可調和的矛盾。從社會的角度來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這是一箭雙雕的好事喜事,既能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了信貸服務,為其脫貧致富創造條件,又能為農村信用社帶來了新的可能的利潤增長點。但從農村信用社的角度來說,實現利潤的最大化才是其云做的目的。而小額貸款面對最貧困的農民,卻貸款數額小,煩瑣,經營成本高,管理困難,且存在一定風險。在得不到合理補償和支持的情況下,信用社是不愿意承擔此社會成本的。因為在沒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別是在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尚未廣泛建立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可能會承擔本應通過保險由社會共同承擔的風險。這也就是為什么在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的過程中仍出現嚴重的“扶富不扶貧”的現象。據統計,80%左右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際上是投向了高收人農戶,在對中低收人農戶發放貸款時,農村信用社仍然較為謹慎,中低收人農戶可獲得性仍然沒有較大的改觀。
3、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
開展需要達到一定的規模才能體現出其作為高質量信貸資產的特點。一方面對于農戶而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信譽約束和連續放款機制需要一個建立的過程,較少的貸款余額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只是少量的農戶得到該種貸款,那么依靠農戶間相互的信用約束機制就難以建立,因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不良比率也較高。另一方面對于農村信用社而言,對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運作機制和貸款管理也需要一個認知和調整的過程,由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真正的信用貸款,對農戶貸前信用的甄別及其信譽約束機制的建立至關重要。信用環境的建設需要一個較長期的過程,從短期來看,當前信用環境的優劣就直接影響著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開展與不良比率,從長期來看,當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開展達到一定的規模之后,信用約束的機制逐步建立,對于信用環境的優化將有促進作用。
四、解決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問題的對策
(一)延長貸款期限,適度調整貸款額度
根據項目要求適度調整支農貸款期限,使支農貸款與農業生產周期合拍。針對農業生產周期長、農戶信貸資金需求多元化的趨勢,一改過去“不論生產周期,年底一律到期”的信貸投放模式,切實按照農業生產周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產業化龍頭企業及種植業大戶適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信用社在堅持面向農戶,以“小額為主,靈活方便”為原則,發放貸款時應根據農戶生產項目靈活地調整貸款額度。
(二)適度放寬貸款范圍
針對貸款范圍狹窄的問題即要在今后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發放中,把由目前主要集中在種植業、養殖業和農副產品販運等方面,向農戶建房、子女上學以及農戶消費等其它方面逐步傾斜,特別是對現在在農村比較突出的子女上學難的問題,恰恰是小額信貸應可以有所作為的地方。不僅可以在短期內幫助一些家庭子女完成學業,在某種程度上,小額貸款對教育的支持可以從根本上改變農業從業人員的素質,改善農村基本面貌。
(三)建立小額貸款農戶的預報信息,實施零距離服務
第一,全面建立起客戶經濟檔案,聯社組織信貸及對各自業務范圍內的農戶和個體私營業戶進行調查,全面建立經營檔案,分種植、養殖、加工等不同行業,及時了解掌握農戶和個體私營業戶生產經營情況以及所需資金情況,匡算出資金缺口,從而在農業貸款的支持上實現需求情況早預報,計劃早安排,資金早落實和農戶早受益的局面,實現未雨綢繆。
第二,把過去的遠距離、長距離服務轉變為零距離、面對面服務。一方面改進服務方式,要發揚“挎包銀行”精神,送貸上門。推出貸款上柜臺業務,為了方便農民貸款,可在全縣推行信貸專柜制度,直接在信用社柜臺上辦理小額農貸。另一方面改善服務環境。建立和完善考核激勵機制,使大家愿放貸款。在明確貸款的發放與回收責任的同時,將農戶貸款面、貸款質量及收回情況等納入責任制進行考核,鼓勵包放、包收、包效益,鼓勵信貸人員多放農業貸款,重獎農貸營銷有功人員。
第三,把單一的“送資金”變為“送資金,送信息,送科技”三送一起上,對“三農”進行全方位的支持,充分發揮信用社資金,信息,科技優勢,并制訂“三送”活動方案,可規定一個信貸員在所包片內選擇100個信用關系好,文化素質高,遵紀守法的農戶作為自己的服務對象,在其門前設置“三送”標示牌,并建立聯系客戶檔案,實行上門服務,發放貸款,傳授科技知識,提供致富信息,從而減少小額信貸的償還風險。
(四)提高信貸人員的素質
一是調整組織結構,充實信貸隊伍。二是制定科學的責任追究制度。區分違規放款、決策失誤、自然災害和市場變化等招致的損失,減少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形成雙向業績考核體制,實行貸款增量考核。在合理控制風險的情況下,多獎多貸。還應每隔一段時間對信貸人員進行信貸業務和微機操作等的培訓,從而提高業務人員的素質。
首先,農村信用社要加強對經營者與管理者的培訓。經營者與管理者決定了信用社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戰略,他們應該既熟悉相關金融知識,也充分了解農村經濟發展,能夠制定出良好的營銷戰略。因此農村信用社的經營者和管理者應不定期參加高級培訓,如銀監會舉辦的農村信用社省級聯社高管人員培訓班,信用社的決策者都應該積極參加,而不是敷衍應付。同時,他們還應參加一些農村金融專題講座,學習金融界最先進的理念,并用正確的理念來指導信用社的發展。有些信用社的領導者實踐經驗很豐富,但是文化水平不高,理論基礎不扎實,他們需進一步深造,把實踐知識和理論知識結合起來,再用理論來指導實踐。
其次,農村信用社提高信貸人員的素質。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的素質相對不高,他們缺乏金融意識和對市場的敏感性,因此需要加強對信貸人員培訓和教育,提高信貸人員綜合素質。一方面,農村信用社要加強信貸人員的在職培訓。通過培訓增強小額信貸人員的信貸觀念,提高業務素質和理論水平。農村信用社需要建立長效的信貸培訓機制,根據新時期信貸工作要求制定培訓計劃,讓信貸人員有針對性地不斷“充電”,農村信用社可以結合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種方式。內部培訓可以讓員工定期學習信貸知識,領導者利用理論和案例相結合的方式對員工進行培訓、員工之間相互進行經驗交流、組織員工參加“小額信貸知識競賽”等,這些培訓方式值得考慮。外部培訓可以讓員工參加小額信貸培訓班,請專業培訓師或在小額信貸方面有成效的信貸專家為信貸人員提供培訓。通過內部與外部培訓相結合的方式提高信貸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小額信貸人員才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信貸工作。另一方面,整合人力資源,公開選拔優秀員工。農村信用社應該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由于小額信貸的特殊性,農村信用社在招聘相關人員的過程中,并不要求很高的學歷,而是選擇最合適的人才。
(五)進一步嚴格農戶資信評定機制
將評定結果與后續放貸緊密掛鉤。在對農戶資信評定過程中調查摸底工作應準確細致、科學合理。盡力避免人為的干擾和破壞,把前期評定工作做的具體可信,為后續的發放貸款工作做好準備,盡最可能從源頭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對已經獲得過貸款的農戶的資信狀況也要定期評定,但凡再次獲得優秀和較好等級的農戶,其后續貸款應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比如在一定限度內提高貸款額度、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或者執行差別利率。但凡是被評定為一般等級的放貸戶,后續貸款的發放因情況而定,額度逐步遞減或停止發放。真正形成小額信貸以信用為基礎,以等級為尺度,以農戶受益為目的的良性循環。
農戶信用評價是區域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完善農戶信用評價制度,才能促進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信貸機構也只有在保證信貸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夠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農戶信用評價制度建設的核心是農戶信用評價體系的構建,只有制定一套科學客觀的農戶信用評價體系,才能正確指導和支持農村信用社開展小額信貸業務,同時有效地規范農戶小額信貸的標準。
(六)政府提供政策性支持
小額信貸是一個系統工程,政府、農信社和農戶三者缺一不可。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帶有一定公共產品的性質,農業又是弱質產業,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保護。因此,為了保證農戶小額信貸的可持續性,鼓勵農信社為農戶小額信貸服務,國家應制定一些支持性政策。如:建立農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對農信社的農戶小額信貸的收入,免征或降低營業稅率;給農信社更加靈活的貸款政策。
健全小額信貸法律框架、規章制度。既包括相對寬松的小額信貸市場準入制度安排,也包括政府對小額信貸實施非審慎監管的制度框架。完善監管手段和監管機制,保證監管的獨立性和監管的有效性。并且,需要政府參與培育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政府參與,培育健康的信用文化、金融生態環境,是小規模銀行金融機構良勝持續生存的環境基礎。總之,農村小額信貸金融體系的建設,必須堅持為“三農”服務的宗旨,從有利于農村經濟發展的目標出發,考慮各地經濟發展中存在的明顯不平衡的實際和農村金融發展的客觀需要,使政策性金融、商業金融和合作金融,相互配合、協調發展。
總結
從當前農村開展小額信貸業務的幾類機構來看,農村信用社以其多方面的優勢,已經成為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的主體。正如我們之前分析所說,在農村金融這塊領域里,就目前而言,就小額貸款而言,農村信用社的優勢,是顯而易見的。通過分析,我們得出:農村信用社不僅是開展小額貸款的最佳機構,而且,小額貸款與農村信用社信貸雙方是互利雙贏的。小額貸款是一直處于金融夾縫中的農村信用社發展中的機遇,對完善信用社改革,優化不良資產,是有幫助的。目前,農村信用社承擔著小額貸款的2/3以上的份額,但貸款中仍存在著大量制約信用社小額貸款的瓶頸。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我們的建議是: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明確其產權,讓農村信用社成為真正的法人單位;減少補貼,放開利率控制,讓信用社帶市場中獨立運行;避免過度政策干預,讓信用社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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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謝
我要特別感謝我的指導老師!老師平易近人,認真負責,給予了我無私的關懷和指導,在我的
畢業論文
寫作過程中,從論文選題、擬定提綱、成文到定稿,老師都傾注了大量的心血,她的認真批注引導著我一步一步修改論文,才使本文得以順利完成。我還要感謝我的同學和好友們,他們對我的關心、幫助和鼓勵,使得我四年的求學之旅充滿了快樂。原創文章,作者:打字小能手,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zhaofabang.com/chachong/25604.html,
文章版權申述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風險?-陽謀卡訊網
小額貸款存在哪些風險?該如何規避風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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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小額貸款存在哪些貸款風險?
??????1、個人征信系統不健全個人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與個人信用風險,也即個人收入的波動幅度和道德品質修養水平,其中個人信用狀況還與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密切相關。
??????2、商業銀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潛在風險增大國內商業銀行雖然不斷加強制度建設,但整體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難以跳出“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怪圈。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
??????3、盲目營銷,無規劃發放消費信貸,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為擴大盈利水平,搶占市場份額,各家商業銀行紛紛鼓勵分支機構大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
二、該如何合理規避貸款風險呢?
??????1、加強準入管理。在授信環節,做到科學核定總量、明確區分種類、嚴格遵循權限;在用信環節,做到深入調查、詳細審查、充分審議、嚴格審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條件和管理措施;在審查環節,探索建立獨立審查制度、審查合議制度、審查咨詢制度以及審查監理制度。對正常貸款,以加強維護和深度開發為主,持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信用便利;對關注貸款,密切關注不利因素的變動趨勢,確保擔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戶資產變現、對外融資、改制重組、經營改善等時機相機退出;對可疑貸款,果斷、依法強制清收。
??????2、加快信貸調整。市場經營條件下常盛不衰的企業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貸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在客戶退出上,要切實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事實風險退出向潛在風險退出轉變。前移風險關口,動態跟蹤各類貸款遷徙變化趨勢,提高對發展趨勢的預見性。二是由被動性退出向主動性退出轉變。統籌規劃,盡早打算,通過催收、核銷、審批控制等手段,主動壓縮規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風險高的企業貸款余額。三是由戰術性退出向戰略性退出轉變。信貸結構調整不能操之過急,必須掌控好節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3、培育合規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戶經理良好的職業操守,做到始終不越思想道德這條“防護線”,始終不碰規章制度這條“警戒線”,始終不違犯法律這條“高壓線”。要注重建立與合規文化相適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傳遞一種信息,即:獎勵那些善于發現風險、揭示風險、規避風險的員工,懲罰那些違反貸款規則、制造貸款風險、不顧貸款風險的員工,切實在內部形成一種“不以效益為由簡化貸款程序,不以發展為由變通規章制度,不以同業競爭為由放寬準入條件”的良好氛圍。
三、結論
??????雖說小額貸款存在一定的風險,但大家需要清楚的是,不論是貸款或是投資,都有面臨雞飛蛋打的后果。而隨著監管的日漸完善,小額貸款也不像人們固有思想般差勁,很多貸款公司和第三方服務機構都有著良好的職業操守,經受著市場的檢驗。唯一要告誡大家的是,貸款一點要選擇正規的機構辦理,并且辦理貸款前正規的貸款機構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
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有哪些如何防范風險
;?????小額貸款在支持經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風險的存在,在此給大家講解下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與小額貸款面臨風險如何防范。
小額貸款公司主要面臨的風險:
??????1、預期年化利率方面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預期年化利率波動區間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預期年化利率的~4倍。中國人民銀行預期年化利率水平的變化,將會影響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預期年化利率及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狀況,預期年化利率的波動和變化加劇了小額貸款公司的預期年化利率風險。同時,在我國預期年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步伐加快的情況下,未來預期年化利率的市場化波動會進一步影響其經營狀況。
??????2、信用方面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只能在注冊地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允許跨行政區域經營。這一規定也使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集中在一定行政區域內,一旦遭受天災,農民收入減少,而農民又屬于弱勢群體,承受風險損失的能力有限,這會削弱其還貸能力,從而給小額貸款公司帶來經營風險。
??????除了農戶經營風險導致的信用風險外,小額貸款公司還面臨著單純由農戶道德風險而帶來的信用風險。由于我國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低下,農村的信用環境較差,有些農民信用觀念比較淡薄,賴債、逃債思想較重,道德風險難以抵制。
??????3、操作方面的風險
??????我國的小額貸款公司從人員構成上來看,普遍存在著人員少、專業技能弱的局面,小額貸款公司的大部分人員均沒有從事過金融業務,業務知識欠缺,極容易產生操作風險,并且許多小額貸款公司尚還沒有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崗位和配備相應的人員,風險處置業務操作也只是停留在文字上的規章制度。
??????4、法律方面的風險
??????我國小額貸款公司尚處于探索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備,這種法律法規的欠缺使小額貸款公司的身份尚不明確,由此面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當地政府批準設立,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法人,沒有取得金融許可證。從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業務來看,只提供貸款業務使它不同于商業銀行,不適用于商業銀行法。
小額貸款風險控制與防范措施
??????一、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法律地位,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
??????二、完善信用法制體系,增強農戶信用觀念。
??????三、提高人員素質,完善內控制度。
??????四、構建農戶征信平臺,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五、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實現內部風險補償。
??????六、完善農村信貸產權抵押,建立健全風險分擔補償機制。
小額貸款存在的風險都有哪些?
風險分別為:非法利息、逾期催收和影響征信等。
生活中,小額貸款的各類廣告隨時會出現在我們的手機內容中,而這些小額貸款真的想廣告中所說的那么好嗎?答案是否定的。
小額貸款的最終目的就是希望通過少量的本金而獲得高額的回報,并且還存在比較嚴重的風險隱患。
一、非法利息讓借款人生活負擔加重。
很多小額貸款中都存在著不合法的利息,這些利息分別包含了砍頭息、服務費和會員費等等。
按照信用卡的最終利息來算,1萬元錢每日的利息最高5元,而小額貸款的利息遠遠是高于信用卡最高利息的,并且附加的亂七八糟的費用讓借款人需要償還高額的本金加利息,極度影響了借款人的生活。
二、逾期催收影響自身和家人。
小額貸款由于利息的不合法性,往往當借款人逾期之后不會采取訴訟的方式來追回欠款,而是會選擇一些軟暴力的手段來對借款人進行騷擾。
在逾期后的催收過程中,會對借款人產生非常大的影響,對于我國現場的借錢觀念來說,如果親戚朋友發現你大量借錢,是會對你產生一定的看法的,并且也會影響到你個人的信用,因為除開父母,身邊的人誰又愿意卷入你自身的生活麻煩中去,這點來說必須考慮。
三、個人征信系統的破壞。
部分小貸設計的比較巧妙,所有超出的利息會采取服務費或者其他費用來進行法律風險規避,那么針對這部分的小貸其實本身也有很多問題,但是遺憾的是這些小貸還有可能對接上個人征信。
一旦個人借貸了這樣的小貸,逾期之后直接破壞征信的數據,就算不逾期的情況下,也會讓自己的征信數據花掉,從而影響到個人的房貸。
結束語:珍愛生活,遠離小貸。
小額農戶貸款風險有哪些
;?????國家近年來對農業越來越重視,而農戶貸款也受到越來越多的扶持。不過農戶貸款歷來就比較難申請成功,因為小額農戶貸款還是有一定風險的。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戶要獲得小額貸款的難度還是相當大的,阻礙農戶貸款的風險因素都有哪些,下面來具體介紹:
小額農戶貸款存在的風險
貸款管理風險
??????由于農戶小額貸款前期集中大量推進,而客戶經理數量十分有限,部分村鎮比較偏僻,加之交通、環境等因素的制約,在業務營銷和管理過程中,貸款調查和貸后管理實施困難,造成部分貸款貸前調查不詳,部分客戶經理貸后管理不細,不能和借款人及時溝通。
貸款集中風險
??????對于農戶小額貸款,農行的營銷策略是整村推進,批量運作。這樣做的結果是區域相同,產業相近,貸款集中,受產行業政策變化、市場需求、價格波動、種植業自然災害、養殖業疫情、上下游客戶需求與供應等影響較大。一旦某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就會一損俱損,出現大面積貸款集中風險。
農戶準入風險
??????由于農戶對象分散、面廣量大、規模大小不一、經營不穩定、信息不對稱,給客戶經理調查帶來難度,加大了農戶準入風險。多戶聯保,在實際操作中,客戶經理往往依賴村干部,村干部的“一言堂”就成為農戶準入的首選條件。
農戶貸款擔保風險
??????農戶小額貸款授信調查、發放過程,普遍存在抵押品不足、有效擔保難找的問題。雖然擔保方式有很多種,但從基層行調研來看,在實際業務辦理當中采用抵、質押品的農戶基本沒有,住宅、農機具抵押市場還不成熟。由于大部分有貸款需求的農戶與公司之間,沒有緊密的經濟利益關系和穩定的生產關系,該種方式落實相對較難。聯保小組成員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同質化嚴重,如遇自然災害等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容易形成貸款風險隱患。
客戶經理責任意識風險
??????客戶經理發放農戶小額貸款的責任意識不強,主要表現兩個方面:一是客戶經理單純為完成指標任務,主觀在貸款調查、貸后管理等環節不細致。二是受體制機制的影響,縣支行普遍人員緊缺,員工老齡化現象特別嚴重,現有的客戶經理年齡普遍偏大,素質偏低,客觀上導致辦貸效率低下,不適應量大面寬的農戶小額貸款工作量要求。
??????基于農戶貸款的以上這些風險因素,農戶想要獲得小額貸款需要更有力的擔保及條件,相關機構及經理人的評選標準也會更加嚴格,加強農戶貸款的風險防控工作,建立有效的農戶貸款風險屏障,降低農戶貸款的難度,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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