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4月份,亳州市環保局以“藍天保衛”為主線,通過“雙隨機”抽查等專項執法行動,查處了一批典型性違法案件。全市環保系統共使用新環保法配套辦法(查封扣押、停產整治、移送公安、按日連續處罰)等強制措施查辦案件78件,比去年同期增長約1倍,數量目前位居全省16個地市第一位,其中對某著名中藥企業不正常使用治污設施、超標和滲坑排污案,同時使用停產整治、查封扣押和移送公安三個配套辦法;全市環保系統共實施行政處罰42件,罰款221.376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數量增加約4倍,罰款金額增加約3倍,其中對某養殖企業處罰85萬元目前已經執行到位,成為亳州環保史上最大罰單。
亳州市環境保護局每半年組織一次全市環境執法人員培訓,每季度要開展一次案卷評查活動,每個月通報一次環境執法情況。圍繞嚴打違法排污為中心,一手抓新環保法四個配套辦法案例使用,一手抓行政處罰不放松;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嚴格落實環境執法考核。市環保局每季度對各縣區開展六大專項督查,分別為:市控以上污染企業隨機抽查,城區大氣污染源、磚瓦窯廠、規模化養殖場、鄉鎮以上醫療機構和飲用水源地保護的專項督查。每次督查結束后,市環保局立即向各縣區下發通報,限期整改到位,對該使用新環保法四個配套辦法和處罰的緊盯不放。每季度初,市環保局對上季度督查問題整改和環境執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考核。對該罰不罰,該使用配套辦法不使用的,將給予通報批評和減扣分數;對于辦理移交公安、按日計罰等典型案例的將給予加分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