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沒法外賣送藥了?近日,關于國家擬禁止第三方平臺參與賣藥的消息被熱議。事情起源于國家藥監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目前,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期限已經結束,禁止第三方平臺直接賣藥的政策不久將會開始實施,阿里健康和京東健康股價也應聲下跌。許多人發出疑問,難道以后不能像叫外賣那樣在網上買藥了嗎?
其實關于禁止第三方平臺網絡銷售藥品的討論,早在2007年就已經開始了。2007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中表示,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的企業,不得參與藥品生產、經營,也不能與藥企、醫療機構存在隸屬關系。已經初步確定了一個原則,第三方平臺不能直接生產藥品,也不能直接銷售藥品。
10年后,到了2017年,國家《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時,這個表述又沒有提及,相當于沒有執行。
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實際上是理解有誤)
到了今年的5月9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現在被熱議的《征求意見稿》,要求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得直接參與藥品網絡銷售活動。
近年來,網絡買藥已經成為很多人的習慣,甚至已經形成依賴。孩子發燒、老人生病,半夜需要用藥,手機下單就能送來,十分方便。
受疫情的影響,人們對線上賣藥依賴性更是加深了。2021年我國網絡藥品銷售額達368億元,同比增長51.49%。
對于這個尚未實行的規定,不少網友都強烈反對,認為這是要關閉網絡賣藥,以后頭疼腦熱網上買藥的便利再也沒有了。甚至有網友擔心以后只能去醫院排隊買高價藥。
其實,仔細研究就會發現,這是個誤解。對于第三方平臺的藥品銷售活動,《征求意見稿》第八十三條是這樣規定的: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未經備案不得提供藥品網絡銷售相關服務。
除了要辦理證照手續,第三方平臺還要建立藥品網絡銷售質量管理體系,還要對入駐的藥品進行資質審查,對入駐藥店和藥品進行管理。
簡單而言,這一次的《征求意見稿》并沒有禁止第三方平臺賣藥,而是禁止第三方平臺直接賣藥。也就是說,第三方平臺今后只能作為一個平臺服務商,為藥店提供網絡經營場所,讓資質齊全的藥店來賣藥,不允許再出現自營藥店。
“以后京東健康和阿里健康,就是藥品行業的美團外賣。”北京一家藥品銷售第三方平臺技術負責人裴先生表示,如果這個規定落地,藥品第三方平臺以后就不會再出現京東自營、阿里自營之類的藥店,京東和阿里都得老老實實當個平臺服務商,像美團外賣一樣,充當飯店和食客之間的網上交易服務商,不允許直接做飯賣。這個政策目的,也是禁止“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
裴先生認為,國家對醫藥電商是非常鼓勵的,但是行業必須有更嚴格的監管。如果繼續讓第三方平臺參與直接賣藥,對整個行業非常不利。平臺作為裁判親自下場通過自營方式賣藥,對于其它藥店來說就是一種“血脈壓制”。第三方平臺通過療程、套餐、會員價、買三免一等等策略,將其它藥店按在地上摩擦,長此以往,會擾亂整個醫藥市場。
目前,國內藥品銷售第三方平臺兩大巨頭是京東健康和阿里健康,其運營模式均為“平臺+自營”的模式,即為所有藥店提供網上銷售平臺,又有自己的自營藥店。而且,兩家平臺對自營的依賴非常大。
京東健康2021年的財報顯示,2021年京東健康自營零售藥房業務營業收入262億元。阿里健康醫藥自營業務收入達179.1億元,總收入中占比達到64%。兩家對自營藥品依賴性極大。
在《征求意見稿》發布的6月22日當天,兩大醫藥電商巨頭股價大跌,京東健康暴跌14.83%,阿里健康暴跌13.85%。
相反,線下體量較大的連鎖藥店股價大漲。
當然,該政策的落地,從征求意見到真正落地實施,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各方還在博弈,政策還有很大不確定性。目前,各大平臺的自營藥店還在正常營業。
但是,從這兩年國家大力整治平臺經濟、打通互聯網高速公路的態勢來看,落地執行只是時間問題。留給京東健康和阿里健康這樣的醫藥電商們的時間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