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沒有遺囑的是不需要公證的,根據當事人的個人意愿選擇是否公證,公證之后是能夠證明房屋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公證遺囑主要包括的內容是遺囑人的個人基本信息、財產情況等。
一、房產繼承沒有遺囑的要公證嗎
房產繼承沒有遺囑不需要公證。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二、公證遺囑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4.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5.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三、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是什么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提醒您,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愿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抵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于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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