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社保的最新政策
按社保補繳的條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目前都已經確定,如果大眾身邊有人符合我補繳條件,那么一定要把握這次補繳的機會,這對于未來的退休生活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2022年社保補繳新規定如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這和我國的社保制度離不開關系,我國的社保要求繳納15年以上,等到退休的時候就能夠享受養老保險。繳納得越多的人自然享受的保險額度越高,同時,由于我國大部分人過去對于繳納社保,這件事情并不看重,目前就存在著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F在我國有一部分的退休人員已經到達退休年齡,但是其社保繳納并未達成所規定的條件,不符合實際要求。此外,我國的社保制度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多繳多得”的原則。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第一,年齡是一般要達到50歲,55歲或者60歲;
第二,繳納過社保,但是社保累積繳納年限不足15年;
第三,本人有一次性補繳社保費的意愿;第四,法律法規的其他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到當地的社保部門辦理社保補繳。
拓展資料:今年的新政策調整,對于我國目前存在的退休生活還無法得到保障的人來說是一個好消息。補繳之后就能夠拿到養老金,這對于自己的退休生活而言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還能幫助這些老人,減輕經濟負擔、減少生活的壓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保補繳時效的法律規定是怎么樣的?
現代社會,由于人們的工作是頻繁進行變換的,所以很多人社會保險繳納都會中斷,畢竟社會保險的繳納它是由用人單位來進行的,當然在繳納中斷的話,他是可以進行補繳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社保補繳時效的法律規定是怎么樣的?一、社保補繳時效的法律規定是怎么樣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二、補交社保的流程1、受理(初審):窗口受理人當場審查提交材料是否齊全,對申請材料齊全的,出具初審意見,報復核。2、核準(審批):審批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核準決定并預錄。補交社保的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一式二份蓋公章;《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一式三份蓋公章;《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一式二份蓋公章;《社會保險補繳申請表》一份蓋公章;《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蓋公章;補繳期間發放工資的原始憑證復印件(即工資表)蓋公章和財務章;員工補繳當月個人所得稅記錄(地稅打印)蓋公章財務章。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因購買樓房所需貸款而補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里查詢到數據,如果可以查詢到就可以辦理補交,如果查詢不到,貸款還是不會被批復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社會保險如果中斷的話,那么用人單位在接收勞動者用工之日起的30天之內,應當進行社會保險的申請辦理,具體的時間規定,根據企業具體情況來進行決定,也可以咨詢下律師。社保補繳規定是怎樣?
社保補繳規定一般可以補繳近3個月(四險),工傷不可以補繳,如果需要補交可以分別以單位職員及自由職業者的身份,社保代繳平臺辦理。有單位的職工:需要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xx市職工勞動手冊》。單位提交資料后,由社保經辦人員對補繳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無單位的自由職業者: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登記業務申報表》一式二份,到社保局辦理。
社保代繳平臺:本質跟職工社保是一樣的,只不過個人需要另外繳納公司部分的費用和平臺服務費。
浙江社保補繳新規定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浙江省社保補繳規定的內容:如果當事人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并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具有浙江省戶籍,曾在省機關、企、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一般社保繳納的方式可分為單位繳納,或者是個人繳納兩種。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的社會保險。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部分,而通過單位繳納的社保則可得到更多的利益,比如單位可以幫助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住房基金,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好幾項費用。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什么才算社保補繳?
可能在現代社會,大家對社會保險這個問題并不陌生,都知道社會保險他需要按月來進行繳納,但是社會保險一旦出現了中斷的情況下,補交就是比較復雜了,還有就是不叫的話,可能并不知道如何來進行辦理,很多人想知道,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什么才算社保補繳?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什么才算社保補繳?社保補繳的材料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1、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2、《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報表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5、“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生成數據文件的U盤。6、工資支付憑證原件7、勞動合同原件二、北京補繳流程單位辦理——已經工作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補繳明細;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導出補繳報盤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系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并打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補繳超過三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補繳期間與職工存在勞動(聘用)關系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個人辦理——暫無工作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梢缘鹊秸业焦ぷ鲿r和公司商量叫公司代繳,但補繳費用需要自己掏單位和個人的全部金額。首先根據法律的規定,不交的話,必須是由用人單位來進行補繳,個人申請不交的話,必須是個人,暫時沒有工作的情況下才能夠申請,其次就是社會保險補繳需要攜帶一些材料,完成了這些手續之后,就算是補交完畢。勞動法關于社保補交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2008年前的社保需要補交。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于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并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后,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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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
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廣東省養老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由于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私下約定的放棄要求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約定無效,勞動者還可以要求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在這里,要特別告訴勞動者的是,雖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不能直接提起勞動仲裁,不能要求企業直接將保險費用支付給員工個人。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與社保有關的糾紛都不能仲裁,如果企業未能繳納社保導致員工沒有辦法享受社保待遇發生糾紛,員工可以申請仲裁。這只是眾多法律關系復雜的勞動案件中比較典型的個例,不過不論是勞動者要求加工資還是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關的補償金,這些關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金錢利益的案件都不可能僅僅通過一兩部法案來解決,這就需要律師不斷的總結和積累。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請問補繳有沒有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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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給員工補交社保沒有法定期限。
《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闭f明用人單位有為企業員工購買社會保險的義務,但是我們知道現實中很多單位都怠于履行這個職責。根據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是有訴訟時效的,那么在勞動爭議中關于社會保險費的問題的訴訟時效是怎樣規定的呢?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令)第12條規定:“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钡?3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的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第26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眴T工主張用人單位為其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是具有強制性的,不應受到時效的限制。主張這項權利不僅是勞動者的“私權”,同樣也是國家的“公權”。也就是說,即使勞動者不主張此項權利,國家有關部門也應當強制要求用人單位履行繳費義務。正因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問題涉及到了國家利益,已不單單是員工和用人單位雙方之間的事了,所以對此是不能以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的,對于此類問題,司法實踐中所掌握的標準也是一追到底,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開始補繳。
勞動法關于社保補交的規定2019年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2008年前的社保需要補交。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于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并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后,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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