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住院康復后能否鑒定出工傷等級
需根據具體的受傷情形確定。具體的勞動功能障礙等級,應在傷情穩定后,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由該部門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鑒定結論。申請時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住院康復后能否鑒定出工傷等級
二、工傷認定范圍是怎樣的
1、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申請工傷認定有什么用
和后續賠償工作等有很大作用:工傷認定完成后,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出具“工傷認定書”,和“停工留薪期限”的證明,如果有異議,可以提出申訴,不簽字,但需要提供相應的診斷證明。停工留薪期間,盡可能積累一些檢查和治療的證據,已備工傷鑒定時的需要。治療完成后,可以通過單位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鑒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安排時間和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只要鑒定出傷殘等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根據傷殘等級給予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