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的四大流程
訴訟一般都是先立案、庭審、判決、執行四大步驟!
一、立案
起訴是去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記,向法院起訴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然后就是我們起訴之后。
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
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春秋,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要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一般情況下,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去來信函等。
二、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后,會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受理,并辦理相關立案手續。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收到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送達不予受理裁定書。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
被告應訴后,向原告送達開庭傳票。
收到傳票后,就要做好出庭參加訴訟的各種準備了,依照人民法院的傳喚,按時參加庭審。
那么問題又來了,對方玩消失,聯系不上,開庭傳票也無法送法怎么辦?
這個時候可以要求法院公告,且墊付公告費(各地標準不一)。這個公告費會由敗訴一方支付的!
一般公告60天后,視同送達。然后等待法院開庭通知即可!
三、開庭
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在庭審中應盡可能提供的材料:
(1)借款協議或借據;(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8)付款付息憑證。
四、執行
結果判決下來了,判決生效后如果對方仍然拒不執行,應該在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如果起訴后對方卻沒有償還能力,這時候又該如何處理呢?
1、首先,看有無實現債權人代位權的可能。
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通俗的說就是,“你的錢你不去要,我替你要,要回來是我的”。
注意最后這句,這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原動力。當然,關鍵一點也得注意,就是得掌握次債務人的償債能力。因為如果次債務人也無力還債,不能反過頭來重新找債務人要。這叫“不可殺回馬槍規則”。
2、其次,要看看有沒有連帶責任人。
連帶責任人承擔的責任與債務人承擔的責任相同。
法律規定債權人債權到期后既可以起訴債務人,也可以起訴連帶責任人,或者同時起訴二者。
3、看有無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可能。
債權人撤銷權是指,當債務人消極處分自己財產,有危害債權人債權時,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處分行為的權利。
4、最后,看有無行使商事留置權的可能。
看留置,形象的說法就是,“你欠我錢,我就扣你東西。”
當然,從留置權制度的設計層面還有很多分析的地方。這里說的是一般實踐中可能的辦法。之所以強調商事留置就是,它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關系。
在企業之間,經常占有對方動產的情況,債權人此時行使留置權那是一點問題沒有。不過需要注意,不能惡意促成留置權的形成。比如,對方欠錢沒還,故意從對方處借點東西,事后行使留置權。這種行為是不應提倡的。
然而起訴是為了討債,但能否成功討債還取決于很多其他因素,好比借貸雙方在借款當時是否簽訂了規范的借條,以及起訴以后欠債方有無惡意轉移資產,等等。
對于起訴后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債務的,律師建議:債權人可以通過各種方法收集債務人的財產信息或者簽訂分期償還的協議。
另外,為了避免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大家借給朋友錢時,注意以下問題:
1、借出小額,金額在自己可承受范圍內,不影響生活的前提下,如果借出數額較大,建議寫上擔保人及還款計劃。2、要搞清楚對方的人品、家庭狀況及親屬,萬一對方不還錢了,可以向其家屬問詢。3、針對這種情況,《民事訴訟法》設計了財產保全制度,可以從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現這種尷尬。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所以,債權人如果發現債務人的償還能力已經處于臨界點,可以立即委托律師申請財產保全,避免最后官司贏了卻無法落實,空有一紙勝訴判決。
同時,及時、恰當的財產保全措施,也是對債務人的一種有力威懾,有利于糾紛的及時解決。
大家還有任何關于債務的問題,都可以在評論區下方留言或者直接私信咨詢哦~
起訴后的開庭審判流程是怎么樣的
大家應該挺好奇開庭后的審判流程。什么!?沒人好奇?那我就當你們很好奇很想知道這個流程!
你與別人產生糾紛的時候,一開始是要和人家商量的,協商之后雙方達成一個共識
大家也都是讀過書的人,于是一方決定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然后一個成原告,一個成被告。相約法院舉行擂臺賽,不動手光動嘴的那種!
有錢沒時間的去請職業打手(委托律師訴訟),有時間沒錢的自己上(自己參加訴訟),有錢有時間的還不想讓對方贏的請了打手一起上(自己與律師共上陣)。
那么我就簡單概括一下開庭審理流程!(包括開庭前的)
1,訴前調解
,法院的工作人員為節省三方的時間(原告,被告,法院),決定先以調解試試水。當然這也是國家規定,而且大部分的糾紛都會在調解這步解決。
哦豁,訴前調解不成!?那就送出傳票,約好時間地點雙方對線!
收到傳票的原告與被告還有律師們在約定時間出現,大家找位置做好。等待開庭
2,法官核對當事人
,也就是核對原被告的身份。身份無誤就繼續進行
2.1,原告方沒來則按撤訴處理,被告方沒來最后會缺席審判
3,法官宣讀開庭基本準則還有紀律
。再介紹一下開庭組成人員,然后宣布開庭!
4,當事人陳述
。基本就是讓原告方說一下自己的主張,比如說明訴訟請求,當然也可以變更訴訟請求,再讓被告說一下反對意見。
5,質證階段
,雙方交換證據,看看對方的證據是否有用。
大家要知道,證據必須要有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
說的簡單點就是證據要跟本案有關。而且要是合法取得才行,而且不能是偽造的。如果這三種里面出現任意一種。在質證階段就要否認!
6,雙方辯論
,重頭戲。在法官主持下,秉承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被告根據雙方掌握的證據以及事實進行辯論。
6.1,原告方發言
,也就是聲明自己的主張,簡單的說就是根據事實說一下訴訟請求,順便反駁一下被告的反對意見。
6.2,被告方答辯
,也就是反駁原告的主張以及訴訟請求。
法官可能會問原被告幾個問題,法官怎么問,那就怎么回答。當然是要對著自己有利的方向去辯解。這些都是按照順序一步步來的。
7,自由辯論
在法官主持下,雙方互懟,當然就是圍繞著爭議的地方。而且要有理有據,誰懟得好誰贏面大。律師的作用就體現在辯論這上面!
一般有幾輪的辯論,辯論中甚至可以嘲諷,挑釁以及問候對方家人,但不能太過分,不然會被法官懟。該動作絕對不能對法院工作人員作出。不然會成為眾矢之的!
8,庭審調解
大家都互懟完了,沒啥可懟了。此時輸贏基本已定,于是法官主持調解。基本都到這個份上了,大家就不愿意調解了。如果可以調解,雙方簽一下調解書。這波就結束了。
9,宣告判決
會當庭審判或者定期審判,一般都是定期判決,然后隔一兩天讓你去拿判決書。
以上是對民事糾紛的簡單概括,如果是刑事犯罪的話,那就更麻煩了。
拿完判決書,雙方的對線就結束了。對判決結果不服的被告,可以提起上訴。這個就以后在說
總之到此為止,一波對線便結束了。
對你有幫助的話,還望高抬貴手點個贊哇!!
所以維權是不用怕,大膽去告他就完事了
起訴狀,申請執行書都在這邊,需要的可以自取哈
欠錢不還,起訴全流程
廢話不說,直接上干貨!
首先,確定管轄法院
起訴肯定要先搞清楚去那個法院,專業名詞叫確定管轄。通常案件是去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這個被告所在地分兩種:經常居住地和戶籍地,個人建議那個近選那個。
如果兩個都遠怎么辦?
可以選擇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條規定,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而《民事訴訟法》第23條同時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現在要求對方還錢,那么自己就是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當然也就可以在自己也就是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了。
其次,寫起訴狀
起訴狀如果讓律師寫,一份可能都要幾百上千,但是民間借貸案件的起訴狀較為簡單,相信稍加點撥大家就都會寫了。
第一行是民事起訴狀五個大字,剩下的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雙方身份信息。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電話。被告也一樣。
第二部分:你的請求,你可以在這三個里面選(多選,可同時要求):
(一)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支付借款本金XX元。
(二)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支付借款利息XX元【有固定利息計算標準的可以加一句(以XX元為基準自借款之日起至實際還清之日止按年利率XX計算,截至起訴之日暫計算為XX元。),沒有約定利息的,可以寫(以XX元為基準自起訴之日起至實際還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截至起訴之日暫計算為XX元。)】
(三)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第三部分:事實和理由。
大致寫個事情經過就行了。通常寫原被告系什么關系,因什么原因借款,在什么時候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把多少錢給了對方,對方有無出具借條,有無還款等。
最后簽字寫日期。
下面準備證據材料
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所謂借款合意就是他向你借錢的材料,微信、短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借條,欠條都可以。
所謂支付憑證就是你把錢給他的材料,比如轉賬記錄,銀行流水,收條,證人證言等。
如果證據較多,就編個序號,寫個證據目錄。
訴狀寫好,證據材料準備好就可以去法院立案了。去之前需要將訴狀和證據材料一式三份(如果有兩個被告就是一式四份,以此類推)準備好,然后還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還要準備自己的戶口頁原件和復印件。
現場立案的話,疫情期間口罩和健康碼也不能缺。到了法院核驗健康碼和身份證,過了安檢就去訴訟服務大廳,然后取號排隊,等到自己了遞送材料按照法官小姐姐的要求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之類的程序性文件就可以了。
如果法院比較遠呢,也可以網上立案。
以南京為例,網上立案是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去立案。
進入后選當事人通道,注冊后重新登錄,依舊是選當事人通道
然后第一步點擊左上角的立案申請,再點擊正下方的閱讀并同意風險提示
再點擊民事一審立案申請
在彈出的對話框中選擇所要立案的法院和案由。
確認后就可以到上傳材料的地方,按提示左邊上傳訴狀、原告身份證明也就是身份證、戶口本,證據材料、填寫一個送達地址確認書,右邊填寫原被告基本信息,帶星號的必填項,其他的無所謂。然后把下方三個勾選后就可以提交法院審核了。
審核通過后就可以將準備好的材料郵寄過去,收到后及時聯系立案庭了解立案進度。立案庭電話可以通過12368人工服務查到。
立案后法院會通知你繳費,按繳費通知書要求七日內繳納,否則就算撤訴了啊。
立案成功后等待開庭,現在有些法院會組織調解。調解是一門讓步的藝術,你可以選擇讓利息,也可以選擇讓本金,也可以選擇寬限履行時間。調解比判決快,對證據也沒什么要求,如果證據不是那么充分,可以考慮。
開庭其實就是聽從法官走流程。先法官宣讀紀律,雙方權利義務,是否申請回避等。如果你認為被告與法官、書記員、陪審員有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就可以申請。
然后就是原告宣讀起訴狀,接著被告答辯。
然后原告舉證就是將證據名稱,證明目的宣讀一下,同時向法院提交原件,如果是電子數據的話就提交原始載體(通常就是手機)。然后被告質證。
然后法官會詢問雙方當事人,最后總結爭議焦點。
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辯論。在簡單的民間借貸案件中其實沒什么要辯論的,通常就是重復一遍借款原因、借款事實而已。
然后是最后陳述。通常都是請求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休庭,閱讀筆錄并簽字。
等拿到判決書后,就可以等生效去申請執行啦。
執行就簡單了,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和起訴類似,需要準備執行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
執行申請書的格式和起訴狀類似。
第一行是強制執行申請書七個大字,剩下的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雙方身份信息。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電話。被申請人也一樣。
第二部分:你的請求。就是判決把判決主文抄上去
第三部分:事實和理由。就寫什么時間法院做出了什么案號的判決,現在履行期限屆滿,被申請人仍未履行,申請法院執行。
最后簽字寫日期。
然后和立案一樣去法院走流程。
下面就等著法官通知你收錢就好
如果被告轉移財產惡意拒絕履行也沒關系,讓執行法官給他上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順便司法拘留15天,讓他爽一把!
說一下訴訟時效
很多人可能對訴訟時效不太了解,簡單說就是欠賬在這個時間后就過期了,法院就不保護了的意思。民法典規定普通訴訟時效是3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說人話就是:有具體還款時間的,自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三年;沒有具體還款時間的,欠條從出具日期起算三年,借條不論。但是如果你在三年內向對方追討這筆錢了,就從追討的時間重新算三年。所以一定要保存好催討的證據材料啊。
如果已經過了三年了也不用怕,只要對方重新出具借條或者同意還款,又可以重新起算三年,具體怎么做就看你自己了。
即便沒有重新出具借條或者同意還款,法院也不可以主動適用訴訟時效,需要被告主動提起,所以如果被告找不到,公告開庭的話,即便過了訴訟時效也是一樣可以獲得法院支持的。
保全我們律師很喜歡用,在起訴的時候就申請法院凍結對方財產,避免起訴后打草驚蛇對方轉移財產致使贏了官司輸了錢。不過保全要繳納額外的保全費,還需要向法院提供擔保,如果借款金額不是很多的話,建議不要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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