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項目的招投標工作中,招標人常會要求投標人繳納一定金額的投標保證金。
為什么要繳納保證金
保證的繳納方是投標人,接收方是招標人。
「投標保證金」顧名思義,就是對投標過程的一種保證,用一定金額對投標行為責任的擔保。一旦投標人的特定行為對招標人造成損失,招標人可沒收其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責任擔保什么呢?
對于招標人而言,從程序上或是潛在投標人的優(yōu)選比較上,有效投標人需至少三家才合規(guī),或是具有可選擇性。
在實際操作中,投標人出于某些原因,會在投標過程中中途退標,或未在投標截止日前提交投標文件。若投標人少于三家,則開標程序不合規(guī),使甲方流標。或甲方定標后,中標候選人不與甲方簽訂合同。
此種情形,甲方需要重新組織招標活動。而從發(fā)公告到回標,至少需要20天左右。因此,用保證金這種責任擔保的形式,約束投標人的行為。
保證金金額的約定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guī)定:對于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
投保保證金的額度與項目的預估合同額有一定的相關性。政府公共招投標項目和一般項目在投標保證金的額度限定上,也有所不同。
在實際操作上,有的項目是象征性收取,2萬、5萬或10萬。有的項目是限制性收取,20萬、50萬甚至更高。大額度的投標保證金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標人的數(shù)量,增加了圍標、串標的難度。一般在項目熱度比較高,招標人預判報名參與的投標人較多的情形時,設定的投標保證金額度較大。
保證金繳納時間
應在開標前繳納。
在實際工作中,因繳納憑證需附在標書內,因此保證金應在計劃封標的時間前完成繳納。同時,應注意銀行在非工作日是否辦理對公轉賬業(yè)務,以免影響正常繳納。尤其是開標日為周一的情況。
轉賬備注信息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有時招標人會各專業(yè)同步招標,或一個項目分為幾個標段,此時將項目名稱、編號、標段等信息備注清楚,便于招標人查詢、核對。
保證金繳納要求
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這也是判斷各投標單位是否存在串標行為的判斷依據(jù)。
保證金的繳納形式可以是現(xiàn)金轉賬或電子保函形式等,但因項目而異。實際繳納時,應和招標文件上要求的形式保持一致。電子保函需支付一筆手續(xù)費,一般為5‰。
保證金的退還
1政府公開招投標的項目
因公繳納至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正的第三方),系統(tǒng)自動退還,退還時間比較及時,并且支付相應的利息。
具體的時間節(jié)點分兩種情形:
情形一: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退還時間為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后,由代理公司將簽章版合同上傳系統(tǒng)后,系統(tǒng)自動退還。一般應在發(fā)出中標通知書30日內完成合同簽訂。若從開標日起算,加上公示、中標通知書擬定、合同簽章等過程,一般最遲40日內可收到退還的保證金。
特殊情形除外。
情形二:廢標或非中標候選人
開標結束后第二天系統(tǒng)退還至原賬戶。
2非公共招投標的項目
保證金繳納至招標人指定賬戶,一般在定標后退還。
但在實際操作時,會存在招標人遲遲不定標或出現(xiàn)定標后退還不及時的情況。招標人在開標后,要求投標人二次報價、增減圖紙、反復修改方案、清單等情形,都會影響定標的時間。
有的招標人,尤其是合作的項目,監(jiān)管賬戶審批流程復雜,付款按統(tǒng)一且固定的節(jié)點,常延遲退還保證金。
甚至有些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必須參與二次回標,否則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投標保證金是一個約束投標人的有效工具。但招標人也不應隨意將保證金的作用擴大化,故意或惡意的滯留、壓占、拖欠保證金,給投標人造成資金壓力,將投標人繳納的保證金視為免費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