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直系親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法律的不同,對于直系親屬規定的范圍也不同。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一)“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二)“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五)“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直系親屬包含哪些
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直系親屬包括哪些
親屬是基于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而形成的社會關系。所以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直系親屬包括兄弟姐妹嗎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誤以為兄弟姐妹是我們的直系親屬,其實兄弟姐妹不是直系親屬,屬于旁系血親。旁系血親是具有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非直系親屬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因此,科學解釋為,親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父母是第一代,自己是第二代,所以親兄弟姊妹之間是二代以內旁系血親。
直系親屬主要包括哪些
直系親屬不同的法律關系中,范圍也有所不同。1、在刑事法律關系內,直系親屬的范圍被做了限定,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屬于直系親屬;2、在民事法律關系內,直系親屬的范圍就比較大了,廣義的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區別如下:直系血親是指直接有血緣聯系的親屬,其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實踐中的繼承、過戶等,說的直系親屬,一般來說也說的是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可分為兩種:一種指配偶的直系血親;另一種指直系血親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岳父母以及未形成扶養教育關系的繼子女等,后者如兒媳、女婿、孫媳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意是:
(一)“偵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進行的收集證據、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關的強制性措施;
(二)“當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四)“訴訟參與人”是指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
(五)“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為參加訴訟的人;
(六)“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直系親屬包括什么人
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岳母。所以,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親屬包括
【法律分析】:直系親屬在不同的法律關系中,其直系親屬的范圍也有所不同。在刑事法律關系內,直系親屬的范圍被做了限定,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屬于直系親屬。在民事法律關系內,其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直系親屬有哪些啊?
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目前我國的法律對于直系親屬定義、范圍比較模糊,一般認為直系親屬的范圍廣于直系血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一)直系親屬不僅包括自然血親還包括擬制血親,直系血親只包括自然血親。例如:父母,子女。直系血親僅指親生父母和子女,直系親屬既包括親生父母和子女,還包括養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撫養和贍養關系的繼父母和繼子女。
(二)直系親屬包括部分直系血親和配偶。例如:在戶口和有些表格中直系親屬為:配偶,父母,子女三者。
(三)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例如:有些喪假的適用條件為: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死亡。這里的血親包括擬制血親。
親屬的種類:
大陸法系對親屬的界定主要存在二分法和三分法兩種模式。二分法將親屬分為血親和姻親。三分法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也有少國家和地區(如葡萄牙和我國澳門地區)采用了四分法的模式,將親屬的法律淵源歸納為結婚、血親關系、姻親關系和收養。
我國采用三分法,根據親屬關系產生的原因,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