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不知發生交通事故離開現場是逃逸嗎?不一定構成逃逸。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有證據證明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那么不能算是交通肇事逃逸。當事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是心存故意逃避責任的才可以認定為逃逸。
不知發生交通事故離開現場是逃逸嗎
一、不知發生交通事故離開現場是逃逸嗎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有證據證明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那么不能算是交通肇事逃逸。根據相關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應是當事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是心存故意逃避責任的行為。因此,有證據證明不知道撞人而離開現場的,不算是交通肇事逃逸。
可以將如下情形界定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哪些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三、肇事逃逸的,一定會構成交通肇事罪嗎?
在交通肇事中,存在逃逸情形的,公安交警部門往往會以肇事后逃逸為依據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在交通事故中,為保證能夠客觀準確地認定事故成因并劃清事故責任,需要事故雙方承擔起保護事故現場并配合事故調查的義務,而逃逸行為則對于事故成因與責任認定將造成根本障礙,導致法律責任難以劃分。
交通肇事未造成人員傷亡而逃逸的,不會構成交通肇事罪,由交通管理部門查緝后,對逃逸者給予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不知發生交通事故離開現場是逃逸嗎?多數時候是不認定構成事故逃逸的。因為此時行為人都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自然也就不存在故意逃避承擔責任的情況。另外要注意,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下,也不一定必然構成交通肇事罪。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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