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是兩種不同的用工形式,其性質、法律效果和管理方式都有所不同。在雇傭關系的判斷中,正確區分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將就此問題進行闡述。
一、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的概念
1.勞務關系:是指委托人與受托人之間因提供特定服務而產生的合同履行行為,并非傳統意義下企業雇傭員工或職工參加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活動。
2.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集體協商協議等規范,與從事一定職業活動并取得相應報酬的個人建立起來的權利義務聯系。
二、認定標準
對于判別是否存在勞務還是「勞動」,則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對“作為誰”這一維度做出辨析:“過程性”的服務或者純粹物流配送類既然沒有差異化價值,照顧到主體風險,則說可能構成外包;(如果派遣公司徹底失去了原先在主進程中發揮積極地位的角色,則說有可能被判定為完全外包)
2.對“服務的承認”這一維度做出辨析:如果雙方關系彼此單獨,也就是不產生相互依賴和約束關系,又或者從機會成本上講具備更換、調整等靈活性,則這樣行為應當構成勞務合同;
3.考慮實際權責情況下的表述。在履行特定服務過程中對停工后果是否負責進行明示(雇傭單位單方面結束則會直接影響到委托人效益);
4.對于風險和管理難易度考察。如果個體用工模式涉及大量失業保障金、退休基金等私人財物投入,在突然術業有專攻地問題惡化時需要仔細考量自己最省心且能夠得以應對所遭遇利益損失甚至經營危機手段。
三、區別與聯系
1.勞務關系是指按合同約定提供某些其他服務的人員之間建立起來的法律關系,而勞動關系則是指用人單位與職工之間建立起來的法律關系。
2.勞務派遣屬于勞動力市場中的一種模式,而勞動關系則是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四、結論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兩者在法律上存在顯著區別。針對這些差別,在實際生產和管理過程中要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采取相應措施,切實維護用工主體、員工以及社會公平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