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號上午九點半,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此前一審宣判時,勞榮枝被判處死刑。勞榮枝連說兩句“我不服”當場表示要上訴。
1996年起,勞榮枝與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溫州、合肥等地多次以色誘加綁架勒索加殺人的方式作案,前后殘忍殺害七人。從中專畢業(yè)后的一名小學語文老師到殺人犯勞榮枝,她這一生到底經(jīng)歷了什么?我們來回顧一下,一九九三年勞榮枝任教大約一年后便離開學校另謀出路,一九九四年左右,在朋友的婚禮上認識了30歲的有婦之夫法子英。1996年,兩人從江西九江來到南昌。同年7月28號,勞榮枝在某夜總會做陪侍小姐,將有錢男子熊某誘騙至其出租屋,法子英拿刀威逼其說出家庭住址,隨后將其殺害。當晚,法子英帶著勞榮枝前往熊某家,先后將熊某妻子、女兒殺害,并搶走財物。庭審中,勞榮枝否認自己參與殺害熊某,表示自己沒有主觀惡意,更沒有預(yù)謀。當日是熊某主動聯(lián)系他。1997年,勞榮枝與法子英來到浙江溫州。同年10月10號,兩人繼續(xù)使用同樣手段搶劫了KTV陪侍小姐梁某及領(lǐng)班劉某清,之后勞榮枝只攜帶搶得的手機及存折去取錢,勞榮枝打電話通知法子英取出錢后,法子英將梁某、劉某清殺害。庭審中,王榮芝辯解稱,被法子英強奸幾度墮胎,多次打罵,以至于產(chǎn)生恐懼。如果不是法子英,自己不會去實施犯罪。1998年夏天,兩人流竄至常州,從劉某身上搶得5000元,并逼迫劉某打電話給其妻子索要7萬元。該起案件是檢察機關(guān)認定的四起犯罪事實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公訴人在庭審時介紹。被害人之所以幸存,是因為在劉某妻子苦苦哀求下,法子英放棄了加害行為。對于檢方的指控,勞榮枝辯稱,自己從來不主動約任何客戶,劉某是法子英選定的,并表示想要在常州好好生活。1999年7月22號,勞榮枝在安徽合肥某歌舞廳做陪侍小姐,將物色到的綁架對象,殷某誘騙至出租屋手腳捆綁鎖進鋼筋籠,為使殷某相信自己是綁匪,盡快交出財物。法子英將木匠陸某騙至屋內(nèi),殘忍殺害。恐嚇之下,殷某寫了兩張紙條交給妻子交錢贖人。不然會比木匠陸某死的更慘。7月23號啊,法子英用鐵絲將殷謀勒死后到殷謀家索要財物,殷某妻子以籌錢為由讓其等待,隨后外出報警。警方和法子英激烈槍戰(zhàn),法子英被擊右腿擒獲。庭審中,勞榮枝辯稱,法子英殺害陸某時,他和殷某在臥室并不知情。但檢察機關(guān)稱,經(jīng)現(xiàn)場勘查,勞榮枝所在臥室與陸某被殺害的廚房距離僅3.1米,1999年12月28號,法子英被槍決25歲的勞榮枝開始了20年的逃亡生活,2016年中到2017年初,勞榮枝藏匿于廈門某酒吧擔任客服,化名雪梨。2019年11月28號,福建廈門警方在某手表專柜將45歲的勞榮枝抓獲。2020年12月21號,通知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開庭審理。2021年9月9號,此案一審公開宣判,勞榮枝被判處死刑。
二審審判中勞榮枝稱“我不承認我犯了故意殺人罪,我只承認我被動參與了綁架罪。”勞榮枝在庭審現(xiàn)場多次表示且不承認“故意殺人罪”,在談及與法子英交往的過程,勞榮枝不時掩面哭泣,聲音哽咽,表示“后悔卷入這樣的事情中”。勞榮枝的辯詞能否為其罪行開脫翻案呢?首先,翻供不等于翻案,因為即便是缺乏口供,需要其他證據(jù)足以形成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jù)鏈。人民法院依舊是可以作出有罪判決的。相反,如果只有口供,沒有其他證據(jù),或者其他證據(jù)很少,那即便犯罪嫌疑人主動求罪也不會判他有罪的。所以呢,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最最關(guān)鍵點還是證據(jù)。那么,勞榮枝說了什么,到底重不重要呢?可以說不太重要,說不太重要也很重要。哪怕她一句話不說或者全盤否認,只要客觀存在的證據(jù)能夠形成證據(jù)鏈,它依然是死罪難逃。說很重要,是因為具體到本案,除了口供之外的所有證據(jù),到底能不能形成一條無懈可擊的證據(jù)鏈。問題的關(guān)鍵點就在這里,所以說,看了二審我真的是覺得這個女人真的是太厲害,很聰明,狡猾。這樣的人放到社會上,是非常可怕的。首先她說我不是共犯,為什么呢?因為我跟法子英不是戀人關(guān)系,是他脅迫了我,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脅,我是迫不得已做的有些事情,所以呢,我應(yīng)該是脅從犯,那么按照我們國家刑法的規(guī)定,這個共犯和脅從犯,他是有本質(zhì)上區(qū)別的,脅從犯的是可以從輕發(fā)落的,甚至是免于處罰的。換句話說,真要讓她翻案成功了,極有可能當庭就無罪釋放了。然后她又說,我今年48歲,我沒有整過容。為什么有這么一句?言下之意,我連整容都不敢,或者說我是一個比較真實的人。她在給自己立人設(shè)。她說,我是一個膽小的,也是一個很溫柔的人,我是一個絕望的母親的女兒,我是被迫的。還幾度落淚,干嘛呢?這叫心理攻勢。當法官問到她和法子英關(guān)系的時候,她居然說那你去問法子英啊,去問法子英,法子英在20多年前就被槍決了,這就是勞榮枝的第三招,叫做死無對證。也就是說,她企圖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一個不會再說話了的死人身上,通過翻供來達到翻案的目的。這樣的人狡猾嗎?那么,這個案子真的會因為勞榮枝的翻供而翻案嗎?在這里,我說一個數(shù)字,在羈押期間,僅僅七個月,公安機關(guān)就對勞榮枝提審我48次,就算在一審,她本身就是一個答案,肯定是步步謹慎,力爭做到無懈可擊的。所以,我愿意相信,一審的判決是證據(jù)充分的,并且形成了證據(jù)鏈的,至少不可能有這么大的瑕疵的。當然,我要告訴大家,無罪的可能性并非是完全沒有,因為萬一證據(jù)鏈有重大瑕疵,而勞榮枝正好抓住了這個活下去的密碼,那么無罪推定原則是現(xiàn)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我們國家實行的也是無罪推定的原則。也就是說,只要是現(xiàn)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就必須要遵守,寧可漏網(wǎng)先人,不可冤枉一人,打個比方,辛普森案所有人心里都明白,他就是兇手,但就是因為警方送標本,送晚了一點血手套而帶不上去。我們國家的大偵探李昌鈺呢,就成功地找到了這些僅僅在程序上的一些小小漏洞,幫他做了無罪辯護,讓美國機關(guān)傻眼了,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當然,但愿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fā)生,我們也相信我們國家的司法。讓勞榮枝的刑辯律師無縫可鉆,希望給大社會一個公正的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