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人問:你好,律師,我們村最近正在拆遷,但是我覺得拆遷補償太低了,所以我不想搬遷。
拆遷補償太低可以拒簽拆遷補償協議嗎?(拆遷補償協議)
律師回答問題:在沒有合理補償的情況下,拆遷戶可以拒絕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然而,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拆遷是強制性的。換言之,在拆遷手續齊全、程序合法的情況下,拆遷人無權拒絕拆遷。未簽訂拆遷協議的,市、縣級政府將根據《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補償決定。拆遷人在作出補償決定后的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期限內不得搬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