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體損傷司法鑒定程序
1、提出要求鑒定的申請。技術鑒定分為申請鑒定和委托鑒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鑒定,單位委托鑒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并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鑒定費。凡要求進行鑒定的申請人或委托人,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鑒定費。技術鑒定機構在收取鑒定費后,必須向申請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發票。申請重新鑒定時,必須再繳納鑒定費。
3、受理立案。當接收申請人或委托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和繳納的鑒定費后,即已受理立案,并應在受理當天起按有關規定進行鑒定的準備工作。
4、作出鑒定結論。鑒定人作出鑒定結論。
5、書面通知鑒定結論。鑒定結論一經形成,在規定時限內盡快以規范的公文形式發給申請人或委托人。
人體損傷司法鑒定程序
二、人身傷害司法鑒定方式
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對鑒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并簽名。記錄可以采取筆記、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準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本或者音像載體應當妥善保存。
在醫療事故鑒定過程中,只規定了應當將,鑒定過程如實記錄,沒有像司法鑒定這面全面的記錄方式。
其中,如果需要對受害人進行檢查的、對重要檢材取證的,司法鑒定規則做出了特別的規定:
1、需要對女性作婦科檢查的,應當由女性司法鑒定人進行;無女性司法鑒定人的,應當有女性工作人員在場。
2、在鑒定過程中需要對未成年人的身體進行檢查的,應當通知其監護人到場。監護人通常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或者有監護能力的單位、親屬、朋友。
3、對被鑒定人進行法醫精神病鑒定的,應當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鑒定人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到場。
4、對需要到現場提取檢材的,應當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鑒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場見證。
5、對需要進行尸體解剖的,應當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到場見證。
三、司法鑒定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1、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但是,在實際的鑒定實踐中,往往比這個規定的時間要長,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兩個月。因此,以鑒定會完成后,實際通知的時間為準。
2、如果委托鑒定的內容,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兩個月應當是延長過的鑒定期限了。如果鑒定機構還要把時間后拖的,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屬于超時鑒定的違規行為。患者及其家屬應當積極督促鑒定機構出具鑒定結論。
3、如果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的時間,出具鑒定報告。
4、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是不計入到鑒定時限的。如果是由于當事人的原因沒有按時、充分的提供鑒定材料的,造成鑒定時間的延誤的,應當由延誤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人體損傷司法鑒定程序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人體損傷一般是需要委托相應的機構來進行鑒定,要準備好相關資料。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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