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崖上的普羅米修斯每日被鷲鷹啄食肝臟,肝臟又不斷重新生長。這個場景,韓炳哲用其來刻畫現代勞作者。在那本《倦怠社會》中,這位韓國出生的哲學家和文化理論家寫道:“肝臟自身并無痛覺”,被啄食產生的只是倦怠。
“過勞癥式的倦怠”正在成為新一代勞動者的宿命。996、007的大廠青年,8107的產業工人……計時鐘被取消,車間廠房與起居室融為一體,社交剝奪,睡眠剝奪,是當下中國勞動者的現實縮影。
死亡證明格式(“過勞死”認定22年無進展)
一本由世衛組織、國際勞動組織聯合出版《環境國際》統計報告指出,2016年長時間工作導致74.5萬人死于中風和缺血性心臟病,比2000年增加了29%——其“長時間”的統計標準為每周工作超55小時,比996工作制還少17小時。
一個個鮮活的生命猝死在寒冬春夜,順著歷史的脈絡,他們是:上海唐英才、華為胡新宇、普華永道潘潔、富士康工人、拼多多女孩潤肺……這只是“過勞死”的冰山一角,親人們拿到一些賠償金后,迅速退場。
與一般的疾病醫療化過程不同,“過勞死”的概念先于“指征與指標”產生,時至今日,它依舊未被納入《國際疾病分類》(ICD-11)代碼目錄中,而后者關系到死亡認定、司法判決和賠償金。
在這個詞語的發源地——日本,人們普遍將其視為“社會醫學”名詞。它最初的定義是指由于日積月累的工作導致的,主要表現為心腦血管疾病引起的突然死亡。因過勞導致精神障礙,進而自殺的情形,日本在近年來也納入了其中。
在公司眼中,他們是死于自然疾病的“倒霉同事”;在家人眼中,他們是被工作剝奪得一絲不掛的“好員工”,疾病與勞累之間存在著巨大的鴻溝。
醫學無標準,法律無依據,留下的是身懷六甲的妻子、失獨的父母、年幼的孩子,一個破碎的家庭,一個落空的社會期待。從首例“過勞死”司法訴訟至今,二十二年間,成千上萬的勞動者為這頭時代的巨獸獻祭。它成為一種時代癥候,深入社會肌理。
我們不想做大而無當的宏觀分析,為此我們采訪了多位法醫病理學家、經濟學家、勞動法專家、律師、流行病學專家、司法鑒定從業者、律師,希望藉由他們的努力與嘗試,勾勒中國“過勞死”研究的困頓、彷徨和掙扎。
一位銀行中層職員,連續3年,每天超長工作15小時,死在自己的辦公桌上。在大阪市立大學法醫教研室,中國留學生王帆(化名)作為助手參與了尸檢。400多克的心臟,排除了各種情況以后,教授的鑒定結果為“缺血性心臟病急性發作”。
隔著招待室的玻璃,死者母親悲憤交加,妻子麻木茫然,盡收他眼底。這一切,成了攻讀博士時的王帆研究“過勞死”的起點,那是2001年的大阪。日本留學的十年,王帆時常在公園或是地鐵里,看到那些精神萎靡的人群,還有那種動不動就發怒的狀態。
2010年,王帆回國任教。在一線城市的地鐵上,王帆看到一個個東倒西歪、睜不開雙眼的“工作族”,“太相似了”,這位青年學者感嘆道。
潮濕黏膩的空氣混雜著人們掘金的渴望漫溢在這個國家的一座座沿海大都市中,那是在改革開放第三十二個年頭,中國作為“趕超型大國”在全球化市場競爭中提供了無數廉價的勞動力。也是在那一年,中國南方的那片“實驗田”里發生了令人震驚的“富士康八連跳”。
在《南方周末》的報道里,有臥底富士康28天的記者寫道“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人蜂擁而至,只為找一個自己的位置,找一個也許他永遠無法實現的夢想。這實非一個工廠的內幕,這是一代工人的命運”。
不僅是產業工人,逝去的生命里面還包括都市白領、貨車司機、大廠青年、外賣騎手、警察、教師等。
2011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博士王丹的結論表明,北京地區825名腦力工作者中,近7成員工處于“過勞”狀態,近4成處于中、重度過勞狀態;2018年,一項對我國華東地區互聯網從業者過度勞動的研究表明,超過半數的從業人員自覺工作壓力大,疲勞程度較高,有4.6%的從業者處于高?!?/p>
雖然不乏有令人錯愕的新聞事件發生,25歲的華為工程師胡新宇因腦炎倒在了2006年的春天;5年后的4月,相同年紀的普華永道審計師潘潔在急性腦膜炎發作后不治身亡;還有那個倒在寒冬的拼多多女孩潤肺、字節跳動工程師吳偉……因為年輕、精英與驟然死亡,這些吸睛的關鍵詞,這些事件在公共平臺上大多得到了不小的發酵,然而,喧囂之后,卻并沒有哪一個能夠推動相關的政策法律的任何進展。
人們樸素的情感將他們的死亡歸咎于工作勞累,但不論是公司聲明還是死亡證明,他們大多死于心腦血管疾病突發進展,也就是猝死。
醫學無標準,法律無依據。當“想象的疾病”與切身經驗、時代焦慮產生碰撞,我們如何在這種斷裂和錯配之間構筑一道橋梁,我們又該如何面對“過勞問題”?
一群人開始了他們的實驗。在2015年的《法醫學雜志》中,上海市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劉寧國提供了這樣一個案例:一名55歲搬運水泥袋的工人,在持續11天高強度體力勞動離開工作崗位后死亡,法醫通過計算體力勞動強度(GB3869-1997)和體力勞動的負重限制(GB12330—90)建立了工作勞累與死亡的相關性。他記錄到“本案為中國大陸首例過勞死相關的法庭勝訴案例”。
兩項標準是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勞動衛生與職業病研究所起草,為了提高勞動生產率制定的。但之后劉寧國回憶起這起案子,他也承認,案件的意義遠沒有當初預想的那樣重大。人類早已進入了筆記本電腦和智能手機構筑起的移動的腦力勞動營,而當時使用的勞動強度標準也已于2017年進行了修改和精簡。
而此時的王帆,也已成為了一名法醫,回顧自己接手過的案件,他至今都忘不了那個西南山溝溝里的家庭。父親是一家服裝公司的員工,獨身一人來到東莞打工,妻子被留在家中照顧4個孩子和2位老人。沒有親人在旁,他將一天中的15個小時用花在了工作上,全年無休,這種工作節奏持續了5年,2012年他因急性心功能障礙死亡。
這是個社會最底層的打工人,他不喝酒、不抽煙、沒有肥胖,每月按時將工錢寄給家里,除了心臟肥大,沒有任何疾病的征兆。事情發生的時候,老大還是初中生,最小的孩子還沒上學。念及于此,王帆在急性心功能障礙后面加了一個“不科學的尾巴”——“長時間勞動疲勞蓄積可能誘發心功能障礙”。因為這條“尾巴”,公司給出的撫恤金由最初的5萬增長至40萬。
二十多年,一代人由農而工而商,夾在個體家庭的痛苦與科學嚴密的論證之間的“過勞死”,像是房間里的大象,既無法證實,又無法證偽。
“沒有律師愿意研究這個事(過勞死)”,深圳前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袁吉松說道,因為醫療的部分已經交給法醫來鑒定了。
然而,正面的醫學檢驗又幾乎是一個無法攻克的堡壘,供職于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法醫鑒定中心法的法醫學者劉茜便認為:不存在“過勞猝死”。
劉茜解釋:在法醫學概念中,“猝死”是指的因潛在疾病或器官急性功能障礙導致的突發死亡,是一種非暴力性的死亡。在她看來如果由“過度體力勞動”而直接導致死亡,則應該被視為一種“損傷”,是一種暴力性的、非正常死亡。而多大的“勞動強度”能夠直接致死,沒有研究可以回應這個問題。她用“半數致死量”幫我們理解,以毒物研究為例,拿相同劑量毒物試驗,超過半數動物會死亡,但同樣的邏輯沒有辦法在過勞方面驗證,具有極大的偶發性。
法醫鑒定需要聚焦“根本死因”,并判斷有無“輔助死因”、“誘因”等情況。鑒定人需要用排除法,一個個排除“非根本性因素”,最終確認導致死亡發生的始動因素或最根本的疾病。而所謂“過勞死”通過尸體檢驗,“最后往往會發現一些疾病上的影子”。劉茜提到,在疾病進展不是非常嚴重的時候,也會考慮到其他外因的影響。
海南醫學院2020年發布的《我國5516例尸解猝死病例流行特征分析》,統計了有記錄誘因的1329例病例,情緒激動以25.66%居首,第二位是勞累24.53%。
由“一果多因”到“單因一果”,如何控制變量,排除相關性,建立緊密因果關系,成為驗證“過勞死”存在的最大難題。
而要更好地建立這個因果關系,多中心、多區域數據的全部覆蓋是研究者的“理想樣本”,然而,這種數據的獲取,幾乎不可能。
在中國,人們死在醫院、社區、派出所,全部都是零散的。出具死亡證明的人不同,死亡原因的標注也不盡相同。病因與死亡機制含混不清,增加了理解和研究猝死的難度。為了解釋這其間的區別,劉茜舉了冠心病猝死的例子。冠心病為死因,心功能衰竭為死亡機制,而在一些死亡證明,這類死亡則被簡短地記錄為「呼吸循環功能衰竭」的死亡終末機制。這樣的記錄,幾乎無法去統計根本死因。
醫學上難以證實的因果關系,法律上的后果,便是得不到支持的勞動者。
缺乏統一的認定體系,于是,“過勞死”在現有司法體系僅存的可能性是訴諸于“工傷”?!豆kU條例》中規定,職工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的,“視同工傷”?!半p工”與“48小時”構成了勞資雙方的爭議焦點。
袁吉松每年代理不下10例“工傷賠償”的案件,其中的“過勞死”案例則在1-2例,而這些案件的訴訟過程堪稱艱辛。首先是程序上的,從確立勞動關系到訴人社局認定工傷,再到訴企業認定工傷待遇,一輪輪下來少不了花費兩三年。
與漫長的程序比起來,技術上的問題則更為復雜,由于“過勞死”存在時間和地點上的滯后性,有人死在宿舍,有人死在家里,“雙工”認定并不容易。即便真的倒在了工作崗位,參考醫學黃金搶救時間設立的48小時門檻也難以逾越,真正索賠成功的案件并不多。
截至目前,48小時之限始終未能突破。在最近的一次,2019年6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48小時”的回復中稱,“既要考慮工傷保險的制度屬性和我國現階段國情特點,還應兼顧與用人單位、社會保險基金之間的利益平衡,不能無限度擴大”。
在工傷保險賠付未能走通的家屬,如果轉而起訴企業,則會面臨更大的困局。因為要證明死亡與超時工作之間的關聯性,幾乎沒有可能,而若訴企業超時加班違反《勞動法》需另走勞動仲裁,最好的結果也止步于補發1.5-3倍的加班工資,而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94.8萬元。
于是,即使是資深律師,在這種情況下多數也會勸家屬尋求庭外和解。很多情況下,那是對家屬們最為有利的方案。從法律上,如若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判決,企業并不會有太大損失,但從道德上,與過勞死員工的家屬對薄公堂,畢竟不是件好事?!捌髽I的社會聲譽損失是我們調解時的重要抓手”,上海市政協常委、江三角律師事務所主任陸敬波介紹。
沒有法律的有力約束,只能靠企業雇主的“慈悲”,于是,“過勞死”短暫地被解決,又重復地上演,且愈發加速,構成了中國“過勞死”的二十二年。
“這是一塊誤解很深的領域”,楊河清坦言,自2012年成立適度勞動研究分會伊始,許多人提出了相同的質疑:“研究過勞是不是反對努力贊賞躺平”、“是否與社會的發展要求背道而馳”?
為此,這位研究勞動經濟學近40年的專家特意解釋:我們非常贊成努力和勤奮,但是我們不贊成常態化的嚴重過勞,然后,他一遍一遍地用“經濟模型”、“邊際效應”解釋勞動中的“適度原則”。
在這位經濟學家看來,長時間勞作對員工生產率的影響,最終會抵消掉增長的勞動時間所產生的價值;而對整個社會勞動產出而言,除了員工因“過勞”造成的生產率下降所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整個社會還需要考慮“過勞”產生的醫藥和預防費用等等間接經濟損失。
今年是適度勞動研究分會成立的第十年,會員人數由最初的30人發展到200多人。但在楊河清看來這還遠遠不夠,“這么大一個國家,過勞問題又這么嚴重,真正活躍的研究者就那么幾十個”,并且還集中于經濟學、法學、社會學,有關基礎醫學的研究者太少。
一位醫學類學者曾在三年里循環往復地進行過一項動物實驗,試圖驗證“過勞應激反應作為一種獨立因素對心功能產生影響,甚至引起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導致死亡”,用簡短的話來說“過勞能否直接導致死亡”。
從實驗結果上來講,這實驗似乎是成功了。大鼠心肌纖維出現肥大、斷裂并伴有間質纖維組織增生。但一些醫學同行看來,由于大鼠模型無法還原人的神經內分泌機制,現在下結論為時尚早。
“申不到項目基金”被認為是過勞動物模型實驗進展緩慢的主要原因。據悉,部分研究者修飾申請話術,以“疲勞”替代“過勞”之后,研究計劃曾得以通過。不過資助水平也極其有限,約占全部費用的1/4。
過勞是作為一個社會概念而非科學概念而存在,所以中國至今沒有過勞死的大規模的流行病學數據。
更為常見的數據來自于心源性猝死(SCD)——SCD發病率為41.84例/10萬人,若以13億人口推算,SCD總人數高達54.4萬例/年。最新版的《2021年中國心血管健康與疾病報告》中,這個數據依舊被沿用。
仔細追溯可以發現,這是2005~2006進行的全國大樣本流行病學調查。此項研究由北京阜外心血管病醫院華偉和張澍教授牽頭,采用人群監測的方法,在北京、廣州、新疆、山西四地選取近68萬居民,發表于《美國心臟病學會雜志》。
自那次流調以來,十六七年過去了,相關的數據卻沒有再更新過。有研究者向八點健聞解釋了“不再有進展”的緣由,之前的流行病學調查是國家“十五”攻關項目,后來國家科技攻關沒有這個項目了,而“人群監測”,需要去公安、社區、醫院逐一調查死因,這需要龐大的資金支持和項目指導。
然而,無論如何,這項大人群的基礎研究數據像是在平靜的湖面上丟了一塊小小的石子,總有細微的波瀾一圈圈蕩漾出去,楊河清就是其中一員,雖然這個過程著實有些“烏龍”。
張澍團隊的研究數據發布后,被一位韓國人看到,經其轉寫,發布在2007年的《環球時報》上,某一天,楊河清看到了一條信息:“中國每年有60萬人過勞死”。他先是震驚再是質疑,“我作為勞動學界比較活躍的學者,沒聽說過誰在做這項研究,這個韓國人怎么知道”?
他緊急組織碩士生開展了這方面的調研,這條信息很快被證偽,但同時,這也讓他看到了過勞問題的嚴重性。2009年,他們針對北京地區城市白領的調查顯示,61.6%的人員已具有“過勞死”特征,26.3%的人員已成為“過勞死”的預備軍。他們隨后的研究中,過勞死又由以腦力勞動為主的白領人群擴展至更廣泛的快遞員、出租車司機、農民工等。
在適度勞動研究分會,楊河清通過建模測算得出了“過勞”的經濟損失:按照2015年的經濟數據估算,當年的“過勞”總損失的范圍在1.30~1.69萬億元之間,占當年GDP總量的1.89%~2.45%。
一切的脈絡都始于張澍他們扔下的那塊石子,在前途未卜的“過勞死”領域,將一個個渺小的學科勾連起來,而覓得同路人的過程,少不了社會的支持和包容。
探索幾十年“過勞死”出路的日韓兩國給我們提供了另一種視角。
在日本2010年最新版的認定基準中,規定了死亡發生前一段時間內工作時間(發病前1個月內加班時間超過100小時或者發病前2~6個月內的加班時長約80小時的,便可以認為發病和工作的關聯性很強),以及過勞死亡疾病的范圍,針對過勞導致抑郁進而誘發的自殺也被納入。一旦被認定為過勞死,死者家人將可獲得超過1億日元(合人民幣500萬)的賠償。
但單個國家的努力在全球化市場競爭中無異于隔靴搔癢,關西大學教授森岡孝二在《過勞時代》一書中寫道,日本的長時間勞動是阻礙中韓兩國縮短勞動時間的重要原因。相反,中韓兩國的長時間勞動是推進日本長時間勞動進一步加劇的重要原因。
楊河清是2017年在東京與森岡孝二相識的,兩位學者一見如故,他們約定次年于北海道札幌召開“中日韓過勞死防治國際研討會”,三國輪流做莊。
作為大阪市過勞死防治協會會長的森岡孝二,一邊搭著楊河清,一邊連著韓國過勞死預防中心事務局局長鄭秉旭律師,希望建立連接并深入系統的應對整個東亞的“過勞死”問題。
在2018年,在日本札幌市舉行的“中日韓·過勞死防止國際研討會”上,來自日本的經驗,由過勞死的死者家屬組成的過勞死遺族會,由律師團開設的電話咨詢“過勞死110熱線”、各類疲勞測試量表……醫學和社會力量的聯合,被展現給同樣苦難深重的中韓研究者,學者們對整個東亞擺脫過度勞動的未來,信心滿滿。
然而,大會落幕不久,森岡孝二因心臟病發作離世。楊河清記得,森岡十分勤勉,深夜兩三點還能收到他發來的郵件。
一位研究“過勞死”的學者,死于嚴重過勞。
此后,三國在過勞死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幾乎隨著的森岡孝二離世而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