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由勞動派遣單位承擔。被派遣的勞動者在本質上是為勞務派遣單位工作,其訂立的勞動合同也是與勞務派遣單位訂立,因此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屬于勞務派遣單位的義務。
一、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誰來承擔
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由勞動派遣單位承擔。法律快車提醒您,勞務派遣單位是實際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真正的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由勞務派遣單位支付,除非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約定,并經勞動者確認的除外。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被派遣的勞動者是勞務派遣單位的工作人員,雖然從事的工作是用工單位的具體工作,但是從法律關系上講,被派遣的勞動者是受勞務派遣單位的委托,替勞務派遣單位完成其對用工單位的勞務服務義務。因此從本質上講,被派遣勞動者還是為勞務派遣單位工作,其從事的工作內容仍然屬于勞務派遣單位應完成的工作義務。
二、勞動派遣員工的工傷保險誰來負責承擔
勞動派遣員工的工傷保險由勞動派遣單位來負責承擔。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勞務派遣中,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法律快車提醒您,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亡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勞務派遣單位的義務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1.如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
2.建立培訓制度,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上崗知識、安全教育培訓;
3.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相關待遇;
4.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務派遣協議約定,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并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5.督促用工單位依法為被派遣勞動者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7.協助處理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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