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王俊生高君曉/文圖
城管部門和交通執法部門指定停車場收費情況如何?近日,記者對平頂山市區的城管執法停車場和交警部門事故停車場的收費情況進行了走訪調查。
城管部門停車場停車不收費
“我的三輪車是因為違停被拖走的,被扣了快一月了,今天是特意過來交罰款的。”當天上午9時許,在平頂山市新華區城市管理局的一個停車場內,市民趙女士很快找到了自己的電動三輪車,“違停了肯定要交罰款,但我不知道要不要交納停車費。”
說著話,門口走來一位男性工作人員。“這兒存放的都是違停的非機動車,得交罰款。”得知記者和趙女士是來領車的,該工作人員稱,按照規定,暫扣車輛只需要交納罰款就能領走,不需要交納停車費用,“放多久都不收停車費”。
停車不收費,罰款有正規票據嗎?記者跟隨趙女士來到了旁邊的一間辦公室,里面已經有好幾位市民正在等候繳納罰款,工作人員正逐一登記領車市民的信息,反復講解相關規定,“被扣的電動車罰款100元,都會出具正規的票,出示身份證、繳納罰款后就可領走自己的車輛。”
9月12日中午,記者又相繼前往衛東區、湛河區城市管理局管局被扣車輛停車場了解情況,均沒有發現收取停車費的現象,且被查扣的三輪車等非機動車,以及電動車的罰款都是100元。隨后,記者也從平頂山市城市管理局證實了這一說法:由城管執法人員扣押的非機動車及電動車在停車場內不收取費用,具體的處罰標準則由各分局依法制定。
交警部門事故停車場15天內免費
交警部門的事故停車場是否收費呢?記者從平頂山市交警部門得知:事故停車場停放的車輛,15天內不收取停車費;超過15天,每天收取10元的停車費。
情況的確如此嗎?9月12日下午,記者先后來到了位于平頂山市北環路、黃河路的兩個交警部門的事故停車場進行了走訪。
在北環路事故停車場門前,記者等候了20多分鐘,沒有發現前來處理違章、提取車輛的車主,一位值班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所有停放在這里的事故車輛,15天內免費,超過15天后,每天收取10元停車費。
而在黃河路事故停車場內,記者遇到了前來處理違章的貨車司機牛先生。牛先生告訴記者,自己的貨車一周前發生了事故,被拖到這個停車場,“如今交警部門已經對事故責任進行了劃分,我今天是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來領車的。”
很快,牛先生憑著手中的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辦理了相關手續,順利開走了自己的貨車。因為在這里停車未超過15天,牛先生沒有繳納任何費用。
“事故認定的單子開出來后,車主只要在15天之內及時提車,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停車場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超過15天的,他們每天收10塊錢,“收的錢都會出具正規發票,保險公司可以報銷。”
來源:猛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