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在運輸過程中損壞了,但是我確認收貨之后才看到,怎么辦
題主沒有提供包裹內物品具體信息,無法評價
以亞馬遜為例,前幾年在上面買書,書到了后,快遞直接告訴我,包裹被雨水浸濕,破損,書未損壞(有防水塑料膜包覆),問我是否收件或是退貨,并建議我如有顧慮直接退貨,免得他多跑。。
電商平臺的大家電,送到后需要安裝服務的,基本上都是等安裝人員到了后再開箱,有問題現場就可以確認
沒有賣家參與的私人物件寄遞,損壞可能發生在打包前,運輸過程中,以及包裹收取后
當你打開包裹,發現物件有破損后,請與發件人溝通,如果有證據證實是快遞的責任,再跟快遞溝通交涉
確認收件,只是確認收到發件人的包裹,能說明的是快遞服務告一段落,如果沒有爭議,快遞服務就算按約定完成;
至于包裹內物件是否與發貨清單相符,完整,并完好無損,這是兩件事情。
而快遞是否要承擔責任,與快遞包裹是否送達之間,也不能等同起來。
快遞未開箱驗貨,簽收后發現物品損壞為期十天的索賠實錄
貴重物品未當面驗貨就簽收,打開發現物品損壞,這么蛋疼的事情偏偏被我碰上了……
以下是索賠中用到的法律法規:《中華人?共和國郵政法》、《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華人?共和國快遞服務國家標準》(最后一個沒啥用)
以及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
http://
sswz.spb.gov.cn
疫情在家上網課、寫論文需要天天盯著電腦屏幕,但是家里的顯示器已經服役10年了,用著用著就壞了,無奈只好買一個新的。正好一朋友想把他的賣給我,于是就用京東快遞給我發了過來(是的沒錯,京東快遞也接外單了)。為啥不用順豐呢?因為顯示器的原包裝箱沒有了,順豐說沒有原包裝不安全,不給寄(這也是顯示器損壞的伏筆)。得,那就找個相對靠譜的京東吧。
朋友在京東APP下單寄快遞,然后快遞員接單,上門取件,保價支付。這里出現了第一個錯誤,我朋友將顯示器交到快遞員手里的時候,并沒有拍照錄像。
第二天下午快遞員讓我出門取件,這里出現了第二個錯誤:我沒有當面拆開,驗收內件。因為當時外包裝完好無損,還貼著“顯示器,易碎”等標識,再加上京東配送一向讓我放心,就大膽的簽收了。
簽收后打開時又出現了第三個錯誤:拆包裹時沒有錄視頻。結果一打開傻眼了:
邊框磕碰、摔裂,底座摔裂,開關鍵不靈敏,屏幕的1/3出現綠色像素點(好在只有在較暗的背景下貼近了才能見到),當時瞬間火大,趕緊向朋友和京東客服打電話。
第二天(20日)的時候京東客服回電,會對快遞運送的各個環節視頻進行核實查證,看有無暴力運輸現象。
21日,京東快遞客服兩次來電告知我,從監控視頻上來看,打包到派件這段時間操作都很規范,沒有暴力運輸的行為。由于我是在簽收后提出出現了物品損壞的問題,并且快遞包裹外包裝完好,京東不承擔任何物品損壞賠償責任。
果不其然,京東不會承認是他們的問題(換誰都這樣)。所以我第一時間就想到了到12305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申訴。
為了寫好申訴內容,于是我就找法條,看哪條法律能夠保護我這種沒驗貨、簽收后發現損壞的傻子的利益……結果找到了如下幾個法律條文(含國家標準):
一、有關賠償損失的
1.《中華人?共和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2.《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
3.《中華人?共和國快遞服務國家標準-服務環節》第5.7-賠償
發生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時,快遞服務組織應予以賠償。
二、有關驗貨與簽收的
1.《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投遞的快件(郵件)注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
2.《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免除或者限制企業責任及涉及快件(郵件)損失賠償的條款,應當在快遞運單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別說明。
到這里,我感覺可以初步提交申訴了。一切信息填好以后,卻死活提交不了!!!網站提示“您在快遞公司的投訴還未超過7天,請耐心等待企業答復。若企業答復不滿意或者企業7天后還未回復,則可對企業進行申訴”。
太坑爹了,打12305人工服務告知,即使對企業作出的答復不滿意,也必須等待滿7天后才可在網站提交申訴(這條滿滿的坑,千萬別信這句鬼話)。沒辦法,只好再找京東硬肛。
我又打給了京東客服,用“不解決就申訴”威脅了一遍,這次管用了,換了一個“高級專員”來處理。“高級專員”態度很好,說“您不要申訴,我們盡量解決這件事”。
結果第二天“高級專員”回復說“經過特殊申請,財務部門同意賠付200元”。當時肯定拒絕了,我說我這個保價的錢估計都不夠修的,200太少了,得按報價金額來賠。我問“高級專員”,我能否證明維修所需的費用,提交給他們,讓他們重新作出賠償保價。“高級專員”回復說可以的。
然后我就在優派顯示器官網找到了售后維修點,找到了維修站的聯系方式,在微信上給維修師傅發過去了破損照片,經過查詢,維修師傅給出了各項維修費用的價格:
后殼:45;前框:15;底座:65;運費:20;維修費:60。
至于屏幕,維修師傅說這種情況屬于花屏,如果是撞擊、摔碰導致的,就必須換屏才能解決,一塊屏幕的價格大概是顯示器價格的75%。
好家伙,這顯示器京東賣1800,光換個屏就不只保價的錢了(朋友寄的時候為了省錢只報價了1000元)。這么一算,加上來回的交通費,維修的費用達到了1740元。然后我就寫了一封郵件發給了“高級專員”:
27號的時候收到了“高級專員”的再次答復,專員告知:財務看了我提交的材料,愿意賠付500元,這是他們最大的誠意,也是最后的報價。
這么硬氣的???我看你硬多久,申訴走起。
同樣的流程,我尋思這都第8天了,應該能提交成功吧?
萬萬沒想到,點了提交鍵后系統依然提示“您在快遞公司的投訴還未超過7天,請耐心等待企業答復。若企業答復不滿意或者企業7天后還未回復,則可對企業進行申訴”。
太坑爹了,打12305人工服務告知,雖然我自己主張在19號就已經向京東進行了投訴,但是系統顯示,京東公司將該投訴提交至12305申訴系統并未滿7天,所以只有等系統認定滿了7天才能在網站進行申訴,至于他們哪一天提交的,客服也不知道。所以我說,這個申訴網站真的坑,提交申訴的規則限制太多,企業也有漏洞可鉆。(但也并不是無解,請往下看)
心累啊,難道不能申訴了?只能屈尊接受500元賠償?
百度了一下我這種情形,發現了一條有用的經驗:
果然網友都是人才啊!我趕緊試了一下:
成功提交!不好意思了極兔快遞,你忍一忍吧~不到倆小時,投訴公司所在省的郵政局工作人員打電話過來了,問我投訴的是哪家快遞。我說不好意思我寫錯了,我要投訴京東,客服表示會將信息更正。然后又過了一個小時不到,京東的電話又打過來了。
這時我一看網站里的信息,果然變了:
這次打電話過來的客服不是上次的“高級專員”了,她表示我之前的交涉的記錄她都看了,我的訴求她也了解,但是目前在他們的操作規范和流程下我這種情形不能判定是他們公司的責任,給的500元賠償也是特殊申請,希望我考慮。
當時我考慮了一下申訴無果后我還能走什么途徑解決。走司法途徑的話,我面臨著舉證困難的情形:
1.我需要證明京東運輸前物品完好無損,但是朋友在把顯示器交給快遞員的時候并沒有錄像;
2.我需要證明不是自己拆開后的行為導致的物品損壞,但我拆包裹時并沒有錄像;
3.我也可以提供視頻證據證明京東在打包、運輸環節有不規范的行為,能夠導致快遞受損,但是我和寄件人都無法獲取這些監控錄像。
顯然,這三條我一個都做不到。我能夠證明的就是:
1.京東快遞員配送時,在投遞的快件(郵件)注明為易碎品的情況下,沒有應當告知我先驗收內件再簽收。
2.京東快遞員配送時也沒有告知我“對于簽收之后提出的損壞和賠償申請,京東不承擔責任”。
3.該包裹的包裝不符合標準,存在安全隱患(快遞員說的,有錄音)。
考慮到國家郵政局已經介入,索賠金額進一步提高應該是板上釘釘的事,而我也想盡快解決這件事,不想占據過多精力,我以我就想著見好就收吧。
于是我主動提出雙方各讓一步:京東賠付我800元。到這里,客服的語氣明顯變了(感覺應該是我正中他們下懷),表示會就我提出的新的解決方案繼續向財務部門申請,也體會到了我的讓步,會在24小時內聯系我。
28號18:38,寄件網點和收件網點的負責人都給我來打了電話,雙方都有意使我說出對本方網點有利的話,以使對方網點承擔全部責任(我提交給京東官方和國家郵政局的通話錄音中,派件快遞員承認沒有提醒我當面拆開驗貨,但是也說了該包裹的包裝不符合標準,存在安全隱患。估計京東也是據此認定雙方網點均應對此賠付承擔責任)。因為一旦承擔責任,網點和網點經理的業績都會收到影響,這就不是400或800的問題了。
最終,京東快遞向我賠償了800元,對于一個1300元買的,還能正常使用的顯示器來說,這些賠償就是在透支顯示器的正常使用期限,從長遠來說,并沒有什么可高興的。
經過這一番折騰,總結出了幾條快遞維權的經驗:
1.貴重、易碎品一定當面驗收內件!做到了這一點,我這種破事就不會經歷了;
2.寄、拆貴重、易損品快遞一定錄像!錄像!錄像!這樣即使忘記當面驗貨,事后出現問題也能穩妥維權;
3.萬一真的不幸運遇到我這種情況,不要慌,第一時間保存、收集證據(視頻監控、電話錄音、簽收底單、外包裝);
4.跟客服溝通一定不卑不亢,有理有據,把以向國家郵政局申訴作為底牌時不時地亮一下;
5.向國家郵政局網站申訴基本上都會遇到無法提交的情形,目前的解決方案就是按我Part4中寫的那樣做,實測管用。
最后希望快遞服行業能夠更加完善,現實中在收件、打包、簽收以及運輸等環節都存在著很多不規范情形,而快遞公司將易碎品當面拆開驗收描述為“消費者的權利”,這純屬放屁,《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這是快遞企業的告知義務。而一旦簽收后發現物品損壞,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現有法律法規無法支持消費者的賠償請求,所以一定要謹慎!小心!同時利用好各種途徑堅決維權!???
快遞已經簽收后發現物件破損,怎么辦
回復評論里那些啥也不懂張口就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二章第二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并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但是,消費者另行選擇快遞物流服務提供者的除外
瞪大眼睛看清楚點,快遞丟了壞了誰承擔責任?
從郵政法的角度講投遞完成前物權歸屬他們的理解能力和知識范圍大概是接受不了的。而且去年國務院和最高法已經明確了快遞遺失破損維權索賠不適用郵政法,在未保價的情況下按民法相關條例處理。
這里的民法指的是廣義上的合同法。
那么,從合同法的角度給你捋一捋賣家,快遞和買家的三方關系。
你出錢,賣家出物,并承諾包郵,你和賣家之間就構成了一個購物合同。東西到你這壞了,丟了,違約的是誰?是賣家。你該向誰維權?是賣家。
賣家出錢,快遞出運力和服務給你送貨上門,賣家和快遞之間構成了承運合同。東西到你這壞了,違約的是誰?是快遞。該向快遞維權的是誰?是賣家。
自始至終你作為消費者和快遞之間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也沒有直接的利益關系。
你的維權對象不是快遞,是賣家。你該做的不是和快遞,賣家三方之間打羅圈官司,你該做的是向購物平臺提起仲裁向賣家維權。和快遞的官司應該由賣家自己去打。
以下是原答案:
你糊涂呀!
外包裝完好,內物破損——這幾乎就是快遞的免責聲明了。
一個包裹它外包裝是好的,里面的東西卻壞了,按正常人的思維想,是什么樣的原因會導致這個結果?
無非就是這東西從一開始它就是壞的。這是把自己摘出去把鍋甩給賣家了。
一個快遞從發出來到簽收,它對賣家和買家來說是雙盲的。收件人不知道賣家發出來時包裹長什么樣,賣家不知道收件人收到時包裹長什么樣。這就給了快遞太多太多操作空間,東西不出問題皆大歡喜,出了問題快遞一忽悠,收件人腦子一熱,把字簽了,這鍋快遞就甩出去了。
值得慶幸的是你錄了開箱視頻,首先把自己的責任排除了,剩下的官司得賣家和快遞打。可以說,如果賣家沒有錄裝箱視頻,他寄希望于快遞自己查監控確認責任,那這鍋他幾乎背定了。
說到底最簡單的避免這種事兒的方法就是派送時當面驗貨,發生問題時不要聽快遞忽悠,如實的反映情況,別亂簽字。
題主吃一塹長一智吧,這事兒估計不會有好結果了,不過好在你手握視頻,最終這個損失應該不會你來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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