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東西可以作為抵押物?
抵押貸款一般可以抵押下列6類物品:1、存貨抵押。是指以各種貨物作抵押,如商品、原材料等;
2、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作為抵押,包括債券、股票、存單、匯票等;
3、設備抵押。以車輛、船舶、機械設備作為抵押;
4、不動產抵押。以房產、土地等作為抵押;
5、客賬抵押。以應收賬款作為抵押;
6、人壽保單抵押。以人壽保險的退保金額作為抵押。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采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于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抵押與質押
抵押與質押的相同點:
1.抵押貸款、質押貸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為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兩者均是銀行常見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質押都屬于擔保。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1)提供的擔保物品不一樣。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土地、房屋)、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比如:存款單、債券)。
(2)占管形態不一樣。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產,但該房產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質押了存款單,該存款單則由債權人占有并保管。
(3)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4)處置權不同。若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后完成抵押物的處置;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
銀行貸款抵押物有哪些
銀行能接受的貸款抵押物大致分為兩類,一是有形財產,另外一種是無形財產。有形財產包括房屋、汽車、機器設備、原材料、產品等;無形財產包括專利權、有價證券(股票、債券、國庫券、提單等)。這些抵押物一般都是被銀行認可的。【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采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于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比較:
抵押貸款與按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擔保法》所規定的抵押與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區別,即這兩個法律對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轉移占有為條件。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買房者)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并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后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余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并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安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抵押品是現金等價物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是的。甚至要比真正的現金價值要大一些。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抵押的真正的實際意義。一般抵押物是可以直接變現成現金。如將土地出讓,將房屋變賣。將汽車出售就變成了現金;或者是可以間接變成現金。如果將權利證書出借給他人,再去質押融資,那么實際上將質押物又變成了現金。金融學上的“抵押品”含義是什么?
從銀行的角度來說,抵押品主要分為動產和不動產,不動產通常是房屋、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動產常見的就是汽車了,由于汽車的價值較高,可以到相關部門登記,因此也能實現抵押。低估在銀行部門是較少說到的,一般說的較多的是高估,就是指抵押品的評估價值被認為比實際價值要高。
貸款的抵押品有哪些?
很多種類,固定資產一般都可以做抵押。最普遍的是用房產抵押貸款,貸款金額高。地皮、股票、債券等,盡量選擇做正規的銀行抵押貸款。還可以在銀行做無抵押小額貸款。二手車抵押還有身份證抵押等大多屬于非正規抵押貸款,謹慎選擇!中國銀行中銀企E貸抵押貸支持哪種抵押品?
中國銀行中銀企E貸抵押貸抵押品支持借款企業、企業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東及上述自然人的配偶、自然人及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擁有的產權明晰、價值穩定、易于變現的住宅、公寓、別墅,且需符合以下條件:1、為具有完全產權的商品房產,沒有產權爭議和市場流通限制;
2、原則上與借款企業實際經營地址處于同一省份內;
3、中行為第一順位抵押權人;
4、公寓須為住宅公寓,非商務公寓、酒店式公寓;
5、中行要求的其他押品準入條件。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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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財產可以抵押,財產設為抵押品應注意的問題
您好,一、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下面財產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依法獲準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以后可以抵押。
6、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于貸款抵押。
二、財產設為抵押品應注意的問題
有下列財產設定為抵押品時,必須注意如下一些問題:
1、以依法獲準建造的房屋或其它建筑物作為抵押物的,可自建造之日起設定抵押權,但該項借款必須用于該建設物的建造。
2、以同一抵押物設定若干抵押物權時,其抵押物的價值必須大于幾項債權之和,而且一旦出現這種重復設定抵押權的情況應向抵押人作出說明。
3、以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權的,只能以借款方所有的份額為限,同時,借款方還應向抵押人提供共有人表示同意的書面協議。
4、承擔連帶責任的非法大聯營企業以其財產設定抵押權的,須有該企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機構同意的書面證明。其中,一方以其在該企業的股權設定抵押權時,須取得聯營他方的書面同意。
5、外商投資企業或者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以其財產設定抵押權時,須經審批機關同意。
6、抵押人就其已發包、出租的財產設定抵押權時,原承包、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如果發生處分抵押物的情況時,原承包、租賃合同依法變更發包人或出租人。
7、抵押人以依法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權時,須憑土地使用證;以其它可轉讓的權利設定抵押權時,須憑可轉讓的權利證書。
8、抵押人以特許進口的物資設定抵押權時,須持有合法的證明文件證,并經批準機關和海關認可。
貸款可以提供哪些抵押品貸款可以用什么抵押
1、是土地、房產。土地和房產因為變現能力強,容易保管等特點,這是最常見,也是銀行最容易接受的抵押物。2、是存單。比如你在某家銀行一份定期存單,但如果提前支取,會損失掉利息。這時,你可以存單質押向這家銀行申請貸款,解決暫時資金的燃眉之急。
3、是保險單。如果你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現在急需資金的話,你可以用保險單向銀行質押進行貸款。
4、是應收賬款。如果別人欠你的資金一時收不回來,而你又急需資金周轉。這時,你可以別人欠你的資金作為應收賬款質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債權人的抵押品可以拍賣嗎
債務人不償還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商將抵押物進行拍賣。債權人將抵押財產進行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不得惡意處分其留置權,損害債務人的利益。【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